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铛铛……书房的柜式钟敲响。
红叶见正事谈完了,追问道:“夜辰,你还没说呢,我家寒熙去哪了?”
忽然,夜辰捂住左眼,像是眼疼了,发出细碎的呻吟。
离浩瞧了一眼时钟,刚好七点,顿时哆嗦了一下,连忙拉着红叶后退。
月光还没从厚云里出来,夜辰脸上的阴影犹在,因捂着半边脸,双色瞳眸只能看到蓝色的那一只,此时不如先前的明亮,逐渐黯淡,像是灯泡里的灯芯烧坏了,隐去了光辉。
过了一会儿,他放下捂脸的手,嘴角微微上扬,银眸以压倒性的光芒将蓝眸碾压。月亮恰巧露了脸,扫去了他脸上的阴暗,那一瞬间,他像是变了个人,邪佞狂狷。
“联什么姻?照我说,杀了不是更好!”他用手支着下巴,口吻冷得盖过了夜里的凉风。
这说话的语调……
红叶一骇,又退了三步,“夜辰,你……你还好吧?”
“我该有什么不好的吗?”他舔了一下嘴角,笑得阴风阵阵。
这模样宛若睡醒的魔王在黑夜里寻找猎物。
红叶和离浩活像两只遇到大灰狼的小白兔,哆嗦不止。
又……又来了!
白天和夜里,他的脾气就会完全不一样,像是两个人。
早上的他很理性,能讲得通道理。
晚上的他就是个暴君,油盐不进,我行我素。
他们研究了很久,认为他有双重人格,但是多重人格不可能定时定点的出来,他却比闹钟还准。一到晚上7点就会变异,到了白天的7点又好了,而且多重人格是独立的,一个人格做了什么,另一个人格不会知道,除非有个人格出来时用某种方法通知到另外的人格,他却没有这种隐忧。
他们问过,他却不承认,说他们看错了。
这怎么可能看错?
一个阳光,一个阴暗啊。
夜辰慵懒地眯着眼,翻了翻书桌上的文档,如一只优雅的豹子在戏耍玩具。
“你们两人是不是很怕我?”
“没有,绝对没有。”
话是那么说,但两人的脚又退了一步。
晚上的夜辰,真的是没理性可言的,离远点比较好。
“你们俩过来,我有话要问……”他勾了勾好看的手指。
离浩咽了口唾沫,不想过去,却被红叶推了一把,他回头怒瞪。
红叶拱手哈腰,送死这种事当然男人先了。
“还不过来!”
“马……马上!”离浩认命了,缓慢前进。
红叶转身就要溜,夜辰叫住了她。
“你不是想知道寒熙去哪了吗?”
她机械地扭转脖子,干笑道,“不用了,我打他电话好了。”
“办事期间,我不许他用手机。”
红叶内心泪流满面,言不由衷道,“其实都老夫老妻了,没必要天天联系,给彼此一个自由的空间。我……我先走了。晚睡对皮肤不好!你懂的。”
她脚下一阵风……溜了。
门一关,夜辰的眯眯眼看向了离浩,“你呢?想不想回去睡觉?”
离浩发僵,豆大的汗从额头滚落,在心里将红叶骂了一百遍,这个不讲同袍情谊的女人。
好想哭……好想溜,但是……不敢。
“不……不想。”
“那就滚过来!”
离浩垮了肩,垂着双手走了过去。
“我让你查的事,你查得怎么样了?”
事?
哪件事?
他愣在那。
“夜家!”
哦……想起来了。
“11区那个夜家?”
夜辰曲起手指敲着桌面,似是漫不经心,但看离浩的眼透着不爽。
离浩咯噔了一下,赶紧老实交代。
“那个……我查了,真查了,但……”他语调轻越来越轻,用眼睛偷觑着夜辰,蚊子叫的嘟囔了一句,“啥也没查到。”
话落,静默。
很诡异的静默。
离浩的头皮开始发麻,明显觉得空气冷了,冷得脑门凉飕飕的。
“我给了你一年的时间……”吐字清晰,字字冰寒。
离浩支吾道:“一年是一年,可是……可是……夜辰,我用……用尽了手段。那个夜家真的很诡异啊。”
有关夜家的传闻很多,但谁也没有真正见识过。
“这不是理由。”
“你不是强人所难吗?”
“你质疑我?”
话落,温度骤降。
离浩用一种不怕脖子扭断的速度疯狂摇头,“不是,我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只是……只是你看,一年前你、我、寒熙一起去的11区,那个夜家是个什么情况,你也看到了。”
“我不是问你这个!”
