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丁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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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杀人的欲望也就不强烈了。每当我抱她摸她亲她,把她脱得精光放在我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我的命根子,让我射在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这感觉一点不比杀人差。

    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我进去。哪怕我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她也不肯。

    “冯烨,这是我的底线。”她一本正经的说,“你想都不要想,也不许哄我。要是你敢强迫我,转头我就去告你强~奸。所以你死了这份心!”

    靠,狠,真狠。我还要考大学呢,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我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你好久。”

    这一幕实在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

    我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我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我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我会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我:“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在我胸~口:“我叫他们来给你庆祝生日……你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我被姚檬拉着,坐到一群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我。

    从来没人给我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我倒也算上心。

    我搂住她的腰:“我希望永远跟姚檬在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我不杀你,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我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我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我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我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我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你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我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在安抚她。

    我走过去,在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别哭了。”我揉揉她的头发,“小檬,我对你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我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你。”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我觉得很正常,这就是我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我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拔出来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死人。”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我呆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我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你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礼尚往来,我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我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我是荒野猎人,并不知道我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人魔来了。”我对谭良说,“他可是个人物。为了研究他,我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我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你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我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在他头上。有机会我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人来我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我要药。我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是啊,欲望之门一旦打开,谁能忍得住。只是谭良太笨了,他就在山里抓了个人,不是把矛头引到自己身上?真怕猪一样的队友。警察必然会搜山,我立刻开始收拾行囊,往更隐秘的山里躲起来。

    没几天,果然风声鹤唳。我躲在山洞里,远远俯瞰群山,都能看到警车不断在山路间穿梭。谭良走投无路,必然到我原本栖息的山洞找我。我现在藏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上山通道,方便我观察到警方撤离后,再从深山跑出来。

    谁知这天晚上,却看到谭良驾着辆宝马,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副驾还靠着个人。他在山脚停好车,就把那人抱下来。

    月色明朗,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姚檬?

    怎么会是姚檬?

    我跟着他们上山。

    谭良抱着个人,我自然比他快,先一步回到山洞,假装在睡觉。

    “哥,你赶紧走吧。”他把姚檬丢到我的床上,“警察在追我。”

    我皱眉:“怎么会这样?”

    他居然还有些得意,跟我讲了他和林清岩的计划。原来他动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林清岩就盯上了他。等他丢弃第三具尸体时,林清岩现身了,跟他谈判。谭良这么笨,怎么会是林清岩的对手。林清岩对他说,他杀的第三个人,线索太明显,警方已经开始搜山,他必死无疑。反正是死,不如替他顶罪。而林清岩帮他搞垮原来的领导,同时给他父母一大笔钱。

    两人就这么谈妥了。

    谭良一说完,就看着我:“哥,你怎么笑了?你也觉得我这笔交易做得值?”

    我大笑:“值,当然值。”

    我只是没想到,林清岩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回合,居然又是他赢了。真叫人心痒啊。

    我又看向床上的姚檬:“这个女人又是什么?”

    谭良答:“路上撞见的。”他清秀的眼睛里有兴奋的光,“反正要死,临死前再爽一次,好爽。”

    “你抓紧,我走了。”我拍拍他的肩膀,出了山洞。走了一段,我又悄无声息的折返回去,远远便望见他已经把自己脱了个干净,正在脱姚檬的裤子。

    我拿出麻醉枪,点射。

    把昏迷的谭良拖到边上,我在床边坐下,望着姚檬,心头还是有些感叹的。

    她比以前更漂亮,更性~感。我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还是记忆中的触觉。而谭良已经给她喂了性素,她微蹙眉头,脸颊越来越红,身体也在我手下扭动着。

    姚檬,比起谭良,我想你当然更愿意跟我做。

    我脱掉她的上衣,看到她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一看,我都笑了。

    是她和林清岩的合影。林清岩看起来那么温柔,而她的笑靥比当年跟我时还要灿烂。

    林清岩这个疯子,连我的女人都要占了?

    我把钱包放回她的口袋,关上洞内照明灯,低头看着她。

    林清岩,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局,谁赢谁输还不知道呢?

    她的喘~息声越来越重,黑暗之中,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为之沸腾了。

    一插到底,好爽。

    姚檬,我和林清岩,谁让你更舒服?

    当然是我。那个老变态怎么跟我比?

    亲爱的小檬,既然上天把你再次送到我面前,这辈子,我不会放过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