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九节 新的追求者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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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鹰广海没有否认:“我无法拿出足够的物资支付买马的费用,但我必须得到那些战马。”

    天浩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盯着鹰广海看了三秒钟:“你最好能给我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潜台词:否则我就把你从这间屋子里扔出去!

    “我正处于竞争王位的关键时期。”鹰广海没有隐瞒:“虎族人一直拒绝战马交易,五百匹公马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可以凭着这个稳稳压过排在前面的两位兄长,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成为父王指定的唯一王位继承人。”

    天浩在脑海中迅速回放关于鹰族的各种情报,平俊对这方面的消息收集很完整。鹰广海的到来的确很突然,他对权力的胃口和态度令天浩惊讶。不能说蛮不讲理,也不能说是无赖,他的确有倚仗的资本。

    “五百匹马……结盟……”天浩恢复了沉静,他用右手轻握着左手指关节:“你给我出了一道很复杂的选择题。”

    鹰广海说话的速度很快:“如果之前的两个提议让你感到困扰,那么我觉得你最好先听完我的第三个要求,然后再做决定。”

    天浩对此不置可否:“你的确让我感到很意外。其实我有些后悔,如果开始的时候我拒绝见你,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复杂的问题……好吧,说说你的第三个要求,最好能给我带来点儿惊喜。”

    “我想娶你的妹妹。”鹰广海直言不讳:“我知道她已经成年,也熟悉她的情况。有了这桩婚事为基础,你应该不再对我产生怀疑,我们可以很好的合作,互助互利。”

    娶亲?

    天浩脑海里出现了妹妹天霜的身影。

    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以前那个又黑又瘦的小女孩,现在居然成为众多男人争相求娶的对象,而且这些家伙的出身一个比一个好,名头一个比一个响亮。

    视线再次回转到鹰广海身上,天浩宁定地说:“你的确很有心计,三个要求连成一体,环环相扣。”

    鹰广海的笑容非常笃定:“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关系密切的那种。”

    天浩对“朋友”这个词尤为敏感,他低头沉思片刻,抬起头:“我现在无法给你答复,让我考虑几天。”

    倒不是说天浩对鹰广海颇有好感,而是他觉得这个人可以利用。很少有主动送上门提出这类要求的人,而且还是大族王子。

    上一个类似的“合作者”是鹿庆西,他当时的身份比鹰广海低得多,只是牡鹿族的王子,连鹿族王室都不沾边。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天霜身边的追求者又多了一位王子。其实天浩很看好牛伟方,只不过多一位竞争者肯定会让事情产生一些变数。何况天浩对男女爱情并不限制,也没有世俗的想法。

    对妹妹的关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能通过联姻达到控制鹰族的目的,天浩觉得可以尝试让天霜接受鹰广海。

    毕竟牛伟方的身份在天浩看来不是很合适。狂牛、野牛、雷牛三大部族,加上国师巫彭,几个月后的新王推选大典上他能稳稳胜出。一切顺利的话,天浩可以成为摄政王。

    如果天霜真的爱上牛伟方,情况就会变得较为棘手。以雷牛部越来越强大的实力,天浩肯定会架空牛伟方,以天霜的性格肯定不至于反对,可她未来的日子肯定不会幸福。

    总之,现在一切都没有定论,无论天霜做出任何选择,天浩都会给予支持。

    鹰广海表现的很豁达:“可以理解,反正这段时间我没什么事,就顺便参观一下雷角城,等你的消息。”

    ……

    其实无论结盟还是拒绝,对天浩看来都不重要。

    鹰族是与鹿族地位对等的大族,总人口约为一百五十万。他们没有专属技术,却有着整个北方最强大的弓箭手军团。

    很多年前,鹰族大量雇佣豕人,以重步兵加弓箭手的组合,把狮族打得节节败退。如果不是狮王以割让领地的方式从虎族求得支援,以骑兵高机动力对鹰族弓手形成碾压,孰强孰弱还真不好说。

    豕族一直是鹰族的屏障,这种平衡因为天浩的出现被打破。更过分的是,天浩竟然并吞了整个豕族,导致鹰族再不可能复制从前的战法。

    天浩无法判断鹰广海的真实来意,究竟是鹰王本人的意图?还是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只是为了联盟,进而取得帮助,在王位争夺方面占据优势?

    如果授意来自鹰王,天浩就必须开出更高的加码。

    如果是区区一个王子,他虽然同样有兴趣从中插上一脚,但摆在桌面上给人观赏的筹码就不会那么多。

    更重要的是,鹰广海与鹿庆西区别很大,这是一个非常自信,对大多数问题都有着牢固掌控能力和意识的家伙。他很聪明,不像鹿庆西那么毫无眼光,而且难以控制,绝非一两句话就能对其产生压迫,被逼就范。

    让他变得强大,极有可能提前造就了一个敌人。

    天浩向平俊下达了紧急命令,他需要更多来自鹰族内部的情报,以供自己做出判断。

    ……

    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天霜离开教室,朝着安排在雷角城的特设居所走去。

    一个身材瘦高的中年人拦住去路。

    “你好。”他面带微笑,却毫不掩饰浮于表面的傲慢:“我叫鹰广海,是鹰族的王子。”

    天霜原地站定,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天浩安排的护卫站在侧面,心里顿时安定下来,疑惑地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是鹰族的王子。”鹰广海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继续道:“我想邀请你共进晚餐。”

    天霜蹙起眉头,问:“是我哥哥安排的吗?”

