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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楣和叶恪跳上金星明的马车,说起来金星明倒是有几分本事,愣是连丞相府的下人也收买了。。しw0。饶是如此,叶楣和叶恪的动静还是被外头守着的宫里的人发现了。马车在前面跑,那些官兵在后面穷追不舍。
叶恪扒着马车的窗往外看,便见漆黑的夜色中,身后传来的急促的马蹄声格外清晰,让他的心也跟着紧缩起来。有些惶恐的看向叶楣道:“姐,怎么办啊,要是被他们追上来,咱们可就完啦。”又催促着驾马的车夫道:“能不能快点儿!”
那车夫又狠狠的一样鞭子,马儿的速度稍稍快乐些,叶恪的心稍微安定了下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道:“姐,你这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若不是你早有准备,将马车也备好了,今日恐怕咱们走不了多远就被人追上。”
“这些事情我自然要早早的就打算好。”叶楣不会告诉叶恪这马车是金星明弄来的,更不会告诉叶恪今日他们要跟着金星明逃跑,或者说,叶楣在最初的计划里,就是没有叶恪这个人的。
眼看着马车就要到拐角的一处街道了,叶楣看了看外面,说:“这样不行,咱们两个人在一辆马车上,他们定然好追些,全力以赴指不定会追上来。倒不如分开行动,等一会儿在八宝街会和。”
“要分开吗?”叶恪正是最紧张的时候,听说要与叶楣分开行动,立刻有些慌。他道:“还是一起走吧,路上也当有个照应。”
“一起走容易被后面的官兵追上。放心,你坐在马车里,我先下去,这车夫会带你从隐蔽的地方进到八角街,到时候咱们在那见面,后面出城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不会有事的。”
听闻自己不用下马车,叶恪放下心来,便也没再拦着叶楣,叶楣让马车夫靠着街道边停下来,自己抓着斗笠将脸藏起,这才消失在夜色中,
马车夫继续拉着叶恪往前走去。
街道上再也见不到叶恪的身影,叶楣望着消失的马车,面纱下慢慢的勾起唇,顺着另一头摸索到了一处小屋,叩了叩门,不多时,便有人来开门,叶楣赶紧闪了进去。
黑暗里,那人问:“都处理好了?”
叶楣点头。
另一头,叶恪坐在马车里,叶楣下车之后,马车夫赶路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渐渐地,后面官兵追上来的声音也逐渐微弱,叶恪的心中稍稍安慰,待一点儿也听不到追兵的声音时候,他觉得颠簸的有些难受,就道:“可以慢些了。”
那车夫却是充耳不闻,仍旧将马车赶得飞快,叶恪有些不满,掀开马车帘子往外看,一看却惊讶了。
这哪里还是城里,分明就是山上了!
正因为山路崎岖,所以颠簸起来就越是困难,叶恪吓了一跳,这才想起便是八宝街,也决计没这么远的,这马车夫怎么将马车赶到这里来了?他道:“别往前走了!回八宝街!”
那马车夫却没理会他,继续往前,叶恪气愤不已,却又怕大声叫唤招呼来官兵,还要说话的时候,马车却又渐渐停了下来,叶恪一愣,随即了然,车夫这是打算停下马车了。
这车夫实在是太过不听指挥,叶恪打算待去了八宝街外好好教训一下这人。恰好此时马车停住,只听得前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那马车夫走下马车来。
叶恪掀开帘子,从马车里往外看他,责骂道:“你下来做什么?还不赶快带我去八宝街?”
马车夫看了他一眼,叶恪这才看清楚,这马车夫生的要比寻常人更加壮硕一般,便是一般的车夫需要身体力行的,也没有此人这样高壮。他心里隐隐有了不安的感觉,不由得便也不敢大吼大叫,他虽然也是个年轻男人,可是个头不及此人高,身体不及此人壮,只怕动起手来也会吃亏。
那车夫绕到马匹背后,从怀里不知掏出个什么东西,端详了许久,突然往马臀上一扎!
马匹猛地受惊,一下子扬高蹄子,蓦地往前奔去!
