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女皇登场

神秘的行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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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贫穷的西区,当铺老板对客户心怀同情,愿意满足他们的需求,比如建立在码头附近的当铺接受木匠工具,开在流莺聚集地附近的当铺允许男人把典当掉的首饰赎回一晚上,去哄女人开心。

    相似的情况在东区同样发生着,当铺伙计当场揭露业内潜规则,向陆离释放着善意与友好,让人不由相信,人间有真爱……才怪!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不能说所有从事小本生意的人都市侩,但开当铺的人,绝对是想方设法,从顾客口袋中榨走最后一枚硬币。

    “先生,假如您遇到经济困难,一定要考虑本店。”

    在出售炼金术师专用小火炉的过程中,伙计惊喜地发现,这位神秘先生并不是那么有钱,钱袋材质普通,里面也没有多少英镑。

    于是,他再度劝说。

    坦白来说,眼前这家伙并不懂该如何掩饰贪婪,哪怕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听到现在,也应该察觉到了对方的那点小心思。

    因此,陆离格外好奇对方究竟是为了什么,两千镑,足够买一支纯金手杖了吧?

    在普通人看来,这笔交易过于荒唐,甚至会发出感慨:

    世道变得越来越离谱,一支铂金,或者镀银手杖,竟然能卖出天价,而且出价方还是当铺。

    果然,这个世界并不简单。

    若非目前把案情放在第一位,陆离都想暂时停下脚步,好好调查一下原委。

    “再看看吧。”

    陆离摆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接着,又故作无奈道:“这段时间生意越来越难做了,而我又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文物。”

    “所以说,这支手杖是您的私人藏品?”

    “没错,从一个家境破落的波兰人那里收购而来,为了得到它,我当初可花了不少钱。”

    在故意透露了一点个人信息之后,陆离转身离开了当铺,手中还拎着一个油纸袋。

    里面装着的那个火炉,是否有什么特殊作用,他暂时还不清楚。

    大概算捡漏了吧?

    毕竟,它确实有很长一段历史了。

    “亲爱的女士,本店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请留下一个详细地址。”

    离典当铺不远,是一家奢侈品店,出售各种动物皮毛制成的大衣,以及各种皮制品——

    由密西西比短吻鳄腹部皮肤制成的钱包,绝对属于高级货,因为只有那一块地方,有一种叫做竹指关节的天然图案,而且,每条成年大鳄至多能产出三个钱包。

    由尼罗河巨蜥皮制成的肩包带,这种皮货,可以通过染色显示出明亮美丽的颜色。

    此外,还有比较常见的菱纹蟒蛇皮、鲨鱼皮、鸵鸟皮。

    女爵带着她的两个好闺蜜,在这里逛了一圈,然后,买下了价值五百多英镑的皮带和箱包。

    为了能够留住大客户,老板决定让店员送货上门,其实,这算是万神殿市场的一条潜规则——

    只要消费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店员乃至老板本人,就会换上一顶小高帽,身着一件特大号西装,上面带着闪亮扣子的那种,为顾客上帝跑腿。

    “加雷特公馆。”

    一番买买买之后,女爵镇定了许多,她甚至还在思索,接下来要不要去珠宝店看看。

    旁边,艾文思夫人和爱克斯夫人也不再过于紧张,热闹的市场、恭敬的店员,以及暗中保护自己的调查员,给了两人一种安全感。

    当然了,这种感觉并不靠谱。

    从陆离到温斯里警官,心中最关心的还是能否把幕后黑手钓出来。

    为此,再牺牲两三位无辜市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她们并不算无辜,留着只能败坏社会风气。

    “加雷特公馆,对吗?我这就派人把东西送过去。”

    老板在口中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以后,赶紧挥了挥手,示意店员把商品送走。

    之所以要确认,是因为老板出身东区,语言习惯并没有完全改过来,很难听懂西区话。

    在东伦敦,人们喜欢把“W”和“V”调换位置,随意地使用过去时,还喜欢省去“G”音。

    在西伦敦,绅士和小姐们喜欢一种结巴腔,或者说,喜欢创造分音节。

    对此,陆离算是有些感触。

    几个小时前的晚宴上,他确认了一件事,腔调是用来划分阶层的,跟所在城市、生活习惯之间,关系不大。

    出身贵族的女士们这样说话:

    喜欢乐——安——蓝——天。

    师——安——善——良。

    精致的绅士们则这样:

    下午出西——英——行,在沃顿乐——物——路,或者去听歌——剧,或者下去——赛——哎——马。

    不仅如此,还混用西班牙语、法语,要不是陆离有扮演者自带的语言天赋光环,他真的很难听懂这些人说话。

    圈地自萌?

