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逆生长

熊猫胖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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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科研基地别墅二楼,小迪迪正缩在卧室里玩电脑游戏。

    现在是1月中旬,《仙剑奇侠传二》,原本会在3月1日发售的游戏,她却在马小龙的笔记本里发现了这款游戏,于是也没了出去玩的心思,来到小镇之后,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放在了游戏上。

    这款游戏的建模已经达到了仙七的水准,十分精美,虽然对电脑配置要求也比较高,但在马小龙推行的走量政策下,现如今顶配的电脑在国内也就七八千块钱,能运行仙二的电脑,四五千就能拿下,所以现如今能玩得了仙剑二的玩家还是很多的。

    仙剑二不但建模好,而且战斗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回合制,而是实时战斗,打击感相当不错,游戏的BGM更是一如既往的优秀。

    而且游戏有了主题曲,主题曲还是马小龙和陈君演唱的,随着游戏宣发的开始,这首歌也一度成为畅销榜排名第一的神曲。

    的确是神曲,这首歌的作词、作曲、编曲都是马小龙一手打造,再加上他和陈君的超强唱功,简直就是人鱼之歌、天籁之音,无数人甚至将这首歌下载到手机里,每天晚上循环播放,用以助眠。

    而且效果相当好,据说每天用这首歌入眠的人,第二天的精神状态都非常好。

    刚开始还没多少人信,但随着网络上站台的人越来越多,也就有了许多孝顺儿孙花五毛钱下载了这首歌,然后给自家睡眠不好的老人助眠用。

    没想到效果果然出人意料的好,随着类似的事件越来越多的在网络上曝光,这首歌的播放量和下载量那是呈指数级的增长。

    受此影响,不但游戏的预售爆炸了,就连龙玉组合的人气也跟着爆炸了。

    不出意外的,春晚又对龙玉组合发起了邀请,但依旧被婉拒,但是表明明年的春晚可以上,因为等今年的高考之后,陈君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放在演艺上,而且马小龙这些年存下来的好歌,足够她爆发个十年八年的。

    别问,问就是好歌多。

    因为小迪迪还没玩过这么好玩的游戏,这几天可是让她玩疯了,要不是马小龙严格控制了她的作息时间,只怕会没黑没白的玩下去。

    这款游戏的主线加支线,总时长超过了200个小时,哪怕是攻略狂魔玩,没有半月二十天也别想通关,但是因为游戏太好玩了,等一个月后,小迪迪通关的时候,突然觉得没玩过瘾,游戏要是能更长一些就好了。

    也是亏着她的学习没有退步,不然马小龙非打她屁股不可。

    此乃后话,暂且不表。

    今年大姨他们一家没来小镇过年,毕竟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要不是小迪迪非要跟马小龙走,表姐也不会让她来小镇过年。

    表姐甚至希望马小龙他们留在京城过年,当然,马小龙没有答应。

    虽然在京城过年也不是不行,但京城有个最大的不好,就是过年期间严谨燃放烟花爆竹,这一点是马小龙绝对忍受不了的。

    过年不放烟花爆竹,那这年还过的有什么意思?

    还是小镇好,每年过年期间都可以尽情的燃放烟花爆竹,几乎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每天晚上都是火树银花不夜天,漂亮极了。

    再加上从去年开始的小镇文化节的推广,现如今全国各地过年期间来小镇享受当地文化的旅人不要太多,热热闹闹的,不比京城强多了。

    腊月二十四,下午三点,马小龙在学校门口接到了终于放寒假的陈君。

    “哥哥。”看到马小龙来接她,陈君很惊喜。

    “辛苦了。”马小龙接过她厚重的书包,道:“咱妈已经去别墅了,我带你过去。”

    “嗯。”陈君上车后,因为车上开着空调,她的小脸很快变得红润起来,就像个鲜艳的苹果,让人想咬一口。

    “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好好享受最后这几个月的高中生活吧!”马小龙递给她一根棒棒糖,道:“想好上哪个学校了吗?”