叶恪怎么也没想到这马车夫会突然做此动作,马匹突然往前跑,他在马车里被狠狠的摔倒后面,几乎七荤八素了。心中千万般惶恐,叶恪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一下子掀开前面马车帘往前看去。
叶恪最后看到的,是深不见底的深渊,和密密麻麻重叠的树枝。
万丈深渊似乎深不见底,便是马车零碎着冲撞下去,也隐隐约约听不到落地的声音。
夜色掩盖了一下,唯有断崖边上马车的碎骸。
过了一会儿,有鞋子踏在枯叶上发出的窸窣碎响,片刻后,马车边上多了两件衣裳的残片。
无人听到叶恪最后那一声凄厉的“姐”。
……
沈妙正在书房里奋笔疾书。
她密密麻麻写的很快,双手几乎都是在本能的下意识行动,在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的时候起,她的手腕就没有停过。
莫擎安静的站在她的背后,虽然不晓得她在做什么,却也一声不吭,看着她写的飞快。似乎并不只有字迹,还有一些地图,沈妙写完一张,就让莫擎用灯笼的余温将纸张快速烤干,字迹不必那样湿润。她时而皱眉,时而思索,倒似乎是十分凝重的模样。
正在这时,外头有人敲门,莫擎将人放进来,却是气喘吁吁地从阳。
从阳道:“属下和铁衣一同跟着叶楣姐弟,在城中拐角处二人分道,铁衣跟着叶楣去了,属下跟着叶恪。叶恪的马车夫驾马车到了深山,将叶恪引去了断崖,并设计马惊,车摔下了断崖,叶恪断无活路。”
“断崖?”莫擎一愣,有些不解:“那车夫是什么人?和叶恪有何仇怨?”
从阳抹了抹鼻子:“属下急着回来报信,没管着那车夫后来如何。叶恪既然死了,属下就回来了。”
“不用查了,车夫是叶楣的人。”沈妙道。
“叶楣?”从阳怔住:“叶楣让车夫杀了叶恪?可是叶恪是她弟弟啊,况且既然要杀了他,为何逃跑的时候还要一路带着他?”
“逃跑的时候自然需要一个靶子,叶恪是叶楣的亲弟弟,做靶子才最适合不过。我想,那车夫应当不仅仅只是杀了叶恪,他还应该在那断崖处放了叶楣和叶恪的衣服之内,让人以为,他们姐弟二人都摔下断崖而死了。”
莫擎和从阳闻言,先是一愣,随即便恍然大悟。
叶楣应当一开始就找好了退路,可是她又怕如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赶,总有一日会被追上。倒不如让世人以为她已经死了,试问官兵们再如何闲,也不会去追杀一个已死之人。叶恪是她的弟弟,按常人心里,定然会觉得她逃亡会和弟弟一处,在断崖处看到弟弟和叶楣的衣裳残片,那些官兵是亲自跟着她弟弟的,定然会以为叶楣也在那马车之上,自然而然的,就会觉得这姐弟两人都误入断崖而跌落身死了。
叶楣让叶恪成了她的替死鬼,也替她解了后面的麻烦。
“那可是她的亲弟弟。”从阳感叹:“如果是男人就罢了,她一个女人,也能如此心狠手辣…。”
“只怕在她心里早就将叶恪当成了弃子,”沈妙不甚在意道:“所以在叶恪活着的时候将叶恪利用到最后,也是她的本事。”这就是楣夫人的本事,在她的人生里,只有锦上添花。譬如前世,叶恪这个兄弟的存在能让她在后宫中有更多更广的权势,她就与叶恪姐弟情深。到了如今,叶恪不能带给她任何好处,甚至还会拖叶楣的后腿,所以叶楣也就毫不犹豫的将其抹杀了。
窗口处传来“扑凌凌”的声音,一只雪白的鸽子飞了进来,落在从阳的肩上。从阳一把从鸽子腿部取出纸条,飞快展开,看完急道:“铁衣说叶楣和之前的金星明已经到了码头,似乎要走水路。”又看了一眼外头有狂风大作,似乎是要下雨的模样,就道:“今夜如果下雨,他们出海之后,再想追上就很难了。现在属下和从阳过去,将他们抓回来带给夫人吗?”
“不。”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沈妙刚好写完最后一张纸。她将那张纸在灯笼上烤了烤,收到一个信封里。然后对从阳和莫擎道:“从阳你是墨羽军的人,从墨羽军找几个身手敏捷的人,将这封信带上,跟在叶楣身后,一直跟到明齐去。”
“明齐?”从阳皱眉:“他们怎么会去明齐?”
