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度阴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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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大人说:“哎哟,人怎么能和莲花比,人就是人,身处社会中,你必须要和别人交往,你现在把人都得罪光啦!”

    刘伯温说:“没有啊,我也是个有朋友的人!”

    县长大人冷哼,说:“你那些朋友对你的前途没有任何帮助。”

    高安县县长大人说的好像没有错。刘伯温在高安时结交的几个好友都是一身正气的文人。其中有个叫李爟的是个画家,但他的画作似乎是意识流,没有人能看懂。至于黄伯善两兄弟,诗歌写得漂亮,曲作得也特别好,可对刘伯温身在官场,却总报以“鄙夷”的眼光。几个人在一起,唯一能谈的就是辞章之学。刘伯温有一次喝了点酒,感叹说:“‘满怀荆棘无人扫’啊!”李画家对刘伯温翻着白眼说:“俗事,这都是俗事,来,喝酒!”

    其实,刘伯温面对的是无以复加的官场腐败,一个真有责任感的爷们儿就该勇敢向前,而不是做缩头乌龟。做缩头乌龟其实也不要紧,但不能洋洋得意于缩头策略。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孔子那样的,在良知的指引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另一种是庄子那样的人,我逃避,我拼命地逃避,然后我把逃避美化成一种人类的高级情操。

    刘伯温当然属于孔子那样的人,不过,孔老夫子很惨,有时候连基本温饱都解决不了。当时有一些如李爟那样的所谓隐士就嘲笑孔子是丧家狗。可刘伯温和孔子有个不同之处,刘伯温不靠游说,只靠做实事。孔子是玩嘴巴,刘伯温是玩行动。

    他的行动也的确获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在高安做县长助理的第三年,隔壁的新昌州出了件命案。凶手是蒙古人,案发后,凶手用大量金钱贿赂初审官,初审官本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古老中国式处世原则,就判为误杀,案子草草了结。

    ——我们在这个案子上就可以发现,元王朝的民族歧视政策,并没有坚持到底。至少到了刘伯温在高安做官时,可能已经瓦解。不然,初审官不会判那个蒙古人是误杀。他完全可以判是故意杀人,不过赔对方一头毛驴的钱。

    原告也不是吃素的,他本来是当地的豪族。于是整合各种资源,终于上诉到了上一级政府瑞州路。知府是个官场油条,看到原告和被告都是沾惹不起的人,就想拎出个愣头青充当敢死队,有人马上不怀好意地想到了高安的刘伯温。

    刘伯温听到天降大任于身,兴奋异常,在他看来,这俨然是被重视的象征。于是,风尘仆仆赶到瑞州路,雷厉风行,不出几天就澄清了案情真相,凶手按照法律必须要偿命。初审官只好抱着那笔受贿银回老家养老去了。初审官走时,召集了被告家属和许多蒙古朋友,把刘伯温攻击得体无完肤,并且提醒这些人,刘伯温这人就是个瘟神,在这地方一日,你们就不能有自由,好自为之。

    蒙古人一听,就要从腰里抽出蒙古刀。元王朝时代的蒙古刀和现在的蒙古刀大有不同。那玩意如月牙形,长一尺,插进人的肚子里,向上一挑,再抽出来,大肠冒着热气就挂在上面了。肠子在肚外还保温,但人却不死,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大肠热气消散,才死掉。蒙古人的骑兵所以所向披靡,他们的那种弯刀起了很大作用,在和敌人互相冲杀时,他们的弯刀只需下沉三分,刀尖就能碰到对方的马肚子,然后一挑,马肚子就开了,马的五脏六腑全落入尘埃,自然,对手只能从马上摔下来。

    关于蒙古人要把刘伯温开膛破肚的事,刘伯温那位顶头上司最先得到了消息。他并不是个正义的人,只是良知还未泯,所以他把一封推荐信交给刘伯温,要他到江西行省的治所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南昌县去。因为在那里有个他的朋友,对刘伯温早有耳闻。

    刘伯温面不改色地问:“如果不走呢?”