    她对天浩有着无与伦比的崇拜感,而且之前有过牛伟方的例子,现在对鹰广海产生类似的想法自然毫不为奇。

    天霜并不反对与陌生人一起吃饭,毕竟这是雷角城,很安全。

    “是的。”鹰广海不认为对一个年轻少女撒谎有什么问题。他微笑着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这是我的荣幸。”

    在天浩的经营下,雷角城出现了浓郁的商业氛围。新的货币制度全面推行,使得一个个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其中规模最大的商店是天浩在背后出资,可以理解为文明时代的“国企”。现阶段需要引导,只有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才能形成更利于竞争的商业环境。

    鹰广海对雷角城的变化不是很清楚,他对照菜单随口点了几样,却对这些菜的概念和式样一片模糊,直到端上来的时候,他才真正觉得意外,进而震惊。

    切成薄片的鱼与酸菜混煮,加上辣椒和足量的油脂,浓郁的香味令人胃口大开。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塞进嘴里,滑嫩的口感在舌尖上弥漫,丝毫没有腥味,鲜美和浓香在口腔里荡漾开来,同时朝着鼻孔里猛蹿,一直冲进大脑,刺激着中枢神经品尝到来自美味的强烈诱惑。

    腌鹿肉的做法与别处不同,厨师把肉块切成厚片,加上香料和干辣椒下锅爆炒。端上桌的时候温度恰到好处,吃在嘴里不会烫,厚厚的肉片软硬适中,嚼起来很带劲儿,比传统的烤制或干烧做法更好吃。

    在古老的文明时代,中国人很早就学会了对肉酱、鱼酱进行发酵,获得与果酸风味迥异的特殊酸味(如鱼露)。但肉类蛋白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杂算,包括氨基酸、乳酸、醋酸等,这会使得酸味和酸度稳定性无法得到保证。

    以粮食谷壳发酵而成的酸味调料技术简单,其实是在谷物脱壳过程中,为了不浪费糠麸材料的必然选择。新鲜鱼肉加上面粉制成包子,加上一点醋,就能起到把简单食物化为美味,在无聊单色之间涂抹晕染,丰富渐变,进而成为美丽画卷的神奇功效。

    炒饭是在天浩带动下出现的新吃法。倒不是说野蛮人不会炒饭,而是他们此前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将冷饭重新回锅炒制的概念。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冷饭用热水泡着,撒上一点盐,对饥饿的人就是一种美味……他们从未想过添加油脂和鸡蛋大火爆炒的做法,加上切碎的虾仁、碧绿的嫩葱、新鲜辣椒或西红柿,快出锅的时候再来点儿煨至浓缩的鱼汤或肉汤,盛在盘子里的饭粒晶莹剔透,被金黄色的蛋液裹着,吃在嘴里嚼劲十足,满口喷香。

    鹰广海对食物没有太大的欲望,他的要求很简单,吃饱就行。

    有远见卓识的优秀男人永远不会被微末枝节束缚,更不会受困于物质方面的诱惑。正因为如此,鹰广海对天霜的外貌长相不是很在意。来雷角城之前他详细了解过这个女孩,知道她长得丑,细瘦的腰身一看就难以生养,胸部和臀部虽然挺翘,却不具备北方蛮族公认的美感。

    共进晚餐只是增进彼此关系的做法,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表面上的敷衍。可是鹰广海怎么也没有想到,雷角城餐厅供应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无论鱼、肉、蔬菜、主食……全都超乎想象,远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么单调乏味。

    实在太好吃了!

    他飞快咀嚼着刚塞进嘴里的一块鱼,不等咽下去,又夹起一块肉片,油脂在口腔里与食物混合,满满的全是幸福感。

    “这些菜真的很不错……嗯……你多吃点儿。”他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招呼着天霜,急急忙忙的动作看上去有些混乱,少女看在眼里觉得很滑稽,不由得抬手掩住嘴,“吃吃”地笑了。

    餐桌挡住了天霜的身体,只能看到她手肘以上的部位。天气很热,她外面穿着质地轻薄的棉质短袖衬衫,衣领敞开着,透出大红色的布料,还有从肩膀两边绕至脖子后面打结的细绳。

    鹰广海知道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叫做“肚兜”,好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罩”。北方蛮族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部族特征决定了男女差异很大,尤其是在男人面前,女人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秘密,包括服装。

    对于内衣,这个时代的野蛮人不会像文明时代那样有着诸多男女禁忌。尤其是结过婚,或者与男人有过那种关系的女人,平时洗澡、更衣、解手的时候并不介意来自异性的目光。天浩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遗憾的是效果甚微,他只能对此抱以苦笑,默默等待着时间与文明改变这些野蛮的家伙。

    肚兜和“什么什么罩”都是雷牛部的新款服装。鹰族和牛族接壤,两族之间有商队来往,鹰广海半年前就见过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他能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知道前者是一整块布加上几根细布绳,后者最大的特点是棉布裹着修剪成圆形的硬挺物质,比如干燥的笋壳、黑针松的内层树皮,或者体积大到无法用手掌握住的贝壳……总之这玩意儿是女人专用,偏偏自己领地上有很多傻瓜认为男人也可以穿。他们很固执,认为这是一种专门为男性设计的漂亮衣服,能让瘦弱的男人看起来显得魁梧,能最大限度凸显出膨胀、结实的胸肌。

    鹰广海对此也曾感到迷惑,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笑话。对内衣的真实探索答案当然是来源于牛族人,尤其是来到雷角城后,他亲眼看到,只有女人才穿肚兜和“什么什么罩”。

    天霜发育得不错,餐桌挡住了纤瘦的腰肢,鹰广海只能看到她尺度惊人的身体上部一种奇特的思维就此产生————他忽然觉得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丑陋,至少脸蛋很漂亮,胸部也符合大众化审美。

    脖子与肩膀位置裸露的皮肤很白,真正该死的还是绕在后面打结的那两条细布绳,鹰广海不由得产生了从未有过的联翩遐想,一些奇异、美好的画面也随之在脑海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