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信口胡说

墨小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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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4章:信口胡说

    “胡说,我是人民警察,我不是坏人!更不是人贩子,你是小偷,我,我是抓你回警局,根本不是人贩子。”冷耿析冷冷地为自己伸冤,他心里气得要死,只恨不得一手将这个小丫头片子提起来狠狠揍她一顿屁股。

    “哼,说话可是要证据的,你如果真的是警察,你就拿出你的警察证来!”公孙雨晴在心里得意洋洋的大笑,表面上却仍然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瘪着嘴,大声地道,“如果你是警察,我就跟你走!可是我知道你绝对不会是警察,你是坏人,是坏人!人贩子!”

    “好,我就拿……”冷耿析往怀里的口袋一掏,突然愣住,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证件不见了!冷耿析瞪住公孙雨晴,一定是她,是的,一定是她这个小偷儿,她偷走了自己的证件,怪不得她这么有把握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吵大闹!“你这个长毛小偷,你偷走了我的东西,还给我!”冷耿析大怒之下,伸出手就要搜公孙雨晴的身!

    “救命啊,当众耍流氓呀!天理呀,天理何在,哇啊啊……”公孙雨晴发出了惊惶失措的狂叫。看上去她真的害怕到了极点、恐惧到了极点,她连连后退,突然间,猛然扬起手,在大家都没想到的时候,“啪”的一声,狠狠给了冷耿析一个耳光!打了人之后,公孙雨晴一声惨叫,转身冲出了人群。冷耿析想跟上去,但他看到的却是几十双愤怒如火的目光!所有的人都围住了他。

    “送他去派出所去!年纪青青不学好,人渣!”

    “中国就是在这种没有良知的东西的手里败落了!”

    指责声就像是潮水,一齐涌向了冷耿析。

    冷耿析永远都不会忘记公孙雨晴这号人物了。永远。

    但是很奇怪的事情却是:仅管这一次公孙雨晴让他出了一次大丑,然而他却并不怨恨她,甚至是连以往对她的那种讨厌也消失了。仅管冷耿析知道公孙雨晴有多么可恶,有多么令他难堪。但总的来讲,公孙雨晴也有她可爱的一面。比如说:她聪明。而且,本质并不坏。

    冷耿析为什么认为公孙雨晴的本质不坏呢?按道理来说,自从出了那样的事情后,他应该唾弃她才对,但为什么……是啊,事情都是有根有本的。冷耿析之所以认为公孙雨晴本质不坏,其实是就在那天他被众人围得脱不了身时,不知道从哪儿飞进来一个大纸包,那里面包的正是他的钱夹子和身份证及工作证,因此才得以大难不死。

    先用棍子将他痛打一顿,然后再用消炎粉为他治好伤,这种事情也只有公孙雨晴才做得最为顺手。奇怪的是冷耿析却也因此而不恨她了。不但不恨她,甚至内心里还有一点感激她。先被别人用棍子打了个半死不活,然后又被其用消炎粉治好了伤,遇到这种事心存感激的人也许天底下只有冷耿析一个了。

    或者,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冷耿析总是这样想,一个星期以来,他总是想再次遇上公孙雨晴,他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一顿!不恨她,不怨她,不再讨厌她,这是一回事,而教训她,导她进入正途,当然又是另外一回事。而且,他也对公孙雨晴如何将手铐打开这件事充满了兴趣。可惜越是想再遇见她,这一个星期来偏偏一次也没有再看见她。

