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辩证(二)

神秘的行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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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觉得凶手极有可能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自幼被母亲抛弃,亦或者,他是个丧子的男人。”

    杜克有些诧异,这个猜想似乎有些想当然了,依据从何而来。

    “确定吗?”

    被人用质疑的眼光打量,陆离并未立刻解释,而是反问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一个单纯为了杀戮而生的疯子会怎样作案?”

    “他会对受害人进行最大程度的破坏,以及毁灭,伤口也会变得千奇百怪,戳、捅、割,怎么痛快怎么来,毫无规律可寻。”

    陆离自问自答起来。

    此时此刻,随着思考的深入,他愈发笃定自己的那个猜想。

    “听说过基本演绎法吗?它是一门讲究逻辑的科学,必须由前提推导出结论,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没有或然性。”

    谈及专业领域,杜克一脸茫然,心中不明觉厉,不过他也听出了弦外之音:恐怕陆离真发现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但是,从逻辑形式上来看,另一种名为侧写的方法刚好与之相反。”

    “它是由结论推导出前提,依据凶手行为上的种种迹象,得出这个人的心理状态,比如性格。其中的或然性比较大,允许与事实有偏差。”

    杜克讷讷地点了点,不禁思考起,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将去往何处,这三个哲学问题。

    “兄弟,你可以说人话吗?”

    他心里这么想着,可又不好直说,只能强行忍耐。

    这个时候,陆离也察觉到自己把话题带偏了,歉然道:“换而言之,我的猜测可能会与真相有一定的出入,仅能保证逻辑自洽,你愿意陪我赌一把吗?”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说完,他直勾勾地盯着杜克。

    这场分班考试,关乎两人的未来,一旦出现差错,悔之晚矣。

    主神空间,失败抹杀……

    不由得,杜克想到了小说中的经典桥段,心中战栗起来:同理,所谓的劣等班,应该不是个好去处。

    “还记得黑板上的话吗?”

    说着,陆离低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铁锅,森森白骨在其间翻腾,改口提醒道:“应该是煮好了,拿出来看看吧。”

    “嗯……知道了。”

    杜克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寻找起工具,准备从锅中捞取盆骨。

    趁着这个空当,陆离继续说道:“当时,黑板上写着,本次考试难度系数极低,时限为五天,要求考生在守序与混乱两个阵营作出选择。”

    “显而易见,我们两个被自动分配到了守序阵营,任务是协助伦敦军警维持治安,惩恶扬善。”

    “既然是惩恶扬善,为什么非要盯着开膛手杰克不放呢?汇聚无数地痞流氓、邪恶罪犯的雾都,难道只有一个恶人?凭你的本事,查明其它案件的真相,还不是手到擒来?”

    话落,陆离不再多言,这些话他事先从未想过,只是突然有感而发。

    趁现在还有时间,赶紧放弃调查,用数量来弥补不足。

    一种很明智的选择。

    事实上,他本人都有些心动了。

    “这名受害者生育过,年龄在26岁至28岁之间。”

    杜克舀了桶水,将碳火扑灭,突然亮起的余烬照亮了他的脸颊,道:“在分娩过程中,耻骨之间的韧带附着处牵拉,使骨质拉伤或韧带嵌入骨质中,而韧带消失后被蒸煮掉之后,呈现出来的就是凹槽。”

    “好了,最后一项结果出来了,你继续往下分析吧。”

    听了他的话,陆离感觉颇为意外,杜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行动永远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显然,他愿意继续合作,坚持追查开膛手杰克案。

    “言归正传,开膛手杰克对受害者的腹部抱有很深的执念,倒V形伤口,暗含蔑视之意。”

    说着,陆离比出V形手势,然后再倒过来:“如果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做,他会认为你在挑衅吗?”

    “当然。”

    杜克点了点头。

    “那么,杰克为何会蔑视死者?”

    “他在挑衅书中宣称,自己生平最恨流莺,可白教堂区有那么多流莺,为什么非要挑生育过的人下手?”

    “其实,杰克痛恨和厌恶的是溺死孩童之人,为了宣泄不满,他才会对尸体进行二次破坏。”

    行为证据。

    这个时候,杜克想到了一个词。

    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证据是指放置在陈尸地周围、能对案情有所帮助的物品,亦或者,是法医出具的专业报告。

    因此,他认为,侦探这个职业有些多余了,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

    “该死……原来是这样……他根本不是随意杀人!”

    职业法医的见识,让杜克很快就理解过来了:

    如果将杰克视作猎手,那他无疑选择了一个很好的狩猎场,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就是个大贫民窟,这里流莺成群,到处都是他的猎物。

    可是,这家伙却喜欢挑食!

    “还有其它调查方向吗?”

    抱大腿的感觉实在太好,杜克瞬间变得激动起来:“如果没有,现在就去街上调查吧。”

    “我怀疑开膛手杰克就住在东伦敦,不然没法解释,他为什么每次作案都能躲开目击者。”

    “没错…”

    在受到陆离的启发后,杜克已然能举一反三地提出观点了:

    “我没去过第一起命案的现场,所以就拿第二起命案来说。”

    “直到现在,第一犯罪现场在哪里依旧成谜,可移尸点布雷迪街是个重要的突破口。”

    “那地方虽然偏僻,但肯定会有人路过,比如夜班工人、流莺、醉汉,甚至是东区市民自卫队的枪手,而凶手冒着风险去移尸,并进行破坏,绝对有所依仗。”

    “看来,开膛手杰克一定非常熟悉街道状况,很有可能,他本人就住在东伦敦。”

    此刻,杜克犹如福尔摩斯附体一般,言语中透着自信。

    不明真相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整个过程都是他推理出来的。

    而一直在引导这家伙思路的陆离,却没那么激动,泼冷水道:“淡定,只是依据琐碎的细节拼凑出了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而已,能不能确定还两说呢。”

    “有希望、有调查方向就好,等过了今晚,杰克再杀两人,不就能判断你的推理是否准确了吗?”

    杜克不慌不忙,他觉得自己又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