第123章 握住了那只手

千年静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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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海军没想到自己在陈耕的心里头居然有这么重的分量,这是真的拿自己当朋友啊,心头沉甸甸的,一时间眼眶都有些红了:“老弟……你真是……唉,让我说什么好?”

    可惜眼前没酒,否则老丁同志指定就“老哥我什么也不说,想说的都在酒里了,干!”。

    陈耕笑道:“哪能这么长的时间都去谈工作?大人物也不能时时刻刻的忙着工作不是,该放松的时候还是要适当的放松一下。”

    陈耕说的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众人却是听的无语:和老大人见面这么宝贵的机会,大家都是拼了命的想要多说点东西,你倒好,和老大人去闲聊?!

    箱子打开,里面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确实就是一些衣服的包装。陈耕客气的对胡槿说道:“嫂子,一点小心意,希望您能喜欢。”

    “这些……都是给我的?”看着眼前这个28寸的铝合金行李箱,胡槿难以置信,她还以为这个箱子里的东西是今天在场的人,每人都有一份,谁能想到居然全都是自己的:这么大的一个箱子,里面得装多少东西啊?

    解说的工作就不适合由陈耕来进行了,米伦操着音调怪异的普通话对胡槿说道:“女士,您别看箱子挺大,里面其实没有多少东西,里面的包装盒占了挺大的空间。”

    包装盒?

    也是啊,胡槿反应过来:既然里面的衣服是人家送给自己的礼物,肯定是各种包装盒齐全的,包装盒那个东西多占空间啊。

    这么一想,她心里倒是放心了不少——现在箱子还打开的,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似乎有两个盒子是装鞋的,就这俩鞋盒子就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空间。

    不过这么一来,她心里也不免有些好奇:陈耕送给自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但胡槿心中好奇,一群围观的吃瓜群众也好奇的厉害,既然老大人已经开口了,老丁两口子自然可以放心大胆的把这些东西收下,但是……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跟着一起来的当然少不了女同志,在有懂外国人的习惯的人说了要当着客人的面把礼物拆开才算是对客人的尊重之后,大家一起帮忙,七手八脚的把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来、打开,然后……

    在场的所有女同志的眼珠子就开始冒火:

    礼物倒真的不是很多,陈耕没夸张,就是几件衣服,一黑一深紫两件过膝长大衣,但是,这两件长大衣是他娘哒羊绒的!

    除了这两件羊绒大衣,那两个鞋盒子里面是两双高筒的鹿皮长靴,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除了大衣和长靴,还有几条真丝的丝巾以及其他的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配饰,另外就是一套化妆品,除了这些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陈耕说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在场的诸位谁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蠢货,很多人出国的次数甚至不止一次,看着眼前的东西心里头跟明镜似的:哪怕是最不起眼的丝巾,足少也得三五十美元一条!

    老子/老娘就把话放在这,这一箱子东西的价值如果低于2000美元,老子/老娘把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可惜陈耕没听到他们的心声,否则能一口吐在这些家伙的脸上:2000美元?你寒碜谁呢?

    陈耕还不至于蠢到只给胡槿送东西、让眼前众人在一边傻乎乎的看着,斯坦森机灵的打开了另一个箱子,陈耕笑道:“一点小心意,大家别客气。”

    在场的每一位人人有份:东西不多,也不贵,女的一条真丝的丝巾和一枚胸针,男的一条领带外加一枚领带夹,而且都是双份,如果来的是男性,就再带一份给女性的小礼品,这是让带回家给自己媳妇的,如果是女性,就再给一份男性的礼品,这是带回家给自己老公的。

    众人还是识货的,知道自己的这两份小礼品的价值无论如何也不会低于200美元,心情一下子就舒畅了。

    心情舒畅了,几位女同胞终于想起了自己今天的职责:调节气氛,立刻开始怂恿胡槿还上大衣和靴子试试。

    胡槿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当场拆开客人送来的礼物已经很不合适了,还要当场试试?可架不住一群娘们的怂恿,胡槿本人也有些心动,半推半就的也就被这些娘们推进了卧室。

    稍顷,胡槿脸色晕红的从卧室里出来,黑色的羊绒长款大衣最是能体现出胡槿这个年纪的女人的气质,更别说胡槿本身就是大学的副教授,俗话说的好,腹有诗书气自华,胡槿身上那股子大家闺秀的气度一下子被衬托了个十足十,不但众人看呆了,连老宋同志这个和胡槿朝夕相处的爷们都看呆了:这真是我媳妇?

