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惜字如金

晴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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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刘氏也累了,跟闺女说了几句话,就早早的去西屋睡下。

    微凉却穿上鞋子,在地上慢慢的踱着步子。一边溜达,一边看着屋子里的摆设。

    深色的雕花木质衣柜衣橱,以及矮柜和梳妆台,都是成套的。虽然微凉不懂木材,但是看见上面精致的花纹,也不难猜得出来,这些都是上好的木料打制而成的。

    矮柜上那对瓷瓶,也绝对不是普通的民窑所出,就连梳妆台上那个妆奁也出自名匠之手。

    在看看这间屋子里,摆放的林林总总,无论是雕刻着精美花鸟图案的炕屏,还是大炕上火红的锦被,无不宣示着,这间屋子的装扮用了心。

    在瞧着高几上的玉树,与窗台上的朱红,又恰好给这单调的冬日,平添了几许春色。

    这样细一推敲,跟原来住过的屋子相比,简直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翠衣站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大奶奶漫不经心的打量着屋子,神色始终是淡淡的。

    大奶奶不说话,翠衣也不吱声。只是心里偷偷的为大奶奶高兴,终于昂首挺胸的回到了沈家。

    大奶奶一回来,就把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杨姨娘收拾了,大爷居然没有反对。嘿嘿,这个结果真的很不错。

    翠衣的心情好,眼睛都是亮晶晶的,看着大奶奶的时候,更是透着一种“崇拜。”

    那个杨姨娘跟大奶奶站一起,长眼睛的人,都会看的出来,谁才是最出彩的那个。

    只有大爷眼盲,看不见大奶奶的好。

    还好,老天终于开眼了,让大爷睁开眼睛,瞧见了咱们大奶奶的好。

    想到这些,翠衣心里就美的不行。直到大奶奶倦了,她才打来热水服侍大奶奶洗漱休息。

    是真的累了,微凉这一夜睡的很沉,大有一觉睡到天亮的架势。

    翌日,当微凉醒来的时候,真的是天光大亮。知道是什么光景,微凉心里颇有些惭愧。

    这里可不是庄子,任自己可以随意的睡到几时都没人说道。这可是是沈家大宅,主子下人都有,这要是让人知道她睡到这个时辰,人家不定怎么笑她呢!

    想想,就有些心塞。无论是前尘还是后世,叶微凉最喜欢的事,就是抱着枕头睡大觉。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尤其是穿越到这里之后,没有明亮的玻璃窗。整天面的对着黑咕隆冬的窗户纸,更是睡觉的一大利器。

    唉!还是别说了,说多了就更不想起来。

    在不想起来,也得起来呀!听见屋里有动静,翠衣和宋嫂子才进来服侍大奶奶穿衣洗漱。

    吃过早饭,百无聊赖的微凉,又是在屋子里溜达。刘氏则坐在炕上,美滋滋的和宋嫂子商量着,给自家小外孙做几套小衣裳小被子。

    翠衣听她们说的津津有味,也凑过去听声。

    冬天就是不好,想出去走走都受限制。就在微凉不知道多少次埋怨冬天的时候,外面的门被打开了,随即屋门也被推开。小山倒腾着小短腿儿,乐呵呵的跑了进来。

    “大奶奶,大爷请您过去一趟,说有事商量。”

    “嗯,知道了。”

    见大奶奶应下了,小山又要倒腾小短腿儿,过去送信儿。

    “等等。”看着小山冻的通红的小脸儿,微凉喊住他。

    “大奶奶,还有事吗?”

    “嗯。”

    喊住小山,微凉又吩咐宋嫂子。“宋嫂子,扯块新布,要厚实的,还有棉花,拿给小山,让他拿回去给李嫂子,让李嫂子给他做件大袄和帽子。这种天气,他不穿大袄跑来跑去,要冻坏的。记得多扯点儿,小孩子长的快。”

    “哎!奴婢现在就扯。”

    小山听大奶奶说,让宋家伯娘给他撤布做大袄和帽子,小脸儿激动的更红了。

    往年他虽然还小,不记得太多的事,但是冬天里的棉衣,他还是记得。那身棉衣穿在身上,根本就不挡风寒,他和姐姐躲在屋子里,还冷的发抖。

    今年冬天,他们不仅有新棉衣,还有罩衣。穿在身上很暖和,他都敢去外面跑。

    可是大奶奶居然还要给他做大袄,哎呀!简直是太美了。

    小小子,抱着宋家伯娘递给他的布料和棉花,晕乎乎的去找他娘了。

    微凉又让宋嫂子再扯三块,两块颜色鲜亮的,给枝儿和真真的,另一块是给宋毅的。

    两个小丫头,虽然也拿小丫鬟的份利,但是也没有大袄穿,宋毅也是如此。

    在微凉看来,就算是对待下人,也不能刻薄,何况他们还是孩子。

    棉布棉花都是现成的,对她来说,只是动动嘴而已,何乐而不为呢!

    宋嫂子忙替自家儿子闺女道谢,李嫂子也拉着小山过来道谢。当李嫂子听说还有闺女的,更是乐的合不拢嘴。

    屋里交代过了,微凉才领着翠衣去了前院。

    无聊至极的沈大爷,趴在炕上,心都长草了。嘴里暗暗的念叨:这个败家的女人,咋还不过来,爷都等的心焦了。

    当他一脸惊艳的,看着眼前姗姗来迟的佳人,不由自主的心跳在加速。

    微凉今天穿了件嫩黄色的斜襟宫缎小袄,衣襟和袖口上绣着一朵朵盛开的玉兰花。下身衬了一条,大红色的撒花长裙,脚上是一双轻巧的羊皮小靴。

    嫩黄色的娇俏与大红色的浓丽,这两种不太容易驾驭的颜色,就这样被微凉穿在身上,却一点都没有显得突兀。

    尤其是裹在袄子外面的,那条纯白色狐毛披肩,仿佛能托住世间所有斑斓与绚丽。

    沈大爷一双眼睛,没有任何悬念的落在微凉身上,似乎失了魂,这个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出色。

    他在外面行走多年,形形色色的女子也看了不少。他自认为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也不禁被眼前的女人惊艳到了。

    那份精致中透出来的慵懒,竟然可以让他解读出一种别样的矜贵。

    屋子里静得落针可闻,沈重言不说话,微凉更是惜字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