    这个词语可能并不恰当,但确实可以反应出上层人士的这种行为。

    大家都在说一种能在通行全国同行的话,可能部分发音有些问题,但能保证任何人都能听懂。

    唯有贵族,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很多花样,只为区分谁是自己人,谁是乡巴佬。

    为了让自己顺利融入上流圈子,来自乡下的女爵特意请了口音老师,平时也会请教好闺蜜。

    “接下来去哪里?”

    说着,艾文思夫人下意识地回头,她看到了混在人群中看杂耍的陆离,然后,又在前方看到了欺骗自身感情的男人。

    事实证明,三人始终处在保护与监视之中。

    “逛逛吧,那位陆先生不是说下半夜再离开这里,前往附近人少的小巷吗?”

    语气中带着不加掩饰的不满,可女爵没有办法,她只能可怜自己,竟然被一个疯狂的犯罪组织盯上了。

    红颜多命薄。

    虽然凡尼莎并不知道这个东方词汇,但她却产生了类似心境。

    不过,陆离可不会去关注一颗棋子在想什么,尤其是对方的品格及所作所为,并不值得被同情。

    时间慢慢推移。

    一行众人,在不知不觉中走出了万神殿,来到了摄政街。

    罗马的奥古斯都因建造而著名,

    他继承的是砖头的罗马,

    留下的是大历史的罗马,

    但我们的纳什不也是一位大师吗?

    他找到了所有的砖,也给我们留下了石膏!

    这是一首童谣,温斯里警官小时候经常听小伙伴们唱,久而久之,他也学会了这首歌。

    那时候,纳什大师负责街道整改工作,他拆除建造了不少花园、广场,以及若干新月形建筑——

    以讨好摄政王阁下。

    预想中,王室成员会住在此处,一个乡村式的大宅子,旁边环绕着淳朴、可靠的中产阶级。

    具体来说,是以卡尔顿府为终点,圣玛格丽特教堂和威斯敏斯特堂建在后部,以凸显王室、基督教和政府,三者间的权力。

    然而,受限于种种原因,街道并没有按预先的设定来建造,反而变得简陋起来,一系列楼梯从街道延伸至林荫小路和圣詹姆斯花园,主体结构为白色灰泥面。

    在当时,它确实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市民们看来,摄政王街丑出了新高度。

    近四十年过去了,随着审美观念的变化,大师留下的这个完成度不足预计五分之一的街道,被民众称为“世间最伟大的道路之一”,被外国访客描述为“拥有壮丽恢宏的气质”。

    只能说,大师过于前卫,设计理念超出世界近一个时代。

    陆离走在摄政街,也不由赞叹,西伦敦绿化做的很好,几乎每走几百步就有一个花园,或者市场。

    可是,谁能想到天堂和地狱之间,仅隔了一条泰晤士河、一座金融城。

    这里灯光明亮,到处是街灯,地面铺着碎石,花园尽头有摩尔风格的乐队,正在进行演奏。

    绅士和淑女们坐在草地上,喝着生姜啤酒和茶,吃滨螺和虾,身边站着训练有素的仆人,而旁边则是售卖点心盒的摊位。

    贵族不用工作,就能享受岁月静好的生活,而工人们在这个时间点仍坚守岗位,换取微薄的薪水。

    每一天,都会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泰晤士河,看到这幅场景,陆离才想到了爱松恩,那个在酒馆为自己提供线索,希望跳出泥潭的女孩。

    在时间线与因果线发生转变以后,她的人生发生了变化,本该被福尔摩斯先生救济,获得正经工作的姑娘,现在仍待在酒馆,被醉酒的客人随意挑选。

    至于最终下场……

    开放与保守并存的畸形时代,流莺自杀率居高不下,正如狄更斯小说中描述的那样——

    小杜丽和她的伙伴玛吉夜间走过伦敦桥,两人遇见一个向东走的妓女,朝着格兰比街和滑铁卢路的方向。

    玛吉问她:“你要做什么?”

