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居然当了一次英雄(求推荐)

西方蜘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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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

    雷欢喜和彪哥同时叫了出来。

    顾彪!那个溪海大酒店的保安经理。

    雷欢喜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顾彪,可是顾彪的神情更加尴尬。

    他已经确定这个家伙绝对不是一般人了。

    先是被自己打了一顿,根本没有还手,可是随即自己三个人被他打了一顿,一点还手的能力也都没有。

    什么是高人?高人都是深藏不露的。

    雷欢喜就是个高人。

    “顾经理,什么事?”雷欢喜有些好奇。

    “没事,没事。”在最短的时间里,顾彪迅速做出了判断。

    第一,自己那么多人未必能够打得过雷欢喜。

    第二,自己好歹是溪海大酒店的保安经理,江总再三交代过自己,不要出来闯祸,以免影响到溪海集团的声誉。

    这家酒吧是朋友开的,顾彪下班后就来帮忙看看场子,赚点外快。平时都是些小的摩擦,顶多吓唬下就解决了。这次听眼镜说吴自力是个“凯子”,趁机宰他一刀,再加上要收拾的那个小子是个乡下人,被打了也不会怎么的,这才让顾彪准备捞上一笔。

    他本来就是准备把对方一只手打到骨折而已,难道还会真废了他的手?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谁想到吴自力要自己教训的人居然是雷欢喜。

    两边要真大打出手,这动静可就大了。

    “欢喜哥。”顾彪一咬牙:“刚才看到你在这,过来打个招呼。”

    他这么一开口,吴自力和眼镜傻了。

    欢喜哥?顾彪居然叫雷欢喜欢喜哥?雷欢喜到底什么来路。

    “顾经理,客气了。”雷欢喜见对方这么说,也不好意思再翻旧账:“要不一起喝酒?”

    “不了,不了。”顾彪把服务员喊了过来:“这桌算我的……欢喜哥,你喝好,有事找我,我就在那边。”

    “顾经理,太客气,那麻烦你了。”

    顾彪瞪了吴自力和眼镜一眼,赶紧走了。

    “欢喜哥,你好厉害。”甜甜和彤彤一起夸张的叫了出来:“你到哪都有认识的朋友啊,谢谢欢喜哥请客。”

    雷欢喜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的怎么就有人请客了……

    ……

    “彪哥。”

    找了个机会溜了出来,畏畏缩缩的站在顾彪面前,吴自力大着胆子说道:“事情没有办成功,那钱……”

    “钱?”顾彪一瞪眼睛,开什么玩笑,到了口袋里的钱难道还会吐出去:“吴自力,我和你说,你知道那个雷欢喜是谁吗?云东小东门的光头阿武认得不?”

    “好像听过,据说是道上四大公司的。”

    “对,就是他。光头阿武什么人?谁见了不给他几分面子?可阿武看到雷欢喜都得客客气气的。这个雷欢喜,去年,就这个雷欢喜,两把菜刀啊,对付十多个人,从南门一路砍到西门……”

    吴自力听的脸色发白,自己怎么招惹上雷欢喜这么个杀星了?

    可怜的欢喜哥是不在边上,他要是听到了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光荣事迹”,只怕一口老血会当场喷出。

    “所以啊。”顾彪慢吞吞地说道:“你闯了大祸了,知道不?别看雷欢喜现在笑嘻嘻的,可他是有名的笑面虎,现在酒吧外面不定有两面包车他的手下在等着砍你呢。我这人么,最讲义气,既然认识了你,我得帮你把事情摆平,让你可以安全的离开这里啊。可是这五千块钱实在太少了些……”

    吴自力没有一分钟的犹豫,把自己身上两千多块钱的现金全部掏了出来。

    于是在渡过了憋屈的一个晚上后,吴自力一共付出了七千块钱的代价,非但没有报复到雷欢喜,反而提心吊胆的在酒吧里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被彪哥告诉他事情终于解决了,他可以回去了。

    而且彪哥还唉声叹气的说,自己还倒贴进去了三千块钱。

    吴自力千恩万谢,兔子一般的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

    ……

    一直玩到了凌晨1点多,雷欢喜实在坚持不住了,甜甜和彤彤这才放过他。

    把他送到了锦绣大酒店门口,这才目送着雷欢喜走进了酒店。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连住都住在这么高档的地方。”甜甜羡慕的看着雷欢喜的背影:“我就惨了,请了一顿饭,一个半月的工资没有了。”

    “那你怎么不跟他进去?”彤彤撇了撇嘴。

    “你懂什么,要放长线钓大鱼。要让他觉得咱们高贵有气质,不能让她觉得我们是随便的女人。”