“莫擎打听到金星明有个朋友在明齐生意做的不错,最近尤其往来频繁,显然是打着去明齐的主意。况且只有去了明齐,叶楣才能彻底脱身,不必被官兵发现。”她道:“你们也跟着一道去,注意叶楣身上可有贴身带着的东西,比如匣子或者藏着的东西,小心些不要被人发现,一旦发现那隐秘的东西,将里面的东西换掉,换成这封信里的东西。”她把信交给莫擎。
莫擎接过信,虽然有些不解,还是应了。
“要快,不要被人发现。”沈妙叮嘱。
“可是,就这么放他们去明齐吗?”从阳道:“夫人不是一直以他们为敌?”
“为敌是不假,可这却不是放他们,”沈妙冷冷道:“恰恰相反,这是送他们上黄泉!”
“你们快去,若是可以,最好能在他们上船之前将东西换过来。上船之后再换就有些麻烦了。不管什么时候换下来,都要留两个人一路继续跟着他们,随时保持书信往来,如果有别的吩咐,我会再告诉他们的。”
莫擎和从阳二人见沈妙说的郑重,登时便也不敢掉以轻心,拿着那封信又很快出去了。沈妙一手撑住桌子,紧紧抿着唇,目光却闪过一丝杀意。
她是很希望楣夫人死去的,在那之前,她只想着要了楣夫人的命,越快越好,省的夜长梦多。可是如今她却又不这么想了。
英雄逐鹿天下,谁都想要分江山帝位一杯羹。大凉想,秦国想,明齐也想。
傅修宜一定会想法子和秦国联手,那时候谢景行若是出征,势必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仇人近在眼前,总是要抹杀的,可是在那之前,物尽其用,狗咬狗,不也是很好么?
没有人比沈妙更了解叶楣骨子里的算计和自私了,连自己亲生弟弟都可以随意舍弃的人,又怎么会做出一单吃亏的生意。叶楣想要在叶家得到足以补偿她的东西,金银珠宝远远是不够的,她想要的是永恒的权势。
叶茂才在大凉这么多年,除了叶府的声誉,家财之外,最重要的,也无非就是大凉朝廷里一些腌臜的秘密了。或许有皇室的,或许有朝臣的。有秘密就有弱点,这些秘密大约是叶茂才捏在手里用来制掣其他大臣的把柄,又或者是他精心搜集的证据。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些东西对于大凉朝廷来说,十分重要,说的重要一点,甚至可以引起一个皇朝的覆灭。
而这,恰恰就是叶楣所需要的。
叶楣能用这个当做是她打开明齐高官贵族的敲门砖,不过沈妙为她设计的更富贵一点,打开皇室的敲门砖。
若是傅修宜得到了这些,定然很高兴,而叶楣这样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又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再次如前生一般的,一步一步蚕食傅修宜的心。
不过……如果这些东西都是假的呢?
兵防图朝臣之间的秘事皇室之间的龃龉可以攻破的弱点。这些东西一样样看上去,似乎都是明齐致胜大凉的关键,可是,若是这些东西,统统都是假的呢?
明齐会陷入错误的判断,在错误的地方布置兵力,错误的使用离间联合,到最后,成败既成,大业毁于一旦。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叶楣并不晓得自己拿的是错误的东西。
当然,傅修宜也可以怀疑叶楣拿出的东西真假。
可是没关系,沈妙十分相信楣夫人的能力,她是很厉害的女人,所以到最后,傅修宜一定会相信叶楣的话。
所以到最后,这一场仗,是什么结局,也是注定的下场。
沈妙不是不想杀叶楣,也不是故意要把叶楣放虎归山。
但是她更想看到,傅修宜前生最爱的女人,今生如前生一样一步步的走向他,投向他的怀抱,最后亲自送了一份大礼,把傅修宜送上了绝路。
倒觉得更为解气。
最重要的是,这事,对谢景行有利无害。这天下江山,也因为这一步小小的棋,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实在是好得很。
……
这一日夜里,果然如同从阳想的那般,到了后半夜,终于是狂风暴雨,一直到第二日早上,从阳三人才回来,俱是淋得湿透了,叶楣和金星明已经上了去往大凉的船只,果然如同沈妙猜想的那样,叶楣有一个银色的匣子,藏得很紧,连金星明都不知道,不过她自己都还没打开过。
墨羽军的人将匣子里的东西换成了沈妙信封里的东西,铁衣从怀里掏出一叠东西交给沈妙。沈妙翻了翻,和她料的不差,的确是叶茂才这么多年搜集的用来威胁制衡别的朝臣的把柄。甚至还有皇家的一些秘事。她想了想,这些东西要等谢景行回来之后让谢景行处理。
墨羽军的人已经跟着叶楣去往大凉,密切注意着叶楣的动静,不过这暂且下来是没有事了。
沈妙才想起叶鸿光,便让莫擎他们去休息,自己去隔壁屋里看叶鸿光。
高阳倒是还在,对沈妙道叶鸿光的命是保住了,不过现在还未醒来,醒来之后究竟是个什么模样,日后会不会反复,倒是谁也不知道。毕竟他受伤受的太重,若非莫擎和从阳及时将他从叶府里带过来,还不知道能不能捡回一条命。
最后,高阳看了床上的叶鸿光一眼,问:“你先在打算怎么办?皇上摆明了是要对付叶家,你却把叶家的小少爷弄到自己府上,难道以后还要养着他?”
