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重生之我是大学生

金毛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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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对视良久,差不多有十秒左右吧。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尴尬期后,林觉才缓缓伸出手来,对着宫明月比了个“嗨”的手势,然后脸上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

    宫明月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看了看那一堆搭在他身上的丝袜,先是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哭笑不得地说道:“出来吧,别在里头待着了。”

    “你......你不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还用问?肯定是你过来早了,恰好被我爸妈堵在了房间里,无奈之下才随便找了个衣柜躲进去,这我还能看不出来?”

    “哦哦哦!厉害!不愧是宫.福尔摩斯.明月!”

    “不是宫.扁平安全人.明月了吗?厚颜无耻度+1。”

    林觉一边夸着宫大小姐,一边被加了厚颜无耻度,然后才尬笑着从衣柜里头走了出来。

    而宫明月则是虽然一副表面上没什么好声好气的样子,但还是走过去从衣柜里拿出了一条黑色丝袜当做福利.....还带着一点林觉体温的那种。

    拿完了衣服袜子后,她转头看了林觉一眼,挑眉道:“还站着干什么?出去啊?难道准备在这里看我换衣服?”

    “出......出去?你父母会不会还在外头?”

    “那又如何,你在书里不是无敌吗?谁能把你怎么样似的。”

    话音未落,宫大小姐便挪开沙发,打开门锁,将林觉推出了房间。

    被推出房间后,林觉独自一人站在走廊上,只感觉有些透心凉心飞扬。

    他左看右看,发现走廊附近一个人都没有,这才放下心来站在门口等着。

    这感觉,多少有几份像是在做贼。

    为什么我堂堂正正过来约会,却要变成一副做贼的样子。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跟做贼也没啥区别了吧,悄悄跑到主人女儿的房间里头,被抓到的话就要被丢到海里去喂鱼。

    一想到这里,林觉便不禁摇了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开。

    好在没过多久,宫明月便推开房门走了出来,然后朝他说道:“走吧,咱们先去广大绕上一圈, 再准备跟那个病娇女摊牌。”

    或许是因为约会的关系,宫明月着实好好打扮了一把,看起来更显青春靓丽。

    本来宫大小姐的品位就绝佳,之前那几位女主角在约会时的搭配就是她亲手挑选的,因此她给自己挑选的衣服搭配哪儿有不好看的理由。

    相比起来,林觉站在这位大小姐身边就显得有些寒酸了,感觉不像是男朋友,像是一条拎包舔狗。

    怎么可以,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当舔狗?

    想到这里,林觉的腰不由得挺直了少许,并且刻意走在宫明月身前一点点,以表示自己的主动地位。

    宫明月察觉到这点后也不理他,而是拉着林觉在大宅里左绕右绕,很快来到了地下车库。

    车库里停着许多名牌豪车,宫明月来到其中一辆豪车前头,将钥匙丢给林觉, 问道:“会开车吗?”

    “会是会的, 就是好多年没开过了, 不保证能把你的车完整地开回来。”

    “......能不能靠点谱, 算了,我来吧。”

    宫明月闻言有些无语的把车钥匙从他手上拿了回来,然后打开车门便坐到了主驾驶位。

    轰!轰!轰隆隆隆!

    伴随着一阵发动机的沉闷响声传来,车辆飞一般地从车库里头飞了出去,然后几个漂亮的漂移过弯便出现在了街道上。

    宫明月虽然只是大一学生,但她的驾驶技术显然很不错......或者说,她好像没什么办不到的事。

    应该说不愧是宫熙儒和宫夫人的女儿吗?在林觉看来,宫明月的骨子里其实也透着一股彪悍的气息,还给人一种精明强干的感觉,完全就是大女主标配。

    不过话说回来,这广市的街道真就跟我当年读书的时候一模一样啊,还真是神奇的很。

    当林觉乘坐着宫大小姐的车疾驰在广市的时候,他看了看周围那熟悉的风景,不禁略微有些感叹。

    正当他感叹着的时候,宫明月忽然说道:“说点正事吧,那个病娇女你还没有完成设定,所以对她的情报一无所知对吗。”

    “......是这么回事。”

    “她的名字叫桃叶,姓桃名叶。”

    “哦?这名字听起来不错,长得也挺可爱的对吧。”

    “是啊,是个可爱的小妹妹,如果不是某人把她设定为一个病娇那就更不错了。”

    “......抱歉。”

    一想到拥有着这么可爱名字的少女被自己写成了病娇,林觉一时间也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但知错能改,为时不晚,知错能改,可以再错。

    既然发现桃叶一直在纠缠着宫明月,那么就得帮她纠正这种病娇的趋势,让她重新变成一个正常人。

    而为了纠正桃叶的扭曲性格,宫明月也为今天做了一些特别的设计。

    她一边开车,一边说道:“一会儿咱们到了广市大学后,就以情侣的身份到处走走逛逛,应该很快就能把桃叶引出来,到那时候咱们就去天台跟她摊牌。”

    “天台啊......说起来还真是个不祥的场景呢。”

    一想到桃叶是个会在天台拉人一起跳楼去异世界的病娇,林觉就不禁对那地方有了少许敬畏感。

    但一想到这情节又是自己写的,他也对此无话可说。

    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自己挖个坑,填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再把自己埋了。

    就在这种纠结的念头之中,车辆很快便开到了位于市中心的一栋学校门口。

    广市大学,是这国际化大城市里最好的大学,里头学科包罗万象,并且在很多科目上都有着全国顶尖水平......当然这是林觉在小说里的设定。

    在现实世界当中,林觉就读的是广市医科大学只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大学而已,没什么特殊之处。

    当然小说里可不能这么写,为了要衬托宫明月的优秀,广大也得特别优秀才行。

    所以当林觉站在那间曾经就读了四年的大学门口时,虽然整间大学几乎没有产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可挂在大门口的牌匾却是从“广市医科大学”变成了“广市大学”。

    但除了这点之外,林觉还是能感受到那股熟悉的氛围。

    熙熙攘攘的大学生人群,无论何时都彷佛在门口保安室打着瞌睡的老保安,旁边那似乎久未修剪的绿色植被。

    这一切熟悉的感觉都让林觉有一种时空穿梭,彷佛自己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感觉。

    当然,在很多年前他就读于此的时候,身边可没有一个叫宫明月的漂亮女朋友。

    将自家豪车停在学校旁边的停车场后,宫明月走过来随手挽住了林觉的胳膊,笑着说道:“走吧,咱们去你熟悉的地方逛逛。”

    感受着手上传来的柔软触感,看着身边那位犹如从小说世界里走出来的美少女。

    林觉不禁深吸一口气,嘴角一阵颤抖,似乎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我的大学,我的青春,我林觉回来了,带着之前没有过的可爱女友回来了。

    在大步朝广市大学门口迈进去的时候,林觉不禁把头高高抬起了少许。

    附近的学生们看到学校最出名的宫大小姐居然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走了进来时,都朝这边报以惊讶的目光,但林觉却对这样的目光感到十分享受。

    嘿嘿嘿,羡慕吧?羡慕我吧?我可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哈哈哈哈!

    然而,当林觉带着宫明月一起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走进了学校后,他却很快感受到一股锐利的目光犹如刀子般刺向了自己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