    可惜这些话雷欢喜一句也都听不到了。

    穿过了锦绣大酒店,来到了65块钱一个晚上的顺风旅馆,美美的睡了一觉。

    年轻人就是好睡,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10点,才被电话吵醒。

    是彤彤打来的,她在电话里兴奋的告诉雷欢喜,自己亲戚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问雷欢喜什么时候有空,自己一定要好好的谢谢他。

    雷欢喜客气了几声,随即给石顺忠打了一个电话,一再感谢。石顺忠也没有客气,又说起了让雷欢喜来游泳队的事,可是雷欢喜的心思真的不在这上面,敷衍了一下挂了电话。

    离开旅馆,中午随便吃了点东西,想着该回仙桃村了,那帮同学明天就要来了,有的自己忙呢。

    “抓贼啊!”

    才从小面馆出来,一声嘶声力竭的女人叫声响了起来。

    两个留着小平头的小年轻在马路对过手里拿着一只包慌里慌张的朝前跑着,经过的地方看到的人纷纷避让。

    后面,一个穿着高跟鞋,打扮入时的中年妇女一边追着一边连声高喊。

    可是女人的耐力本来就有限,再加上她穿着高跟鞋,跑了几步就跑不动了,弯着腰,那样子几乎要哭了出来。

    雷欢喜没有一秒钟的迟疑,几乎是条件发射似的拔腿就追。

    这是一种本能。以前他们村子里也闹过贼,结果被偷的那家人一喊,整条村子都出动了,那还是大半夜,不少穿着裤衩背心的大老爷们和老娘们都冲了出来,一路追的那个贼跪地求饶。

    也许在大城市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冷漠的,但起码雷欢喜不是这样的人。

    很快,他发现自己不光游泳变得奇快无比,而且奔跑的速度也变得快了许多。

    别看手里拎着东西,可是速度如飞。

    雷欢喜越追越近,但是让他遗憾的是,那么多的路人,只要有一个能够挺身而出帮自己一把,那两个贼早就被追上了。

    可惜没有,一个也都没有。

    有的慌忙避让,有的居然在那当看热闹一般好奇的看着。

    雷欢喜管不了那么多了。

    那两个贼大概是发现跑不过对方,一下停下了脚步,回过身来,一人手里拿着把刀,气喘吁吁,其中一个还直吐白沫,上气不接下气:

    “TMD,你、你、你找死是吧?”

    远远的围了一圈人,可全都是来看热闹的,一个出手相助的也都没有。

    “包还出来。”雷欢喜一开口,大是惊讶,自己跑了那么多的路,居然连气都不喘一下的。

    “TMD,找死!”两个劫匪冲了过来,恶狠狠的对着雷欢喜一刀捅出。

    雷欢喜可从来没有对付用刀匪徒的经验,多少有些慌乱,抡起手中拎着的那两瓶酒就砸了上去。

    劫匪先出刀,雷欢喜后抡酒瓶,可是后发而先至,“咚、哎呀”两个声音发出,一个劫匪已经捂着脑袋倒在了地上。

    两瓶酒结结实实的砸在头上,那滋味谁挨了谁知道。

    自己的同伴居然一下就被干翻了,剩下的那个劫匪明显慌了神。想要搏斗,又打不过人家,想要逃跑,留下同伙自己也很快就会被抓到。

    “你……你别上来……”劫匪有些语无伦次。

    我擦,你又不是小姑娘,我又不是色~鬼,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的你怕什么?

    雷欢喜朝前走了一步,劫匪后退一步,雷欢喜又走一步,劫匪又后退一步。

    眼看着就要退到看热闹的人群那了,人群居然不用指挥,齐齐的后退了一步。

    “别动,别动!”

    忽然,几个警察从人群里冲了出来。

    已经心理崩溃的劫匪,再也把持不住,扔掉了手中的刀,“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居然遇到了雷欢喜这么一个不要命又能跑又能打的家伙。

    这时候那个中年妇女也终于赶了回来,一把抱起地上的那只包,眼泪都下来了,激动的一句话都说不出。

    “这位同志,包是你的?”一个警察走了过来。

    “是我的,是我的。”中年妇女连声说道。

    “那得麻烦您跟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检查一下包,说明一下情况。”警察说着把头转向了雷欢喜:“还有你,小同志,请你也跟我们回去一趟,谢谢你们的配合。”

    还有自己的事?这一来一去要耽误多少时间?雷欢喜心里嘀咕了声。

    一阵阵的酒香飘来,完了,两瓶酒一瓶都没有能够保住。

    150块钱啊,现在被砸碎了,自己找谁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