    陈耕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对于胡槿,他太熟悉了,自己这位副教授丈母娘的底蕴和才华,让她能hold住任何气场的打扮,他笑道:“嫂子,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不大不小,都挺合适,”胡槿惊奇的道:“陈先生,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鞋?”

    还真是!

    听胡槿这么说,众人也反应过来,陈耕知道自己的身高还好说,说不定是老丁无意中说过他就记住了,可他怎么会知道胡槿穿多大码的鞋?

    “当然是老丁跟我说的。”陈耕泰然自若的道。

    “我跟你说过?”丁海军挠挠头:“我怎么想不起来?”

    “你忘了?上次你去我哪儿的时候,还说想给爱人和孩子买几件衣服,我顺嘴问你你爱人穿多大的鞋子,你说穿38的。”

    丁海军想了想,上次去陈耕哪儿的时候,自己似乎的确说过想要给老婆孩子买几件衣服鞋子的问题,但自己说过胡槿穿多大码的鞋子吗?

    时间过去太久了,有些想不起来了,不过既然陈耕能准确的买到38码的鞋,那就肯定是自己说过。点头道:“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老弟,谢谢你啦。”

    “咱俩的交情有必要这么客气么,”陈耕摆摆手:“对了,你家闺女呢?”

    “在屋里写作业呢,”丁海军这才想起自家闺女,扯起嗓门喊道:“若烟,若烟,家里来客人了,还不赶紧出来?这孩子,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老弟,这就是我家闺女,丁若烟,怎么样,我是不是没吹牛?这位是我闺女的同学,孟小苗,俩丫头关系好的很,放学后都是来我家写作业……来,丫头,这位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陈耕陈叔叔,赶紧叫叔叔……”

    孟小苗?

    陈耕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只存在于丁若烟嘴里的可怜的女孩。但是……

    叔叔?!

    陈耕打了个激灵,连忙说道:“别别,千万别叫叔叔,我比若烟可大不了几岁,叫哥哥就行。”

    叫叔叔?

    卧槽!

    真叫起了叔叔,以后我还怎么下手?那不成了牲口了么。

    “……”

    丁若烟眨巴着眼,看看陈耕,又看看自己老爹,心里有些为难:这个人就是那个美国华人老板?真年轻啊,看他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样子,比自己想象的年轻多了,只看脸的话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给一个看上去十八九岁的大男叫叔叔?那真是丢死人了,可他和自己的爸爸是兄弟相称,说起来也真该叫叔叔……可是我为什么觉得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好熟悉的样子……

    老丁同志可不知道某人正在打自己闺女的主意,更不知道自家闺女看着陈耕的眼神有点不对头,他皱着眉头,有些为难:一方面,他觉得陈耕的话不是没有道理,陈耕才多大啊,比自家闺女大不了几岁,让闺女叫他叔叔,不但把人给叫老了,估计闺女也不乐意;可另一方面,不叫叔叔那还能叫什么?

    这个问题当然难不住陈耕,某个存心不良的家伙早有了准备……

    “咱们各论各的,”陈耕说道:“丁若烟叫我哥哥就行,至于你和嫂子,咱们还是以前的老样子。”

    “那……也行,咱们就各论各的,”有了陈耕这话,丁海军顿时就松了一口气:“丫头,这是你陈耕哥哥……”

    “你好。”还没等丁海军说完,丁若烟就大大方方的向陈耕伸出了手:“陈耕哥哥,欢迎你来我们家做客,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孟小苗。”

    他的手好温暖啊,为什么那种很熟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呢?我应该没见过他、没跟他打过交道才对。

    握住丁若烟的小手的那一刻,陈耕激动的想哭,他用了莫大的毅力才让自己的反应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妥:“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孟小苗同学是吧?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孟小苗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笑起来很温和的大男孩,心中有些难以置信:这个温和的就像是邻家大哥哥一样的男孩,是一个非常有钱、连老大人都会亲自接见他的人?

    好神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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