“那你要问哪个?”他哭丧着脸,拱起手拜了拜,“夜辰,我们好好说话,你不能到了晚上就吓人啊。要不,我们白天再谈?”
夜辰冷笑,“明天的太阳你觉得还能看到?”
离浩僵了,迎面吹来的春夜凉风如三九寒冬里的,瞬间能将他冻成冰雕。
“一年前我在夜家附近遇到的女人是谁?你查到了没有?”
“哎?”离浩的脑子有点空,眨巴着眼看他,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不是吧,你还想着这个梦呢?那就是个梦,假的!”
“那不是梦!”他口吻坚定,银眸像蛇眼一样收缩着瞳孔。
“怎么可能不是梦,当时你昏倒在夜家附近,是寒熙找到你的,那时你身边哪有什么女人,只有一堆桃花瓣……”
一年前,被传闻形容得像万能之神的夜家举行了一场招亲大会,为16岁的夜家宗主招夫婿,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无数政界大佬,知名商贾都带着自家儿子去了,以期攀上这根高枝,招亲大会言明了是入赘,所以那些个去参加的少爷公子不是庶出,就是家里的小儿子,也就是不会继承家业的那种,但最后谁也没见着这位宗主。
宗主长什么样,谁也没见着,但夜家的家底倒是被摸清了。
远不如传闻中说的那般有什么翻云覆雨之能,不过是11区海边附近的一个商贾之家,一栋像大观园似的五进宅子,看着奢华,但参加这个招亲大会的商贾像这样的宅子也是拿得出来的,有些甚至可以拿出更好的。
若说夜家富可敌国,这宅子只是众多家产中的一栋,那也说得过去,毕竟这样的古老宅子,更多的价值是它的历史底蕴,但经历了大灾害,哪还有什么历史建筑,都成土渣了,这明显是仿照过去的历史痕迹重新建造的,也就仿得像,给张图纸,有钱的商贾都能造得出来,一点不会有难度,谈不上精贵。
至于产业就更不提了,去的人暗中打探过,除了这栋宅子,夜家也就在11区有几片农田,一千亩而已,还有就是11区海城附近的两家米铺,五家肉铺,四家卖蔬菜的铺子。离土豪还差了好几个档次,撑死了农民基层的土地主。
这要是算富国敌国,那去的商贾岂不是富可敌宇宙了?
传闻里还说夜家有万人以上的族人,可那宅子里算上养的狗也就二十几个,皆是风吹日晒,劳动人民的脸盘子。
最搞笑的是,扬着招亲的旗帜,可整个大会半点没提招亲的事,反倒像乡间举办的大型茶话会,去的人都被灌了一肚子的茶水。
据说,招亲大会开到一半,很多商贾政界大佬都带着儿子借故溜了,夜家传闻遭到了毁灭性的的颠覆,一众商贾和政界大佬都认为自己上当了。
巧的是夜辰那时也在11区。
商贾政界大佬是奔着攀高枝去的,他不是,以他的身份怎么可能入赘夜家,去11区完全是巧合。
那时他的身体很不好,听了医生的建议找了个海边城市散散心,休休假,养养身体,整个行程秘密进行,只有他们三人知道,连红叶都不清楚。
到了那后,夜辰休息了几日,身体果然有了些好转,因听到了夜家的传闻,独自出去转了转,结果到了夜家附近,他的病发作了,倒了下去,若不是寒熙及时找到他,他铁定一命呜呼。
醒来后,他像魔怔了一般,一直问他们有没有看到一个少女。
哪有什么少女,他们真没看到啊。
他却不信,发了疯地要找她。因那少女是在夜家附近遇到的,他就怀疑她是夜家的人。
那日是夜家招亲大会结束后的第三天,他们去了夜家,人没找到,却发现了一件很诡异的事。
热热闹闹的夜家人去楼空,整个大宅子鬼影子都见不着一个,找人询问,都说这宅子好多年没人住了,这次那么多人一起出现,他们都觉得很惊讶。
至于宅子里的人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那些个所谓夜家的产业,也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
一想起这件事,离浩就背脊发凉,觉得见鬼了。再看夜辰,自那以后一直对那个少女念念不忘,非说那姑娘救了自己,否则寒熙来时他早就死了。
那姑娘有没有救他,他们没法判断,但那之后的几个月,夜辰的身体的确好转了很多,医生也没法给出解释,所有人都以为他病快好了,但过了半年,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又变成了药罐子。
“夜辰,那姑娘真要存在,我们怎么可能找不到她。军情处的手段我都用上了。你觉得会徒劳无功吗?”
