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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麻烦,就是永远比你预期还要更加糟糕。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吃掉她一锅猪肝疙瘩汤,并两个大烙饼的家伙,叶秋已经无力去吐槽这到底是饭桶还是饭缸,因为,有一个更加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
大个子略有些不自在的瞟了她一眼,对着这个家里,唯一还没对他流露出嫌弃之色的朱长富,又说了一遍,
“就是这样,我早上醒来,只觉脑子里特别乱。然后,什么事情都记不得了。”
记不得了,
真记不得了?
他居然说记不得了!
叶秋的脸彻底黑了。
不记得这种借口,明明是她的专用好不好?那是版权专用,盗版必究的!
“别装了,说实话。信不信把你当疯子关起来?”
叶秋眯着眼,气场全开。
就算这小子也是穿的,也得分个先来后到。本地盘已经被叶大小姐圈占,后来的滚远些!
大个子皱眉淡淡睨了她一眼,叶秋忽觉莫名心惊。
只见这家伙一脸正直的对朱长富说,“我不是要借口忘记前尘往事,赖在你们家。只是想请大叔行个方便,容我多住几日,好生想想。或许,等我头上这个包消下去了,我就想起来了。”
叶秋急了,“那你要是这个包消下去,还想不起来呢?”
她才不承让是被这大个子刚才那一眼给震住了,眼下急着找场子。
“那我也不至于赖在你家!”大个子眸光微沉,声音不重,却又有股更加凝重的煞气扑面而来。
叶秋猛地一惊,突然想起这个大个子可是当兵的,他的身上有杀气。
朱长富先是嗔了叶秋一眼,才望那大个子温言道,“小伙子,你别见怪,我们家不是不愿收留你。说来你带回了小地瓜,就是我们全家的大恩人。根本就不该说什么收不收留,而是应将你当贵客招待的。只是你也看到了,我们家老的老,小的小,就秋儿一个年轻女子,要是留你住得久了,只怕要惹人闲话。要不你这些天先在我家安心养伤,等伤好之后,你要是还想不起来,我们就送你进城瞧瞧大夫,再帮你往衙门报个信,打听着有没有寻你的人。怎么着也得给你有个着落,你看可好?”
到底是当了多年村长,朱长富这番话,不仅说得大个子心服,叶秋也觉得自己方才太小鸡肚肠。
这人可是救了她家小地瓜的,她怎么能嫌弃他吃得多,又嫌弃他“失忆”了呢?
阿米豆腐,罪过罪过。
就算感觉跟此人的气场还是有些不合,叶秋也很诚恳的向人表示了歉意,“对不起啊,我刚刚一着急,语气重了些,还请不要见怪。”
大个子又睨了她一眼,勉强嗯了一声,似是原谅她了。
只小地瓜,不知脑子抽的什么风,见气氛缓和了,便一脸同情且操心的对大个子说,“叔叔,你别怕。到时要是你娘找来,我帮你说,你不是故意不回家的。”
大个子面露困惑。
叶秋忽地顿悟,只是还没等她阻拦,她儿子那张小乌鸦嘴,就很认真说了,“这样你娘就不会打你屁股了。”
打屁股很痛的。
他是年纪小,他娘还手下留情了。叔叔这么大,那得打得多痛?
小地瓜自觉是很好心的,却不知这画面,已经让他娘不忍心看了。
趁着大个子依旧沉默,朱长富憋笑,虎着脸训小地瓜道,“你娘打你,那不是为了你好?话这么多,外头玩去!”
小地瓜一脸莫名,他哪里又说错话了?
可看到大人们那怪异的表情,他还是很老实的下炕出门了。只是在他离开前,大个子突然冒出一句,“我娘不打我。”
为什么呀?有秘方吗?
看着小地瓜突然亮起来,且一脸羡慕的小脸,叶秋赶紧把这娃轰出去了,朱长富也赶紧招呼上老伴去分猪肉了。
不然再呆下去,他都快忍不住要笑场了!
只是那大高个却似被那一问勾起些回忆,皱眉陷入了沉思。
叶秋走到门边,眼珠子转转,忽地转头不轻不重的喊了声,“志玲姐姐?”
大个子纹丝不动,挺直的脊背好似什么也没听到一般。
连女神都没反应,应该不是穿的吧?叶秋放心了,去收拾碗筷了。
只是等她转过身,大高个才皱眉淡淡丢了个眼神过来。
还说他是疯子,其实疯的是她吧?志玲姐姐,什么玩意儿!