    “我想上央音。”陈君含着棒棒糖说道。

    “央音?挺好的。”马小龙点了点头,这可是一个有博士学位的好学校,十几年后更是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学校,而且汪半壁和郎朗都是知名校友。

    简而言之,这所学校是真正培养艺术家的地方,而非那些野路子的小歌手。

    以陈君的能力来说,考上央音绰绰有余,而且和京影等知名艺术学校一样,进入央音,陈君自然而然就有了相对应的圈子,别的不说,像是汪半壁啥的,那就是她的学长,以后要是办个音乐会啥的,那都可以邀请来站个台,提提人气。

    当然,背靠马小龙这棵参天巨树,她也没必要借助任何人的名气,有马小龙,就够了。

    一路有说有笑的回到别墅,张志玲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饭。

    “妈,您自己忙活干什么。”马小龙看后说道:“晚上到我那吃去。”

    张志玲穿着一件浅色毛衣,系着围裙,闻言微微一笑:“习惯了,反正已经做了,今天就在妈这儿吃吧!把小凤跟迪迪都叫上。”

    “也行。”马小龙不挑地方。

    马小凤自打谈了恋爱之后,事业心有所下降,往年大部分时候,这时期肯定还有很多活儿没忙完,但今年提前半个月就给员工放年假了,她也是跟着马小龙一块儿回的小镇。

    这段日子一直住在自己的别墅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大部分空余时间都会和金睿视频通话,以解相思之苦。

    要不是两人还没结婚,小凤都想飞到魔都去过年了。

    倒是金睿看到马小凤在自己老家住的是三层豪华大别墅,而且车库里还有马小龙送她的一辆豪华超跑,一辆顶配电动汽车,以及一辆科技感十足的电动摩托车,心里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

    他早知道自己对马小凤是高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才发现自己似乎攀的有点高了。

    哥哥是国内知名的大导演、大明星,父母是全国知名的马家庄农产品创始人,嫂子是过去一年国内外最火爆的大明星,就连自己都有数以千万计的身家事业。

    而他呢?虽然家里条件还算不错,但现在是2003年,魔都那边的房价还没到过于离谱的地步,他虽然是一个交大的在校生,但国内比交大强的大学那是太多了,不管从任何方面比,他都在马小凤之下。

    对一个男人来说,尤其对一个还算优秀的男人来说,有几个能忍受自己的老婆比自己强出这么多?

    哪怕马小凤对此并没有概念,但他可是见过很多男弱女强家庭的生活模式的,好一点的,男的要当牛做马,差一点的,男的不但要当牛做马,而且还会遭到女方的羞辱,活的没有任何尊严。

    金睿很害怕自己未来会变成那样的人,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他的压力越来越大,哪怕有着千里姻缘一线牵的缘分,但正如神话传说中的杨戬的母亲和妹妹一样。

    这样天神一般的女子,虽然找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还生了孩子,但最终的结局是什么?虽然当娘的都和孩子团圆了,但当爹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死球了。

    每每想到自己有可能成为杨戬的爸爸,杨戬的妹夫,金睿就不寒而栗。

    还好,马小凤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在小细节方面还是很敏感的,她发现了金睿的不对劲儿,并及时开诚布公的进行了交流,几乎花了一整天时间,终于打消了金睿的顾虑,倒是没有影响到两人的关系和感情。

    至于未来会变成什么样?也只能他们小两口自己去处理。反正女强男弱的家庭,更需要男女双方的付出,但凡一头出了毛病,就很难再挽回。

    马小龙对此事一无所知,就算知道,怕也不会进行干预。

    感情终究是两个人的事,一旦出现第三方的干预,原本能好的一件事,也很可能变成坏事。

    不干预任何人的感情,是马小龙的行事准则。

    晚上,马小凤和小迪迪被马小龙拽到张志玲家里吃晚饭,晚饭谈不上丰盛,但四菜一汤,营养丰富,是家的味道。

    “妈,您这手艺越来越好了。”马小龙大快朵颐,给足了张志玲面子。

    张志玲笑靥如花:“慢点吃,别噎着。”