“你又想说她是桃花精?”
“这个解释最合理啊。你当时就昏倒在一片桃花瓣里。”
“亏你是颜家的人。”
颜家虽然世代从政,但族中出过好几位伟大的科学家。
“很多东西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我觉得你是中邪了。”
夜辰暴怒,“我没有中邪!”
这一暴怒,他的身体承受不住,喘气如老牛,转瞬变哮喘。
离浩赶紧拿药。
“你冷静点,深呼吸!”他将哮喘药的吸管塞进他嘴里。
夜辰吸了几口,急喘开始平复,他推开离浩,“再去查,我不相信查不到她。”
“你为什么老惦记着她!有那么重要吗?也没见你对其他女人感兴趣。”
他握紧拳头,青筋浮动,“重要!咳咳咳咳!”
“哎,哎,别激动啊。好了,我去查,明早就去查。你这身体一定要心平气和,快吃药!”
“我讨厌吃药!”他将药全部扫到了地上。
离浩摸摸脑门,一脸无奈。
“去找!”他惨白着一张脸命令。
“好,找。你说你要找人,也不给个长相。”
之前就问过,他却不记得了。
这悲催的不记得,无名无姓,样子也不清楚,大海捞针啊。
夜辰抽搐了一下脸皮子,他的确不记得了,但确定她不是什么妖精,她是真实存在的,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何那么执念,只知道她对他很重要,是刻骨铭心的重要,仿佛她是自己心口上缺失的一片,最至关重要的一片。
“行了,这事交给我了。我明早就去11区,掘地三尺地给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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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浩走后,夜辰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闭上双眼时,脑海里总有一个婀娜的身影,如一道剪影挥之不去。无论怎么努力,他都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在一片浓雾里,他追不上她的脚步。
你到底是谁?
他不只一次地这么问。
她却从来没有回应过。
突然,他的右眼疼了起来,他捂住发疼的眼,银眸冷厉,望向挂在墙上的落地镜子。
镜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孤傲不可一世,放下手时,蓝眼与银眸同放光彩。
“你想说什么?”他问着镜中的自己。
“嘱咐你吃药。”
“不吃!”他讨厌吃药。
“……”蓝眸凛了凛。
“不准出来!”他喝道。
“那就吃药!”
“滚开!”
“你和我用的是一具身体,垮了对谁都没好处!如果你还想找到她的话。”
他无声,脸部表情很难看。
虽是两人的对话,但镜中始终只有他一个,像是自问自答,很诡异。
他吃了药,吃得极不情愿。
蓝眸闪了闪,然后黯淡了下去。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微眯起双眼,世人都知道尉迟家有个被称为智将的尉迟夜辰,却不知道他有一个秘密。
即便是他的父母也不知道。
白天他是一个人,夜晚他是另一个人。
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夜辰。
夜与辰。
这不是双重性格,真的是两个人。
他的身体不好是个事实,可是医生根本找不出病因在哪里,只说他先天不足,他却知道,这不是病,应该就是这个秘密闹的,原因不解。
自记事起他与身体里的另一个他便在一起了,彼此占用一天里的12小时,彼此做了什么都清楚,但规定彼此互不干预,他们的喜好不同,个性不同,处事的方法也不同,完全的迥然。
可是那一天……
桃花飞舞,艳若彩霞,就在那个被漫天彩霞绚烂了的世界里……
他遇到了她。
他也看到了她。
当时他发病了,扶着墙很痛苦,缓缓倒下。
她从天而降,宛若一只最美的凤凰,翩然落下时,踩了他个正着。
相望时,他和身体里的他第一次同时出现,那种感觉就像是找到了失落了几万年的珍宝。明明不认识她,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熟悉,涌得心头烫热,心跳悸动得他微微抽搐,颤然又宽慰。
他滚动轮椅去了阳台,春夜里飘散着桃花的香气,就像那一天遇到她时是一样的味道。
朦胧中,他又听到了那个声音。
“不知彼此来世相逢,是否还能记得我是谁?”
只要能再次见到她的话,他一定能记起来。
一定能。
------题外话------
这个招亲大会的一段就是绝恋十六年后卷的结尾…忘记的可以去看一遍。
当初是想用这个当楔子的,不过现在改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