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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一直不说话,那名警察来了火气,拍着桌子说:“你以为不吭声就能逃避刑罚了?告诉你,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足以证明你就是杀人凶手。就算你一辈子不说话,法官依然会判你有罪,别想抵赖!”
我抬头看他,说:“我要打电话。”
“打电话?”警察冷笑说:“给谁?帮凶吗?还是那位警局的领导?没用的,他能帮你开脱一件事,但不能永远帮你。而且,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你能做的,只有认罪!”
我冷冷的看着他,话语像磨豆子一样,一个一个的从缝隙中挤出来:“我说……我要打电话!”
也许表情太过狰狞,也许是考虑到我具备着某些“背景”,那名警察与我对视了一分钟,然后把手机拿了过来,说:“倒要看看,你想耍什么花样。”
我再一次给二叔拨了过去,一次没通,就继续打。必须要打通,因为这件事已经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解决的了,我需要二叔的帮助!连续拨打十数次之后,警察已经很是不耐烦,就在他想从我手中把手机夺走的时候,电话接通了。二叔比警察还不爽,说:“你小子缺心眼啊?打这么多次都不接,还打个不停,我都快被震成老年痴呆了!”
我没心思和他开玩笑,直截了当的说:“二叔,我被警察当杀人犯抓起来了,事情很严重,你必须来,否则,明年的这个时间,就可以提前为我准备纸钱了。”
二叔听的吓了一跳,说:“你小子胡扯什么呢?什么纸钱,你又惹什么麻烦了?”
我抬起眼皮,看了眼站在旁边的警察,说:“还记得那个痞子学长吗?就是你打算收拾,却提前被人收拾的那个。”
这么一说,警察立刻不抢手机了,他冲桌子旁的同伴打了个手势,然后转身出门。不用想也知道,他是告诉同伴看好我,然后去其它地方监听这部手机。敢把手机给我自由拨打,没布置窃听和追踪,那是不可能的。我心里坦荡荡,自然不怕他们偷听。二叔听了后,说:“记得啊,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怎么,他们来找你麻烦了?”
我说:“不是,是又有一个人死了,他的妹妹。而且,我很凑巧被人骗去了凶案现场。事情很复杂,我怀疑是那个擅长花降的人干的。但是,我说的话他们根本不信,没有任何办法证明清白。”
二叔已经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想了想下,问清楚我所在的地方后,说:“娃仔,你不要着急,也不要多说话,从现在开始保持沉默,我尽快赶到。”
两个小时后,警局里来了一位律师,说我是他的当事人。在行使正当权利后,我们两个在一间单独的屋子里谈话。他告诉我,是二叔的一位客户,自愿为我进行无偿辩护。但是,他需要知道足够多的事情,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状况。因为警方如果真的搜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完全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提交公诉申请,并正式将我批捕。而他需要做的,是在二叔到来前,保证我的自由权利,以及不受违法审讯。
他既然知道二叔,应该是可以信任的。我把事情全盘托出,这个曾为许多大人物辩护过的律师听过后,表示很惊奇。我说,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走。
他摇摇头,说:“我信,但别人不信。所以如果事情演变成最坏的地步,也许你需要更改一下自己的某些词语。”
在律师的提醒下,我知道了偷偷进入民宅,和发现窗户损坏,怕小偷入室盗窃所以好心进入查看的区别,也明白了被一个常人看起来不可能自行走动的人引路,并没有在室内发现一名已经昏迷的女性以及一具女尸来的可信。他把我所说的话,改的面目全非,但不可否认,如果真那么说的话,那我的罪责会轻很多。
警察眼里,我是一个偷偷溜进房间,不能为自己提供开脱证据的杀人犯。而他口中的我,则是一个无意中路过,想抓捕小偷,却意外发现凶杀案的正义化身。是非黑白,因为话语的改变,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他很厉害,但是我不喜欢,因为无论怎么说,都是在撒谎。律师说,你必须得改,因为现场出现的证据,确实对你很不利。我们必须先从语言上,为自己提供一个栖身之地,然后他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再替我开罪。
我唉了一声,承认他说的有道理。这么复杂的事情,二叔也不一定能很快解决,我确实需要很多时间。
之后,律师找到警察,声称我因为恐惧,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之前的口供,是处于无法自控的状态下叙述的,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警方必须在我的精神状态稳定后,以合理的,宽容的方式,再一次进行问询,并且,他要在场,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不受到侵犯。
名律师,绝对是警察最讨厌的人物之一,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律师的身份,代表着某种特权,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往常看起来不起眼的权力,反而成了罪犯的保护伞。
于是,警察拿来了饭菜,让我吃饱后,先去看精神科医生。在医生确定我精神状态已经没有问题后,才再一次录口供。
这次的口供,与之前大相径庭,那个抱着笔记本打字的警察,每听完我说一句话,就要抬头看一眼。仿佛在他面前坐着的人,已经换成了另一个。而问我问题的警察,整个过程中,至少说了五次:“你之前不是这样说的!”
每一次,律师都会很严肃的提醒他:“请不要影响我当事人对真实情况的判断和叙述,否则到了法庭上,我们是不承认这些供词的!”
警察被他搞的很无奈,最后带着一份与之前完全不同的口供,气急败坏的摔门而出。
律师已经初步完成了任务,他必须离开这里,取得一些基础证据,来证明警察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只要抓捕令没有下,最多四十八小时内,我就可以暂时离开这里。
在律师离开后不久,二叔也到了。他已经从律师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在提到东莨菪碱时,二叔说,这种东西存在于曼陀罗花中,是迷幻药的一种成份。如果幕后真凶,是我们猜测的那个人,那么这就很吻合了。一个擅长花降的人,利用曼陀罗花做点手脚,再容易不过。而我如此轻易就相信柳学姐,被她骗到屋子里来,也显得不寻常。二叔认为,柳学姐身上或许会有线索,他打算带人去找一找。
我说:“那个人手段很高明,恐怕不太可能留下证据,而且他很危险,你要小心一点。”
二叔失笑,说:“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提醒了?老实在这呆着吧,叔很快就来接你。”
我被他故作轻松的样子打动,说:“你就没想过,万一真的什么线索都找不出来呢?”
二叔笑了笑,说:“那叔就把这里炸了,然后带你走!”
这也许是玩笑话,也许是真心话,我无法判断。二叔离开了,他带着人去找证据。我想,外面可能有一堆人,正在为我的事情忙活着。其实二叔在这个城市,也可以找到有分量的人,让我提前假释。但痞子学长和那具女尸的父亲,在本地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二叔找到的人说,事情没到最坏的时候,最好不要闹的太大。先想想办法,实在不行,再说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