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朱姓书生名尔旦

侧帽圣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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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父学识很高,门生又多,倒也担得起一声宗师之称。

    “家父只是偶尔提点几句,还经常说我愚笨不堪教化,哪比得了马兄天资聪颖,有县尊时时指点,比我强的多了。”

    马鹏贤哈哈一笑,便转过了话题,请周腾入座。

    周腾也不推辞,直接就坐在了左手第一位。

    大顺朝以左为尊,坐在这里的意思不言而喻,众人却都心服口服,没有人胆敢置喙。

    周腾解下青鹤苍松墨绒披风,随口问了一句:“还有谁没来吗?”

    “不管了,没来的也不等了。”

    马鹏贤将手一挥,顿时就出现了一队衣锦彩妆,面容靓丽,身段妖娆的妙龄女子,自屏风两边缓缓走出,手持银砂酒壶,来到了众人的作案之前斟酒。

    诗会光有一群男人是不够的,必得有一群女子作陪,否则光是干巴巴的吟诗作对,也太过无趣了。

    “来,大家共饮此杯,诗会正式开始。”

    “彩。”

    众人举杯,虚虚一碰,饮尽杯中清酒。

    众多靓丽女子又连忙将酒斟满。

    这些女的都是马鹏贤花了大价钱搜罗来的,他平生没有别的爱好,唯独在“色欲”二字上面最是精研。

    光是这处庄园之中就蓄养了几十名美婢。

    不过这也正常,富贵人家这么干的多了去了。

    主要是蓄养美婢虽然要花费不少钱财,但是回报也不小。

    第一个就是赏心悦目,同时也能随心采颉。

    第二就是这些美婢在很多时候比银子还要硬通,可以直接用来送人,有时候比直接送钱财要好多了。

    因为送银子太过俗气,又很容易留下把柄,完全不如直接送个美人。

    就算别人知道了,也可以说成是朋友之间互赠礼物,还是一件风雅之事。

    时下蔚然成风。

    宋时鼎鼎大名的东坡先生都曾经这么干过,而且送的还是怀了孕的小妾,比直接送美婢可刺激多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诗会才算是正式开始。

    上首的马鹏贤故作沉吟之态:“各位以为,此次诗会应以何题为佳?”

    “我等才疏学浅哪里能做点题之识?不如由马公子亲点罢。”

    一名坐在左侧靠后的的书生开口,尽是讨好之态。

    说来也是,县尊的公子自然得赶紧讨好,这里坐的大多数都只是富户家的子嗣。

    官宦人家的除了马鹏贤以外也就一个县尉之子,另就是周腾乃举人之子。

    马鹏贤假意谦虚了几句,正要说出他早就准备好的题目,不料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我觉得应该以雪为题。”

    “哈哈哈哈!”

    一名书生大笑:“此时已近初夏,何以要以雪为题?岂非大为不合时宜?”

    “朱兄才喝了几杯酒就已经醉了吗?”

    另一名书生也开口暗讽。

    “我没醉。”

    姓朱的书生像是没有听出来别人对他的讥讽之言,居然一本正经的开口解释:“因为夏天没有雪,所以才要以雪为题,这样才有阴阳交互之意。”

    众人又是一番冷嘲热讽,但是朱姓书生却丝毫都不露怯,依旧坚持己见。

    最后闹得马鹏贤脸上都有些挂不住了。

    周腾却不在乎这些,只是暗中观察着朱姓书生。

    此人姓朱,名叫尔旦,字小明,之前与周腾也只是几面之缘,属于点头之交。

    之前初听这个名字的时候,周腾还不太在意,因为他以为是同名同姓之人,可自从他确定了这是个聊斋世界之后,就十分怀疑朱尔旦恐怕就是聊斋原著《陆判》篇的主角。

    与电视版本的不太一样,原著中的朱尔旦得到了很好的结果。

    他因为生性豪放与阴曹地府四大判官之一的陆之道结为了好友,陆之道先是替他换了一颗聪明的心使他考中举人,又帮他的丑妻换了一个死尸身上的漂亮头颅。

    之后朱尔旦在阳间寿尽之后还被陆判安排成为了地府查察司的文书官,最终升任太华卿,然后他的儿子官至司马,孙子官至总宪,实在是叫人羡慕不已。

    这就是老话常说的交对了朋友。

    周腾这些日子也想过借此结识陆之道。

    因为地府的四大判官位高权重,甚至可以比肩十殿阎君。

    他们只是名义上听命于阎君,实际上名录都在阴天殿,受酆都大帝直辖。

    而通过原著来看,陆之道的性格很好,只要与他投缘,说得上话,他对朋友非常用心,关键是与之结交并不困难,不像别的那些厉害的仙神,一个个神龙见首不见尾,莫说是成为友人,即使是想见一面都难。

    如果错过了陆之道这个村,还不知道哪里会有店。

    “无论是雪还是什么,本就不重要,文以载道,诗以言志,不论是何物,大抵也逃不出这句话罢?”

    周腾见到时机已至,连忙替朱尔旦开口解围。

    上首的马鹏贤脸色也好了许多,这话算是给了他台阶,他也就顺势走了下来:“周老弟这话说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依我看,以花为题最好。”

    之后的环节就是每人赋诗一首。

    马鹏贤是出题之人,他肯定提前早就想好了诗作,此时吟诵出来,众人交口称赞,他顿觉面上有光。

    而后又有一些人赋诗,水平不一。

    最后,终于轮到了周腾。

    “雪魄浇作筋骨成,

    冰心铸就素月轮。

    六朝不见气腾腾,

    除却此花何此能?”

    一诗吟罢,众皆叹服。

    “周老弟不愧是咱们固城县第一才子,短短二十八个字就将栀子花清冷孤高素白出尘的韵味描写的淋漓尽致。”

    周腾拱手:“马兄抬举了,今日状态不佳,实在是不堪入耳。”

    马鹏贤面上笑容更甚,心中却生起了酸意。

    周腾样样都比他好,怎能让人不嫉不妒?

    只是周腾的身份不比他差,不论他心中怎么想,面上都不能表露出来,更不敢有暗害周腾的心思,否则马县令都饶不了他。

    周腾却没有在意这些,一首酸诗而已,也就是在这固城县中勉强能听罢了。

    别说是比着那些千古流传的诗句,就算是出了固城县,文采比他强的,都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