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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工夫,能量点归零,而这个时候,李让的丹田之内,也汇聚了17丝法力。
不过,想到河中消耗的一丝,他开始查看脑海中魔神经的记载,准备试试自己修炼的效果,顺便将那一丝法力恢复。
这一研究,便研究了好几个小时,幸好魔神经的内容是灌输,字体什么的都已经转换为李让所熟悉的文字。
不然,光是那弯弯曲曲的小字,都能将他整蒙。
经过研究,李让也弄清楚了魔神经的大概。
不愧是带经字的功法,虽然残缺,可是里面的内容却是包罗万象,不仅有修炼之法,
还有一些其它技能,像炼丹、练器、布阵、这种修炼技艺,上面通通都有记载。
虽然他还没有弄懂这些技艺,可是怎么修炼,倒是弄懂一二!
从经书上的记载可以得知,修炼魔神经,必须先要炼体,等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外转内,修出法力。
而李让的修炼,因为有系统加点,直接跳过了炼体的环节生成了法力,让他省却不少功夫。
毕竟按照经书上的记载,如果按部就班的修炼,不仅需要大量的名贵药材洗-浴,还需要非常痛苦的熬炼。
如果只是非常痛苦的熬炼,那他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可是那名贵药材的洗-浴,以他自身的经济条件,根本就凑不够一次的量。
所以,系统加点,不仅让他省去大量时间,还让他不用在为钱财而烦恼。
由外转内,修出法力之后,就不需要在用药浴炼体,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吸收外界的灵气进行修炼。
当然,如果在此期间,能够有灵药之类的丹药辅助,修炼会比单一吸收灵气要快很多。
琢磨清了修炼的方法,李让回到偏房,找到一个干净的蒲团,来到院子中,盘膝坐下,五心向天,勾连丹田内的法力,感应外界灵气。
十几缕法力在他的操纵之下,从丹田涌出,密布五心之上,用以感应灵气。
这种方法,是魔神经上记载,用以那些初学者感应灵气。
当然,这个方法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有一个有法力之人,为你灌输法力,不然,这个方法就是鸡肋。
而李让因为丹田内本来就有法力,倒是不需要别人在灌输。
随着脚心、掌心、眉心、法力密布,李让瞬间便感觉到外界的空气中,有一股稀薄如晨雾的气体。
这气体非常稀薄,说是晨雾,只是形容它的外形,真实情况则是,丝丝的烟尘,数量少的令人发指!
以李让为中心,方圆百米之内,大概能有个十几丝灵气雾。
如果将雾丝转换为法力,都不知道有没有一丝。
不过,现在李让也顾不得埋怨灵气的稀少了,赶紧尝试修炼才是最主要的事情。
运转魔神经行功路线,意念扩散,锁定那进入感知的灵气雾丝!
随着意念锁定,不知道是因为魔神经的原因,还是因为其它原因,那雾丝立刻如乳燕归巢般飞向李让。
而李让也没有抗拒雾丝的飞扑,毛孔不由自主的张开,灵气即刻纳入体内。
如此稀少的灵气,自然非常好炼化,只是一个简单的周天,便进入丹田。
通过内视,这丝灵雾所炼化的法力,差不多能有、系统能量点所化的百分之一!
也就是说,李让想要恢复今天在河边消耗的那丝法力,得炼化一百丝左右的雾丝。
心中默算得出结果,立刻让他放弃了自己修炼的打算,不是别的原因,实在是自己修炼太慢了。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修炼者,究竟是怎么在这么稀薄的灵气下修炼的,难道有所谓的洞天福地?
如果世界上存在洞天福地,那灵气不应该如此稀薄啊,这还是在荒郊野外的农村,要是城市,那还不更夸张?
应该是有什么方法汇聚灵气才是?’
李让停下了修炼,开始思考灵气的事情。
想了半天,也没有得出个有用的结果,想不出来,他也懒得在想,直接开始研究起魔神经的其它内容。
这一研究,就是好几个小时过去,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擦黑!
还别说,经过这么废寝忘食的研究,还真让他研究出了一点眉目。
在魔神经阵法记载之中,有一种叫聚灵阵的阵法,可以聚拢周天灵气,存储不散。
根据所用材料,和布阵大小,能够对一定范围内的灵气进行汇聚。
这样的话,就可以使得限定范围内的灵气,超过其他地方!
看到阵法的介绍,李让还高兴了半天,结果等看到上面所需要的布阵材料之后,他直接就放弃了短时间内布阵的打算。
因为,布阵所需的材料,非常繁多,不仅需要名贵的玉石,还得在上面刻画阵纹。
不说材料,以他现在的本事,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不用在为钱财而烦恼,单说阵纹。
这个阵纹,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几条线,而是几千、几万条复杂纹路,如果只是刻画线条他也不至于直接放弃。
关键是,刻画阵纹,宽度、深度、长度、等等细节,必须一丝不差,不然就会导致失败。
一个阵法,需要刻画几万条阵纹,每个阵纹都必须一丝不差,不说刻画,就单单是记忆,都够让人头疼了。
毕竟人不是电脑,不可能将那么细微的差别,记忆到丝毫不差。
怪不得,魔神经上说,阵法师,没有一定资质,最好别涉及!
放弃了参悟阵法,李让看了看天色,发现夜幕已经降临,揉了揉、咕哇乱叫的肚子,便起身前去做饭。
今天的饭菜,还是和以前一样朴实无华,一个发黄的手工馒头,一碗面疙瘩汤,还有一小碟炒青菜。
匆匆吃过晚饭,没有什么娱乐设施的庙宇,李让选择了早早睡觉。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有亮,院子里便响起了一声中气十足的呼喊声。
“李让……李让……,咋还某起床嘞,快点起,有事找你……”喊话之人,乃是一个五六十岁,接近老年的男子。
只见他一身衣服干净整洁,皮鞋擦的锃亮,双手背在身后,仿佛视-察的领-导一般,颇有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