    公孙雨晴干什么去了?冷耿析问自己,却无法回答。

    公孙雨晴干什么去了?公孙雨晴偷画去了。那是一幅怎样的画?其实那也不怎么样,那幅画只是一个人无聊时画的,那个人并不出名,画的那只兔子据说简直是四不像,但偏偏就是值钱。有一个人,当然,这个人脑子一定有问题,那个人为了这么一幅上厕所都用不上的烂纸愿意出十万。十万呃,而且定金都已给了龚化。公孙雨晴虽然也奇怪,但人家愿意出钱,她自然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她也有不懂的地方:如果那幅画真的那么糟糕,公孙雨晴要偷的画此刻为什么会挂在沈阳第一富商家欧阳革新的别墅的卧室里?难道一个人发财了,思想就会开始变态?想来想去,公孙雨晴也想不通。想不通她就干脆不想,反正偷东西是她义不容辞的勾当,何况还有十万元的诱惑?为了安全,更为了成功,公孙雨晴这些日子来一直在欧阳革新的别墅周围转悠着,是的,她要熟悉一切,不仅是偷东西时进去的路线,还有东西到手后她逃跑的路线。对于一个小偷来说,东西到不了手,可以第二次去下手,也可以第三次去下手,但是如果在行动时被套住了,那就什么都完了。一个小偷的大好前程,一个英名的神偷,从此就彻底的完蛋了。公孙雨晴可不愿意做一个落了平阳的虎,受犬辈之欺。

    欧阳革新的别墅就在城郊相交的地段,地段很清静,这对于下手很方便,却又不利于逃跑。当然,有人当下手就另当别论,可惜龚化那老头虽然跑得不慢,但对于开车之类的事情却是一窍不通。公孙雨晴也是一窍不通。光靠两条腿逃跑,这也太原始了些。

    公孙雨晴躲在欧阳革新别墅的后山上用一架望远镜观察着别墅里可以看到的一切东西。通过整整一个星期的观察,她总算弄出了个大概:除开欧阳革新外,他的别墅里共有六个人以及一条狗。欧阳革新本人只有在星期六和星期日的时候才来一趟,其余的时间则不在家;而他的别墅里还有两个司机,其中有一个年龄小一点的司机每天早上七点钟之前会开车出去,直到晚上九点钟之后才回来,那年龄大一点的司机则是在家待命,当别墅里那个漂亮女人要出门时,就用他的车,女人几乎每天都要出门,而且一去就是五、六个小时。除了这三个人,还有一个年老的花匠,花匠负责后花园的花,除了吃饭的时间,每天上午和下午都泡在后花园里。剩下的两个中年妇人,一个则是他们请的钟点工,每天上午工作三个小时,将要做的工作做完就会离开;另外一个则是专职煮饭工作,她每天上午九点钟准时出门买菜,前后大约一个小时。

    这些情况对公孙雨晴而言,当然是令人振奋的。只要掌握机会,偷了画后再逃跑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这么多年来,身为一个聪明的神偷,身为一个没有一次落入法网的神偷,安全永远都是第一要素,虽然公孙雨晴了解了这些情况已有好几天,但她一直没有行动,是的,她要等。偷东西之前,等待越久越好,盯东西越牢越靠得住,但在行动时,则是要行动越快越好,如果快得让人看也看不到,那就大功告成了。

    日子又过去了一天,这是星期三的晚上,晚上八点半时,公孙雨晴决定动手了!是的,欧阳革新不在,两个司机和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也不在,只有那个煮饭的中年女人和后花园的花匠在别墅里……当然,还有一条狗,当然不能忘记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情。狗,通常都是小偷的天敌,即使是神偷。神偷更怕狗。

    夜,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这对一个经验丰富的小偷而言,这样的夜晚,是多么适合去好好大显身手一番啊!公孙雨晴在干大事时,向来喜欢乌黑黑的夜晚,因为在她的心里,总觉得如果真的东窗事发,需要逃跑的话,但因为是在乌黑的夜里,别人怎么也看不清自己的脸,这总是好的。