而他,又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
屋里的人愁眉不展的在找回忆,屋外,仙人村的乡亲们听说村长家有野猪肉分,倒是一派欢欣。
不过吃肉之前,朱方氏却是有几句话要说,“你们拿了这肉,也别谢我。我们老两口无非出了把子力气,可这头大野猪,却是托小地瓜和他娘的福才进的村。人家虽是姓叶的,却记得跟咱们朱连董三家都是一个村的,说要谢谢大伙儿寻她们母子都出了力,便拿了这么大头猪来分。这份情义,还请大伙吃着肉时,也琢磨琢磨吧。”
这番话,说得许多村人都有些讪讪了,原本,他们中的大多数在最初要不要救叶秋时,是犹豫过的。
可等着人家母子平安回来了,都没要他们出什么力,可人家还是把得来的野猪分给大家,这样的胸怀,让他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叶秋站在人后,扫一眼大伙儿略带尴尬的表情,再看朱方氏那略带几分孩子气,得理不饶人的模样,心中有几分好笑,可更多的是温暖。
老人家的用意再明显不过,故意挑着头做坏人,说些刺心的话,就是要给她们母子做人情树声望,让人记着她们母子的好。二回再有个什么事,也有人肯出手相帮。否则就凭她这孤儿寡母的,要在一个地方立足得有多难?
眼看朱长富悄悄给自己递了个眼色,叶秋自然不能辜负二老的一番好意,上前接起朱方氏的话道,“婶子快别这么说,我都不好意思了。大家待我们母子自然也是有情分的,咱远的不说,嗳,孝平兄弟,我家地瓜小时候可没少吃你打的枣子呢。快过来,你媳妇才生了娃娃,拿个猪脚去吧。”
给叶秋点名的年轻人闻言不好意思的把手里的镰刀往背后藏了藏,他也姓朱,是朱长富的本家侄孙。家里媳妇刚生产,正是要吃猪脚发奶的时候。可这东西上外头买可不便宜,家里一直没舍得。
从昨儿瞧见那大高个扛着野猪进了村,他就惦记上了。今儿就是叶秋不分,他原也是想来要只猪蹄的。可刚刚给朱方氏这么一说,他倒不好意思了。
这小伙子人不错,没成亲前常常带着地瓜玩,叶秋便先给他这副体面。
看他不好意思上前,叶秋不好拉扯,朱方氏却是无妨,“你还害个什么臊啊?快过来,自己把这只前蹄割去,带点蹄膀。回去搁点红枣花生,给你家的炖上补补,可不许你偷吃!说来你也真是的,媳妇生娃娃这么大事,也舍不得给她买只猪蹄,日后还想要你儿子孝敬么?”
朱孝平红着脸对叶秋道了谢,这才拿着镰刀过来割猪蹄。
也不是不想用刀,而是乡下铁器紧张,根本没什么好菜刀,甚至连斧头基本都是石斧,还就是镰刀快一点了。
可就是这样,也费了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才割了一只猪蹄下来,刀口还割得乱七八糟的。
再看着剩下的那么大头猪,叶秋开始发愁。
她想要的排骨和五花肉还能不能漂漂亮亮的出现了?
“叶家妹子,要不要我来帮忙?”忽地,朱德贵拎着个石斧,殷勤的上来了。
叶秋往他身后瞅瞅,倒是没见到他家那个糟心的媳妇,于是客气了三分,“你问叔婶要怎么弄吧。”
朱方氏瞅一眼他手上的石斧,在猪后腿处比划了下,让他先把两条后腿砍了下来。
这个朱德贵干得倒是起劲,嘿嘿哈哈运起斧子斩了半天,把那两条猪后腿砍下来了。可砍下之后,朱方氏指挥着让他再分,他不干了。
“那还分个什么呀。这两条后腿你们一只,我拿一只不正好么?腌火腿挺好,斩了倒可惜了。”
哈!叶秋睨过去一眼,还以为他媳妇不来,这朱德贵总得要些脸面。可眼下看来,倒真是一床被不盖两样人,俩公婆一样的货色!
两条后腿,基本就去了快一半的猪了,剩下的还有二十多户,让人怎么分?
她要真这么分了,就不是做人情,而是拉仇恨了。
看她脸色,朱德贵还赔着笑说,“叶家妹子,你嫂子上回不在你跟前伤了手么?她也得补补。这猪后蹄没前蹄好,都是骨头,咱们就多拿点肉了,就这样吧?”
这样你个头!
她伤了手是她自己活该,就算是被地瓜诅咒所致,叶秋也不觉得她们母子就欠他家的。
“德贵大哥,你也说嫂子伤的是手,又不是脚。你这样吃,也不怕补错地方?”
哈哈,这话说得围观众人哄堂大笑。有那促狭的还说,“这要吃错了,手长成蹄子怎么办?”
朱德贵脸上挂不住了。
这样的嘈杂,也让屋里的人不高兴了。
※
作者:来,大个子,看这张图,这就是志玲姐姐哦。
叶秋:(关门,放儿子)地瓜,随便诅咒她。
作者:呜呜,我不是在帮你考验他么?
小猪:这种话连猪都不相信好吧?你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嘎嘎,大家要信猪哥的话,就多给点推荐收藏留言神马的,砸她,砸她!
[bookid==《家有鲜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