“皇上对叶家什么打算?”沈妙问。
“还能有什么打算。”高阳一笑:“斩草不留根。”又道:“你该不会同情吧?”
“自然不会,皇上做的很对,叶家和卢家处理的干净,朝廷才会更安稳。只是…。”她看了叶鸿光一眼:“这孩子本就和叶茂才做的事情无关,若说是错,也不过就是因为姓了‘叶’,生在丞相府家。先且走且看吧,还不知道他能不能挺过来,醒后是什么样子。若是可以,我倒希望能和皇后讨下一份人情。”
“你真是奇怪。”高阳不解:“为何对叶家这个少爷独独仁慈得很,当初在明齐,亦未曾见你有这般好心之处。这叶家小少爷究竟有何特别,让你另眼相待?”
“因为他的脸。”沈妙一笑。
“脸?”高阳看了看叶鸿光的脸,看了许久都没看出来有什么特别之处,便摇了摇扇子,道:“不明白。”
“不明白就罢了。”沈妙道:“总归不是现如今的正经事。”她放低声音:“谢景行要出征明齐了吧。”
高阳猝然回头,看着沈妙,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却又没说,就是看着她不说话。
“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他这段日子说是在汝阳,可是汝阳的事情都已经忙的差不多了,就算是要对付残余的势力,也不一定非他不可。反是陇邺局势锋芒,他都不在镇场。”沈妙叹了口气:“况且对付叶家来的太过突然,皇上……是不是不好了?”
“其实我应当说谎话骗你的,可是想来说谎也骗不过你,恐怕还会惹得你不快。”高阳道:“惹得你不快,罗小姐就该对我发火了。你说的不错,皇上是不好了,亲王应该已经告诉过你传位诏书的事情。如今皇上正在交代自己的心腹,要拨一些人跟着亲王去明齐。”他顿了顿,又道:“或者说,不应当是去明齐。定京城的探子已经传回来消息,傅修宜已经和秦国皇帝达成了盟约,主动来进攻大凉,若是攻下大凉,便两人五五瓜分。”
“他胃口大,倒也不怕噎了喉咙。”沈妙冷笑。傅修宜这人,大约就是有了权势后就有了胃口。在那之前,不是对大凉的人毕恭毕敬,态度温和的很,如今和秦国结盟,便敢生出这样的野心。
“他也不算是狂妄。”高阳笑了笑,只是认真去看,便会发觉那笑容也带了几分凝重,他道:“之前卢家和皇室相争,虽然卢家铲除的干净,外人看起来皇室也毫不费力,甚至精力绰绰有余,实则还是损失不少。况且从前卢家也能算作是大凉有力的兵力。如今这个节骨眼,大凉的兵力其实和秦明联手也差不了多少。便需要硬碰硬。”
“可是最重要的,傅修宜知道皇上的病情,所以随时都可以溃散我们的士气。这场仗我相信亲王,但也绝不会简单。”高阳道。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场仗会简单,”沈妙怅然:“打仗都很难。”
“所以亲王会带兵,不过如今明齐那边已经先出手了,就在边界处频频生事,如今只是小打小闹的试探,过不了多久,一定会正式宣战。亲王的时间不多,所以最近都在准备事宜。不想告诉你,可能是怕你分心。”
沈妙沉默片刻,道:“我明白了。”
“那么,你会跟着他一道去往明齐吗?”高阳问。
沈妙侧头,好笑:“我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
沈妙看着前方,淡淡道:“皇上的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作,这场仗不知什么时候会打完,到了那时候,皇上真有不测,势必会昭告天下传位诏书。”
“皇后不能离开自己的国土,因为要对天下子民负责。我没有那么伟大,可也不想他背上一个昏君的名义。”
“在名声上,他已经够委屈了。所以,大凉这边的江山,我先替他守一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