    六四年出生的张志玲已经三十八岁了,而且小镇上的年龄都是算虚岁,等到春节那天,她就四十岁了,但从外表看,她的年龄也就二十出头,再加上精致的容貌,除了身高之外,真是不比那个明星志玲差。

    听说过去这一年多,有不少陈君的同学还以为张志玲是她姐姐,而随着马小龙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成熟,他现在跟张志玲站一块,说他们是兄妹都有人信。

    “大姨,您现在是越活越年轻了。”马小凤都羡慕张志玲的逆生长:“咱俩站一块,说你是我妹妹都有人信。”

    张志玲噗嗤一笑,道:“哪有那么年轻,我这过年都四十的人了。”

    “一点都不像。”马小凤道:“大姨,您身边一定有很多追求者吧!我猜年龄没有超过三十岁的。”

    “……”张志玲无法反驳,她现在看起来年轻又漂亮,男人又不是瞎子,但凡认识她的,有几个会不动心思?只是当了解到她真实的年龄和背景之后,就没人敢对她无礼了。

    开玩笑,马小龙的干妈,别说在镇上,就算放眼整个地级市,也没几个人敢对她无礼。

    经过多年发展,小龙科研基地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数十万人聚居的县城级别的大企业,每年光是创造的税收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别说镇上,哪怕整个地级市,小龙科研基地的税收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是真正的当地的明信片,享誉全球的那种。

    相比起来,马家庄农牧基地虽然也是当地的明信片,但影响力只在全国范围内,和科研基地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作为科研基地的创始人、所有者,马小龙虽然在外名声不显,但是在官面上,那可是真正的巨头。

    而作为父子,一个主抓科技前沿的产品,一个主抓民生惠民的农业基础产品,父子齐心,那是直接在天庭挂了号的重要人物,谁要是敢得冒犯了他们身边的人,不用马小龙动手,甚至不用等他发话,就会有一批人提前把这些人解决掉。

    也是因为这样,导致张志玲虽然总会出现一些新的追求者,但只要对她稍作了解,很快这些追求者就会变成跑路者,再也不敢出现在她面前。

    也因此,张志玲虽然到了如狼似虎的年龄,但依旧没有和任何一个异性有深度交流,只是每一次的午夜梦回,面对打湿的布料,都会让她倍感寂寞。

    今天看到面如冠玉,貌胜潘安的干儿子,张志玲眼神水润,嘴角含笑,给他碗里夹了一根煎火腿肠:“多吃点。”

    “谢谢妈。”马小龙吃着香喷喷的煎火腿肠,道:“妈,小君今年提前参加高考,等高考之后就要去央音了,到时候您打算留在这里教学?还是跟我们一块去京城?到时候您也好就近照顾小君,咱们娘俩也能随时见面。”

    “这件事……妈还没想好。”张志玲摇了摇头,正常来说,她应该留在小镇上,继续经营她的音乐学校,但是想到会和女儿分开,她就倍感寂寞,很想跟着一块去京城。

    这样一来,不但不用和女儿分开,更是可以经常和干儿子见面,那岂不是两全其美?

    但是去了京城,她又能干什么呢?上了大学,女儿也没必要被自己照顾,而且马小龙也可以就近照顾女儿,自己总不能整天待在马小龙家里,当个啥也不干的废物吧?

    那成什么了?

    “妈妈,您跟我一起去京城吧!”陈君说道:“我不想跟你分开。”

    张志玲眼神温柔,微笑道:“别说这种孩子气的话,等你以后结婚了,总要跟妈妈分开的。”

    “……”

    马小龙很想干咳一声,直截了当的说:妈,您放心,我不会让小君跟您分开的。

    可惜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