    县长大人用手掌在肚子上横切了一下,说:“剖腹的干活。”

    刘伯温说:“我不信。”

    县长大人说:“我不管你信不信,总之,我是按良心做事。而且,这是命令,赶紧给我滚出高安!”

    刘伯温感叹了一句:“高安,难以高安啊!”感叹完这句话,他骨子里的傲气突然喷涌上来,又愤恨地感叹一句,“贤士无路可走啊!”

    关于这句感叹,刘伯温当时只是意气用事,并无例子证明。多年以后,他在其着作《郁离子》中填补了这句感叹的空白,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三个商人在集市上贩卖药材。商人A专卖好药,根据进价定价,不贱卖,但也不漫天要价;商人B既收上等药也收下等药,有人要买上等药,他就给上等药,有人买下等药,他就给下等药;商人C从不收上等药,只管多收下等药,而且价格便宜,顾客要求添点他就添点,从不计较,所以他的生意非常火爆。一年多的时间,他就成了大富翁。商人B在第二年也富了起来。只有那个商人A生意差得出奇,青天白日的,他药铺门口像墓道一样安静,结果很快破产了。

    刘伯温在这个故事最后感叹说:“现在做官的,就是这种情况。春秋时期楚国边境上有三个县的长官,其中一个很廉洁,但不能博得上司的欢心,离任的时候穷得连头毛驴都雇不起;另一位,常瞅准机会,能捞的时候就捞一点,人们非但不指责他,反而称赞他能干;第三位无所不贪,用聚敛的钱财巴结上司,对待部属像亲儿子般的关怀,对待富家大户像对待宾客一样的热情,不到三年,就升大官啦。百姓还认为他非常好,这真是太阳底下最怪的事了!”

    其实,刘伯温感叹的无非是贤人,也就是他自己不得志,恶人拔头筹。

    这种感慨,其实也有故意呻吟的成分。总览历史,许多英雄人物在未飞黄腾达、深处底层的时候,都有过这样的感慨。注意一点,中国古人喜欢写诗,而且特别喜欢用夸张修辞,所以我们总能看到一群怨妇般的人,站在高冈上,看着万里长的绵绵青山和河水的九曲十八弯,对自己的失败发出哀叹。

    刘伯温在二十多岁时会发出这样的哀叹,也在情理之中。但他发出的哀叹并未在高安终结,还有高安续——南昌。

    感慨南昌

    如果按他“高安难安”的思路,那么南昌对他而言,就是难(南)以“昌”。他到南昌政府后的职务是掾史(省长秘书),行政级别上有所提高,但权力却不如高安县丞。县丞还能独立办案,掾史只能写写报告。

    江西行省长官对刘伯温的印象不错,不过遗憾的是,体制原因决定他不能对刘伯温委以重任。这一体制就是蒙古人对汉人的歧视,汉人在官场,永远是老二,永远是被猜忌和排挤的对象。

    江西行省长官对刘伯温说:“你侥幸不被我们蒙古人开膛,应该心存感恩,在这里好好干吧。”刘伯温就皱起了眉头,但还是点了点头。那位长官看他点头并不是很痛快,就又鼓励他说:“好好干吧,你是进士出身,不出人头地,那是没有天理的。”

    刘伯温一听到这话,马上就起了奋起之心。但他的长官突然又问了句:“你说进士这玩意有用吗?我们大元废除了那么久,也没见天塌地陷啊!”

    刘伯温对这位省级大员的愚昧吃惊不小,他很想用科举的历史来证明长官的愚昧,但随即一想,长官说得也没错。大元王朝没有科举,的确存活了很多年。现在天下有点乱,可不是没有科举惹的祸,而是有些自以为是的人自扰之。

    刘伯温如果站在中国专制王朝的末期,就会发现,元王朝对知识分子的不重视,也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元王朝终其一生没有文字狱,没有文字狱,对于知识分子而言就是天堂了。

    但在那时候,刘伯温看不到。他也不会因为这点和自己无关的事而沐浴焚香摆灵棋。因为他没有分身术,进入江西不久,刘伯温就正式投入繁重的工作中。他的工作不仅是案牍,还要和官场圈子打交道。

