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步步升堂6

锋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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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文觉得这个前几天和死者打过架的賀虎虽然有嫌疑,不过杀人凶手肯定不是他。

    于是就把这个賀虎先押回去,然后把县城内的打武器的铁匠都召集到了一起,让他们认下这个剑鞘是谁作的。

    这时被召集来的一个姓张的铁匠,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他制作的剑鞘,他不敢隐瞒,便在乐文身前跪下施礼说道:“县老爷,这把剑鞘是小民做的。”

    “哦,既然是你做的,你还记得这把剑鞘是何时卖给了何人吗?”

    乐文本来还怕这个剑鞘如果不是在上海县做的,那么查起来可就麻烦了,现在竟然真的是有铁匠认出来了,那就好办了。

    “嗯……这把剑鞘小民记得很清楚,因为这把剑鞘是小民在半年前卖给邻居刘福的。”

    这个张铁匠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便把他的邻居给出卖了。

    看来这个张铁匠的邻居刘福,便是重大嫌疑人了。

    于是乐文便派人把嫌疑人刘福押到了公堂。

    “案犯刘福,你可知是犯了何罪吗?”

    坐在太师椅的乐文,一拍惊堂木,看着堂下跪着的案犯刘福斥问道。

    “……小民不知。”刘福微微一愣,然后趴伏在地上装作不知,不过两颗眼珠却在眼眶里滴溜溜的打着转,在想该如何蒙混过关。

    “啪……”

    “你看这是什么,还想狡辩吗。”

    乐文把文案上的剑鞘扔到了刘福身前,冷冷一笑,厉声呵斥。

    “啊……!”

    趴伏在地上一直不敢抬头的刘福,抬眼一看地上剑鞘脸色就是变,他当时抢劫后,没想杀人的,只是李二蛋死死拉住他不放,他才一急就错手把李二蛋给杀了。

    回到家后的刘福才发现的剑鞘丢了,可是却记不得丢到了哪里。没想到这却成了让他万劫不复的证据。

    “这剑鞘不是小民的,小民根本就不会用剑。”

    可是刘福不甘心就这么承认,他心中还抱有一丝侥幸,他心想剑鞘多了去了。凭什么就说这把剑鞘是他的。

    “好……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带人证张铁匠进公堂。”

    这种抱有一丝可能侥幸心理的人,乐文见过了,看来不把人证带来,他是不肯就范了。

    没一会。人证张铁匠就来到了公堂,跪在地上,扭头看了一眼他的邻居刘福,见刘福看他的眼神,好像是要把他杀掉一般,心里不禁打了个冷颤。

    当时他只是怕不老实承认,如果查明真相,就会被安插个包庇罪,所以不敢隐瞒,可是看到这个好几年的邻居刘福。虽然刘福是个杀人犯,可是他还是觉得心中有愧,有点对不起他这个老邻居刘福。

    “张铁匠,你刚才对本县说的什么,你再说一边给案犯刘福听一下,让他心服口服。”

    乐文也看出了张铁匠看到他案犯刘福眼中那种愧疚,但是当时这个刘福既然都承认了,而且那么多人都听到了,这个张铁匠就算是现在想要出口否认也不行了。

    “是……县老爷,这个剑鞘是半年前小民卖给小民的邻居刘福的。”张铁匠一眼也不敢再看他的邻居刘福了。羞愧难当的把事实又说了一边。

    “不……县老爷,这把剑鞘虽然是小人的,可是这把剑早就在一个月前就丢了,小民冤枉啊……”刘福狠狠瞪了一眼他的老邻居刘福。然后还是不甘心。

    “哼……你这老小子,还想狡辩,这是刚从你家搜出来的。”

    这时刚好衙役把从这个刘福家的一个暗格里搜出来的一把长剑递给了龙超,“铛……”的一声,龙超就把这把长剑扔到了刘福身前,惊得刘福往后连忙躲了一躲。

    刘福傻傻的看着眼前的长剑。沉默了半晌,看再无侥幸的可能,便俯首认罪了。

    原来这个刘福因为最近手头紧,而且会些功夫,便起了歹心,想要趁深夜抢劫,以解囊中羞涩,可是半夜出门的人少的可怜,当他准备想要放弃回家中,却在南城一个偏僻的小巷里看到了一个喝的有些醉意的酒鬼。

    刘福出来了两个时辰都没有收获,现在是个好机会,如果放过了,那不就白忙了吗,于是他就悄悄的随上前去,看准了李二蛋腰间绑着的钱袋子,就一把抢了过去。

    可是李二蛋根本却反应了过来,一把就抓住了伸到他钱袋子上的刘福,而且抓着死死不放,嘴里还喊着要抓刘福去官府。

    刘福拿把剑本来也是吓唬人的,没想到这个酒鬼力气还挺大,死死抓住他的也不肯放,还说要抓他去官府,他一慌就一下子拔了出腰间佩戴的长剑,“噗……”的一声,就把李二蛋给捅死了。

    他没想到一下就把刘福给捅死了,心里一慌就往家里跑,可是到了家才发现剑鞘不见了,他的衣服也沾了血,就把衣服给烧掉了,可是这把剑却是花了不少银子请他邻居张铁匠打的,扔掉了太可惜了。

    于是他就想先暗藏在他家的暗格里,等事情过去了,再拿出来,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他的邻居张铁匠会出卖他,他更没想到的是,乐文竟然能够想到用剑鞘找出打造这把剑鞘的人的……

    所以说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抱有了侥幸心理就会去犯罪,而这种侥幸心理也是给他自己挖的坑,然后把他的自己给埋了。

    这个案子刚破案没多久,便有一个少妇哭哭啼啼的击鼓鸣冤。

    乐文没想到他刚上任没多久,就不断的出现各自稀奇的古怪的案件,不过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乐文虽然觉得挺费脑力的,可是也不敢有半分的懈怠啊。

    来到公堂,坐在太师椅上,乐文传命让衙役把击鼓告状之人带了进来。

    只见这个状告的少妇,长的很是娇柔动人,鸭蛋脸,肌肤白如雪,一对桃花眼,两道柳叶眉,粉红的樱桃小嘴,哭起来更是让人,让人不禁心生怜悯。

    “堂下民妇报上姓氏,有何冤情?”乐文一拍惊堂木,询问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