    翻,翻过那条插满了碎玻璃片的围墙,奇怪,为什么狗却不叫?公孙雨晴正因为怕狗,所以才特别选了离狗窝最近的地方入室,但是却没有预想中的狗吠!但管不了那么多了,狗总是狗,公孙雨晴可不会认为狗具有人的智慧,会躲在黑暗里,等她下了地才冲出来咬自己一口。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失过手,这可不只是靠她那点儿运气,她靠的可是头脑。不管怎么样,小心总是上上之策。公孙雨晴落地之前,仍然将早已准备好的一个又香又大的肉包子扔向了狗窝。嘿嘿,别说是吃,只要那蠢物上前闻上一闻,保准它乖乖的睡到后天早上不可。溜下墙后,公孙雨晴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什么让她不放心的情况后,这才用极快极轻的速度往房子那儿跑去。

    黑暗。黑暗对一个小偷来说,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公孙雨晴经过多年的训练,对于在黑暗中行动早已是熟能生巧了。没多久,她就绕到了别墅的后面,找到了别墅后那条又粗又长又硬的排水管。“呸呸!”黑暗中,公孙雨晴往手上吐了两口唾液,将手用力的在身上擦了擦之后,抱住了排水管,“哧溜”一下,她娇小的身体便像是条蛇一样往上滑去。

    终于到了欧阳革新的卧室门口,一楼客厅里传送过来的幽暗的光让公孙雨晴莫名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但想到很快就可以将画弄到手,然后全身而退,公孙雨晴又兴奋起来,她瘦小的身体紧紧贴在黑暗的一角,等了许久,发现的确没有人在附近之后,这才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光滑而薄薄的白铁片,她闪身到卧室门口,将白铁片往门缝中轻轻一插,门在无声无息中开了。公孙雨晴在幽暗中露出一个得意洋洋的微笑,闪身进了卧室,然后轻轻将门关上了。

    卧室里没有一点光亮,公孙雨晴站了一会儿,稳定住自己快乐的情绪,这才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微型照明灯,打开灯,公孙雨晴开始打量这间很大的房间。没多久,她就看见了一幅画。那幅画就挂在靠着床的那一面墙上。

    公孙雨晴呆呆的征在当地,愣了很久之后,她终于叹了口气。她确定: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样的画更难看更奇怪的了。她不敢确定画上的是不是真的是一只兔子,公孙雨晴从来没有看到过长着老鼠耳朵、大象鼻子、狗尾巴、袋鼠脚的兔子。但是这幅画总算还是值十万元钱的。不管是什么怪物,她都要将这画拿回去。公孙雨晴朝着画走过去。就在她的手刚刚碰到了画时,突然门口传来了异样的声音!

    这是一种公孙雨晴听起来非常熟悉的声音!公孙雨晴去别人家“借东西”时开门的声音就是如此。一身冷汗之后,公孙雨晴目光一闪,立刻关掉了照明灯,她闪身躲在了衣柜后面。她刚站好,一道幽暗的灯光便射了进来,接着一声轻微得几乎听不到的关门声后,屋内又陷入了一片黑暗。

    黑暗没有维持多久,一道亮光在黑暗里突然亮起,直直的射在了墙上的画上。黑暗中的公孙雨晴听到了一个女孩倒吸了口冷气。

    “天啦,我一定上当了。这么幅丑八怪怎么也不可能值十万。”女孩轻轻的声音传到了公孙雨晴的耳朵里,“上当了,一定是上当了,我说怎么进来得这么顺利?一定是有问题,而且是大大的问题。”女孩边说着,边往画走来,没多久,她就站到了画的前面,出神的看着墙上的画。她太用心了,居然没有注意到与她几乎是同一水平线的黑暗中的公孙雨晴。

    但公孙雨晴却看见了她。

    雪白的灯光反射在女孩的脸上和她那艳红的衣服上,公孙雨晴如果不是及时捂住自己的嘴巴,只怕已经发出了杀猪才有的尖叫!麦甜。居然会是她在富贵街的钻石巷遇上的那个古怪的麦甜!

    就在公孙雨晴发呆的时候,麦甜已经伸出手,毫不客气的将画取了下来!

    “唉,好歹也值十万。”麦甜说着,将画卷了起来,看样子就要准备离开了。

    到手的肥肉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吃进别人的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