    圈子对于官场人而言就是氧气,看着是没有,但一离开它,非死不可。刘伯温虽然懂奇门遁甲、五行八卦,但这些神奇的技术不能自行制造氧气。所以,他必须要跟官场圈子打交道。

    然而,他在这方面是个废物。在烂污的政治环境下,官场更是乌烟瘴气,在这里,高级情操是忌讳,所以,气节、道德、名誉都被摈弃在外。刘伯温身上恰好有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常常警告他,对它们不要视而不见。这就让刘伯温很痛苦。

    明朝有位叫洪应明的隐士说:“标节义者,必以节义受谤;榜道学者,常因道学招尤。所以呢,君子不近恶事,也不立善名,只要和气浑然,才是居身之宝。”

    洪隐士又说:“处世不必与俗同,也不要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也不可令人憎。”

    我们说,中国历史上有太多洪应明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所谓人生导师了。洪应明早期做官,因为受不了当时的官场文化,所以辞职在家,专心着书,于是有了本《菜根谭》。《菜根谭》里全是人生处世哲理,不过注意一点,这些处世为人方面的哲理,是洪应明从之前的宦途失败中总结出的,总结出来后,就再也没有在官场中实践过。

    《菜根谭》乍一看上去,处处机锋,处处使人眼前大亮,可真有人在官场或者在名利场中实践过它吗,实践得又如何呢?

    人生经验是最靠不住的,古人说了,事非经过不知难。看到一两句哲理就成事的,世界上没有这种人。

    当然,不是说洪应明的《菜根谭》不好,只是他在说那些哲理的时候,是置身事外的。置身事外,当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中国历史上那些道教气质浓厚的人,说着些超然度外的话,却不肯把这些话拿到实践中去,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

    再来看《菜根谭》这类中国式处世的内容,全是龟缩律令,它让人遇事不要抱怨社会,要反躬自省。要人以德报怨,以保全肉身为第一要务。

    中国道家这种“退让”思想正是两千年君主独裁制的温床,因为“退让”就意味着不争,苟且偷安,独裁者最喜欢的就是人民不争,没有争斗,他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老子有句话很可恨,叫“以德报怨”,连孔子都看不下去了,说:“如果以德报怨,那拿什么报德?”这足以说明,以德报怨不是白痴的想法,就是狡狯的诈术,有人用这种方式其实是做给人看,落下个圣人的名声,名声一成,利益就来了。

    我们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刘伯温就在官场中,他不能融入那个圈子,就只能退出,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按洪应明的意思,别标榜节义,也别标榜道德,君子不做招别人讨厌的恶事,也别立什么善名,居身之宝就是在人群中装成是一个俗人,但内心保持纯洁的气质。

    也许这种要求还可以做到,只要假装一下就可以了。但下面的话“处世不必与俗同,也不要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也不可令人憎”就很难做到了。怎么才能不与俗同,又不与俗异?怎么做事才能不让人喜,又不让人恨?

    这种在文字上笼罩烟雾、故意弄不清楚的中国式哲理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刘伯温在三十岁左右时还没有这种理解的能力,所以,他在南昌很快就被人攻击了。

    有人说,这人故作清高,请他吃饭他不来;有人说,这人太自以为是,不就是个南人嘛;还有人说,这人外表忠厚,内心奸诈,用他们汉人的话说就是——假道学。

    刘伯温的领导可就找到了他,摆出一副对外面的传言深信不疑的姿态来,说:“你呀,还是年轻,不知道什么叫官场体统,怎么可以这样做人呢?”

    刘伯温说:“我给您讲个故事吧。战国时魏国大臣庞恭要陪太子到赵国去做人质。临走前,庞恭问魏王,‘假如现在有人告诉您,说闹市上有一只老虎,大王您相信吗?’魏王说,‘你当我是猪啊,闹市哪里来的老虎?’庞恭又问,‘假如又有人说闹市有老虎,大王你相信吗?’魏王想了想,摇头。庞恭再问,‘如果再有第三个人说闹市有老虎,您相信吗?’魏王痛快地回答,‘我当然相信了啊。’庞恭于是总结说,‘闹市没有老虎,这本是常识。但是,因为三个人都说有老虎,听的人就相信了。现在,我离魏国如此远,所以说我坏话的人超过三人,希望大王您要相信的时候,记得这个故事。’”

    刘伯温的领导说:“这个就是‘三人成虎’的典故吧?”

