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才是灯塔最合适的城主

逍遥牛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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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体验过死亡,可却唯独没体验过让人死亡的感受。

    想过杀人和杀过人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

    当事发生之后,杀人的感觉就如附骨之疽,刀插进人体内发出的声音,鲜血落在手上的触感,对方传来的惊恐表情,这一切的感受都是那么清晰,令人难忘。

    每个人都有第一次,第一次总是难忘的,比如初恋,初夜....可大部人却唯独没有第一次杀人的感觉。

    因为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里,和平是一个正面,它的反面里总是有人在暗处里替代我们背负前行。

    程光自认为他从来不是个好人,可在灵笼这个世界里,噬极兽横行、人心叵测的时代里,想要不杀人....有点难。

    就跟一个美女都脱光身子然后躺在你床上,你却无动于衷,那就太假了。

    “看看别人家的小说里的主角穿越后就是心狠手辣,不带点犹豫的,还混得风生水起,为什么到了我这里,自己就突然有点忸怩了。”程光喟叹,他在反省自己,同时也在问自己内心深处。

    后悔吗?不。

    内疚吗?也没有。

    杀了就杀了,要是杀了之后再后悔或内疚,那也太虚伪了,也太伪君子了。

    他现在的感觉怎么说呢,让他突然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则新闻,那新闻报道一个杀人狂落网了。

    那杀人狂是个中年人,已经杀了十几个人,闹得满城风雨,全国皆知,天怒人怨。

    当时程光正鸭子坐在沙发上,他一边吃着苹果一边看着那新闻,那新闻里警察问他:“为什么要杀人。”

    他说:“他惹恼了我,一时意气用事,然后就把他杀了。”

    然后警察说:“那是第一个受害者吧,那后来呢?后来的受害者好像和你没有冲突吧。”

    他说:“对啊,没有冲突。”

    警察问:“既然你知道他们没有和你冲突,那你为什么还要下手?”

    他缓缓举起自己的手,那双手在阳光下显得厚大又粗糙,可他仿佛在欣赏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一样:

    “你能感受到别人的生命在你手里消逝,那种如同上帝的感觉吗?生死任你掌握的感觉,多么美妙,多令人着迷。人类其实不也是一样的吗?杀鸡杀猪,都只是剥夺生命而已,只是我不同,我把人当成鸡来杀而已。”

    警察痛心疾首问:“难道你就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是错误的吗?他们是无辜的。”

    当时他眼神复杂,最后平静地道:“我知道啊。可是你杀过人吗?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杀人就跟毒瘾一样,一旦习惯了,就真的戒不掉了。”

    他略带嘲讽的笑容,仿佛在自嘲,那是他留给大众的最后一幕。

    他的那番言语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无数人辱骂他,嘲讽他,有人认为他是在漠视生命,有人认为他是个疯子,也有人认为他是在为自己解释,无数人都极为不认同他的话。

    程光现在突然感觉到他的话可能是对的,生命在自己手里消逝,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然而也让他意识到生命真的很脆弱。

    九年的义务教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已经养成的价值观.....让他在杀人后陷入了内心矛盾中。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人是犯罪的,可他现在所处的世界里是灵笼,自保都难了,还想要去顾别人的感受,那也太不现实了。

    俄顷,程光很快就想透了。

    没啥大不了的,很简单....他关掉水龙头,水流声消失,然后他戴上了银黑相间的面具,披上斗篷的兜帽。

    他回头看向最右边的隔间,那里面装着两个新鲜的尸体:

    “也许你们不该死,但要怪就怪这时代吧,我们都别无选择。如果杀人会有报应的话,那么我的报应早晚会来的,但起码.....绝对不是现在。”

    ......

    灯塔环二b区通道上。

    一个穿着贵服的男子与一个带着面具的女子在上面行走,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那男子气质贵雅,宛如贵族公子般,披着华贵的外套,那外套的衣袖随着他的行走摇摆着。

    那女子身材凹凸,极为诱人,迈着猫步,步伐距离稍微落后那男子几寸,就像是她身边的扈从。

    查尔斯伸出左手,手上套着白手套,他看着手套,这是他的习惯,他的声音开始响起:

    “我昨天晚上被城主叫去,你应该知道这件事吧。”

    梵蒂闻言答道:“我知道。”

    “呵。”查尔斯轻笑了一声,仿佛是在自嘲,“那么,那消息你也听说了吧。”

    梵蒂略微犹豫,她知道查尔斯指的是从今天早上就传播开来的消息,说光影会以后将会交给马克打理,查尔斯将会退位....眼下来看查尔斯的反应,那消息八成是真的了,

    “是的。”她说道。

    查尔斯停下脚步,他转过身看着玻璃窗外面的景色,梵蒂也停下来,静默着,仿佛在等待他开口。

    查尔斯阴郁的眼神微微眯起:“你认为我该退位陪着父亲吗?”

    他像是在自问,又像是在问梵蒂,梵蒂抬头看了查尔斯一眼,查尔斯再次问道:

    “你认为马克适合当城主吗?说说你的真实想法。”

    梵蒂略微沉吟道:“马克能力极强,他的功绩灯塔上的人有目共睹,数次为灯塔带回了丰厚的物资,这点我们无法否认。”

    她认同马克的能力,然而她话锋一转:“但是,管理灯塔和管理猎荒者是不一样的,他能力是强,但强在个人能力以及团队领导能力上,管理灯塔则是需要意味着处理众多事务,这跟杀噬极兽是不一样的。”

    查尔斯笑了,他回头看着梵蒂,虽然隔着面具看不清她的面貌:“你说的没错,但是他还有一个最大也是最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太感情用事。”

    “瞧瞧清晨的远行仪式吧,那马克送别老师的样子,叫人看了真是感动。我丝毫不怀疑,如果当时他是城主,那么埃隆那老头子肯定不会远行的。虽然我不知道摩根为什么要选他为下一任的城主,但是我会证明他错了,那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他绝对不适合当灯塔的城主。”

    他是光影会的会首大人,他管理光影会,管理民众,将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他本认为他会是下一任的城主,然而这几天的事情颠覆了他的认知,让他又惊又怒。

    他虽然不知道父亲....不,那已经不是他父亲了,摩根那老头子为什么要让马克当城主,同时竟还让他放弃光影会。

    难道摩根就不知道他对光影会付出了多大的心血与精力吗?

    就好比你辛辛苦苦拉扯大的组织成果,结果竟然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呵,真是可笑....他真的不甘心,也不服气....他是谁,他是查尔斯,是光影之主选择的人,是将来能拯救人类的救世主,只有他才能带领灯塔走上鼎盛。

    但,没关系.....查尔斯嘴角轻轻扬起。

    他会让摩根那老头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看到马克的不足....尽管为此,他需要使用点手段。

    “你看着吧,我会证明,我才是灯塔最合适的城主。”查尔斯轻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