    妓女直白道:“自杀。”

    这是一种隐喻,是她这种职业的最终归宿。

    念及此,陆离忍不住愧疚,他太忙了,以至于差点忘记有一个心怀善念、却又不起眼的姑娘,急需拯救。

    “伙计。”

    在人群中扫了几眼,陆离快步走到温斯里身边,沉声道:“你去附近警署打个电话,帮我个私事。”

    见陆离郑重其事的样子,温斯里也变得严肃起来,“你说。”

    “去白教堂区……街……酒馆……找一个姑娘……给她一笔钱,十镑就够了,再派两个警员护送着……不要透露什么,就说这些是她应得的东西。”

    “这。”

    温斯里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出于友谊,他保证道,“我知道了,那盯梢工作就交给你们四个了,我去附近总部一趟,给你安排好。”

    话音刚落,摄政街大路上便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皇家卫兵?”

    看着那显眼的制服,温斯里停止了脚步,不远处,正在享受夜生活的先生和小姐,齐齐停下动作。

    街上所有的活动都停摆,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哦豁,大人物出行。”

    白宇吹了声口哨,确认三个目标人物并没有走丢后,立刻将视线投向卫队,准确来说,是被卫队围住的那辆马车。

    “会是哪个皇室成员?”

    赵峰捏着下巴,相关知识匮乏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

    威尔士亲王。

    倒不是提前做过功课,要是做了,脑海中不至于只浮现一个名字。

    事实是,在经历过第一场入学考试以后,他简单看了眼资料,知道在维多利亚女王逝世之后,由其子威尔士亲王继承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国王,兼印度皇帝。

    可惜,赵峰还是不够大胆。

    马车中坐着步入老年的维多利亚女王,她于深夜出行,希望不要引起太大轰动,可卫兵的数量,以及各种礼器,让有见识的男人们变得疯狂起来。

    温斯里警官也不例外。

    他整理着衣服,将戴在头顶的高帽摘下,向着君主车驾行礼。

    女士们也反应过来,向着这位伟大君主表达着敬意。

    数十年以前,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刚登基,从肯辛顿宫出发,前往圣詹姆斯公园,整个过程没有激起半点水花,民众对她不感兴趣。

    在皇家赛马会上,绅士们拒绝向她行礼,直到一位侍臣出言逼迫,女王才勉强受到了一些敷衍性质的欢迎。

    再后来,在女王大喜的日子里,市民站在雨中观看仪式,依旧不愿意欢呼,在民间,她的丈夫被戏称为德式香肠,一种包含轻蔑意味的词汇。

    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开始有所改变,王室第一个诞生,公园鸣枪庆祝,等到第三个孩子诞生,剧院统一演奏《天佑女王》,少部分没礼貌的人拒绝摘下帽子,从而导致被大批爱国人士围攻。

    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

    首先,女王在位时期,大英帝国达到了峰端,屹立于世界之巅,全体国民不管贫富,都感觉与有荣焉。

    其次,女王经历过七次暗杀未遂,公众对其产生了强烈的仰慕与同情,继而变成喜爱之情。

    现在,维多利亚女王步入晚年,最初那群桀骜不驯的小伙子,也成为了老派人物,手中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此刻,他们又对这位在为时间极长的君主,产生了尊崇之情。

    熏陶之下,贵族青年和中产阶级,都对女王格外推崇。

    黑到深处自然粉。

    粉到深处,也会重新变黑。

    公众的好感来得如此迅猛,达到顶峰后,又以相同的速度下降。

    因为,女王懈怠了。

    丈夫的逝世,令维多利亚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一年甚至两年的私下悲痛,值得世人尊敬,可她太过极端,固执地住在温莎城堡和自己的私人宫殿,拒绝住在市区,或履行职责。

    “今夜,女王出现在市内,这真是一件好事。”温斯里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容,“看来大人物们劝诫起了效果,她愿意重新开始,一点点履行公职……”

    还没说完,不和谐的声音突然从更远处传来,格外清晰——

    给她眼里戳热沙,

    给她鼻里塞爆竹,

    把她烧烤到变焦土,

    维多利亚去见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