    刘伯温说:“是的。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一个假消息,说的人一多,也就成真的了。”

    刘伯温的领导说:“你这人恐怕有受虐狂倾向。你认为所有人都敌对你,所以把所有人都当成敌人,这样如何幸福呢?”

    刘伯温说:“我没有这种倾向,但现在诋毁我的人实在太多,而且您也相信了。”

    刘伯温的领导说:“那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诋毁你。”

    刘伯温说:“请让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有座叫女几的山,喜鹊喜欢在那里建造巢穴。有一天,山中来了只老虎,喜鹊连忙飞集起来,乱叫起来。八哥听见了,也飞集起来,乱叫起来。狐狸过来看到,问它们,‘老虎是陆地行走的动物,它能把你们怎样?你们怎么如此胆小?’喜鹊回答,‘你没有听过虎啸生风吗?我们担心风把我们的巢穴吹翻,所以在这里担心得狂叫。’狐狸又问八哥,八哥无话可答。狐狸就笑了起来对八哥说,‘喜鹊的窝在树梢,怕风,所以担心老虎。你们住在洞穴里,并不怕风,干吗也跟着乱叫?’”

    这是个寓言,刘伯温的领导没有听懂,所以刘伯温还要解释给他听:“一条狗对着人狂叫,其他的狗就会跟着它对着人的影子狂叫。但因为众口铄金,众口一词,就能混淆是非。大人您现在可能就被混淆了是非。”

    刘伯温的领导正色道:“胡说,我是个是非明辨的人。”

    刘伯温就问:“那您现在认为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领导思考了很久,清了清嗓子说:“这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是个不合群的人,你不适合在官场啊。”

    刘伯温长叹一声,说:“那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的领导制止了他,说:“我不喜欢听故事,直接说道理。”

    刘伯温就问:“政府用人,是仅为了充数,还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靠他们管理好国家?”

    他的领导说:“从理论上来讲,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刘伯温笑道:“这样看来,你根本就没有实践理论,你看看你下面的那群人,除了贪赃枉法外,一无是处。”

    他的领导很不高兴,因为下梁不正,上梁肯定也直不到哪里去。

    刘伯温不等他还口,马上说道:“农夫种田,不用羊拉犁;商人运货,不用猪拉车。这是因为它们不能胜任这种事,怕把事情弄砸了。现在您用人,还不如农夫和商人。”

    领导这次太不高兴了,眼睛通红,头发隐约冒出小火星,刘伯温见势不妙,转身就走。

    在回去的路上,他掐指一算,自己已经在南昌待了一年。他不必用八卦五行,只凭五官就搞明白了一件事:这个王朝官场的腐朽已经是从内到外,无药可救了。贞洁女子和妓女们共处一室,妓女们是瞧不起贞女的。所以很快,刘伯温就被一些官员联手弹劾出了南昌。

    屈原说:“众人都喝多了,我却清醒。”其实,别人都喝多了而你却醒着,并不是幸福的事。当你面对一堆酒鬼,吆五喝六,滔滔不绝。你却因为酒精不起作用而难以融入这种癫狂的氛围里,自然少了很多情趣。

    有这样一个故事,天降陨石砸了一个深坑,里面还有火星。但好多人认为是上帝来接人去天堂,想一起跳进去。有一人不跳,认为是送死,结果这群人先把他推了进去。这人在里面被大火烧灼,发出凄惨的叫声,上面的人才知道,原来真是送死。结果都庆幸自己没有跳,却咒骂那火中人乌鸦嘴,如果不是他那样说,可能就真是上帝来接人。

    在疯人院里,不疯的人才被认为是疯子。刘伯温不是疯子,但在元朝南昌官场,他就是疯子。

    《银河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