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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指引:在正篇《17亲友在身边》之后
——————作者易小零零)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春和景明,阳光普照的下午,我们的谭天小天使和苏夕在游乐场告别后,踏上了买猫的征程。
谭天打着的就前往了网友“一个坑”推荐的宠物店,其实当时谭天收到热心网友站内私信的时候,看到这个网名,还笑着和朋友吐槽“这个人名字好奇怪,难道脸上有个坑么?就痘印什么的?那如果有痘印,那应该不止一个坑吧?”
事实证明,他的脑回路轻奇,或者说,可能这位热心网友当初起网名的时候,少打了一个字,应该叫“一个坑爹”或者“一个坑子”才对。
总而言之,谭天注定是要被坑的。
那日,当谭天到达S市的边角旮旯的无人街道时,已经临近黄昏,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吃鸡”(网络游戏)时,迷路在荒野无所适从的景象。在一处街道附近兜了几个圈,谭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坑”网友所说的炭黑色小木牌,还真的小啊,小得跟个手机那么大,木牌本来就黑漆漆的一小块,上面还用黑色的记号笔写着极丑的六个字——“小可爱宠物店”。
“这哪里可爱了!”谭天丧气哀叹,最终换来鸦声一串。
他敲了敲小木板后面的古老玻璃木门,这门竟然就“嘎吱——”一声被他推开,里面黑峻峻的,没人应答。谭天左右思考了下,这自己只是来买只猫是吧,又不是来鬼屋探险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走还不行么?谭天决定还是打道回府,大不了另找一家,总比呆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见鬼好。
谭天小心翼翼得拉着门把手,将门关上,转身猛然对上一张脸。其实那一下子,谭天都没看清那张脸,连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鬼都没分清,直接闭上眼伸着手一阵乱挥:“啊!!!不管我的事!门自己开的!”
“哦……高老头人不在?”一个少女的声音传入谭天耳中,谭天立马确认,至少是个姑娘,便安心了不少,睁开眼的那一霎那,谭天还以为自己穿越进了漫画世界。
面前的姑娘有着一头墨绿色的齐肩短发,短发微卷,上面还闪烁着零星珠光,姑娘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着,立体娇俏的五官精致的妆容,简直是一个动漫手办的脸。姑娘穿着一件红色格子衬衫和一条灯芯绒的背带裤,显得俏皮可爱,她此刻有些失望得鼓着嘴。
谭天其实是个“社交恐惧症”中度患者,尤其恐惧陌生好看的小姐姐面前。所以谭天现在的游戏主播职业再适合他不过了,对着话筒和摄像头,他一点压力都没有。(不要问我为何他不恐惧苏夕,因为谭天压根没把苏夕当女孩子,毕竟两人曾一起出生入死打过彩弹枪,杀过最前线,不洗不吃联机打一天一夜游戏的铁哥们。)
此刻谭天忽然间就变成了一个哑巴,确切的说,是在哑巴和结巴间无缝切换中。
“你……你你……你也是来买……小小小猫的?”谭天艰难得将这句话讲出来。
绿发撕漫少女双手交叠于胸前,眯眼斜着脑袋打量了谭天一番后,双手搭在谭天肩膀上,脑袋顶着谭天脑袋,轻声道:“别紧张,跟着我,深呼吸,来,一……二……三……”
谭天听话得跟着撕漫少女深呼吸后,惊喜的笑着说道:“好多了。”
此刻,谭天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人声?那个声音就像用铁框磨着地板发出的声响,但却确确实实是人的声音。谭天被这声音吓得一哆嗦,紧紧抓紧撕漫少女的手臂,那个人声又再次传出来:“在……我在……”
撕漫少女表现出超出常理的冷静,她扯了扯嘴角,拍了拍任然抱着自己手臂的谭天,示意他松开,谭天猛然发现自己正搂着这个小姐姐的手臂,一下子像触电般弹开了。
“高老头,我来买猫粮。”撕漫少女绕过谭天,直接推门而入。进了门后,少女第一句话便是:“你怎么不开灯?”随即熟门熟路得找到了开关,将屋内点亮。
灯光亮起,谭天整个人都傻了眼,这屋里刷着粉色的墙面,却有种中世纪的格调,一个大大的雕花落地书架里,整齐的摞满了猫罐头和猫粮,颇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一旁垒着几个别致的猫咪爬台,粉色的逗猫羽毛,松软干净的猫窝和可爱的小靠枕,连吊灯都是猫咪形状的,这别说女孩子了,连谭天这个钢铁直男都有种恋爱的感觉。
角落里的古典皮沙发上,一个穿着考究,西装马甲配西装裤,鼻梁上还架着个金丝边眼镜的老头儿睡眼惺忪,似乎是刚睡醒的样子。
“三个猫罐头,一袋皇家猫粮。”少女拿出手机扫了扫墙上的二维码,在二维码贴纸下面取了个带有猫咪图案的塑料袋,从书架上取下了她要的三个猫罐头和一袋猫粮,装进了塑料袋里。
“那个……我想买猫。”谭天笑得拘谨。一旁的撕漫少女本来打算走了,却停下了脚步。
这高老头忽然眼光流转,沉吟一笑道:“好猫配有缘人,我给你推荐“鸢尾”,你若喜欢,价格好谈。”
“鸢尾?是什么品种?”谭天不解。
“鸢尾是它的名字,它是一只金吉拉。”老头儿就像一根用出灵性的老拐杖,整儿都这一股子邪门的仙气,此刻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就把那只他称为“鸢尾”的金吉拉猫咪掏了出来。
“啊……你就说鸢尾!好可爱~~~”撕漫少女的反应比谭天还要激烈,之前都一副高冷女战士风格的表情,一下子就变成了二次元萌妹子了,搂着“鸢尾”又挠又抱又亲亲的,只是这只猫咪似乎不是很喜欢她,因为那只猫总想往谭天这里跳,且最终还是被少女抓回去。
“老板这只多少钱?”谭天看着这只长得像极了小时候妈妈给他买的布偶猫咪的“鸢尾”,下定了决心。
只见那高老头抻出一根指头,谭天哑然:“一千?”
高老头的的食指左右摆了摆:“一万。”语气斩钉截铁不容辩驳。
谭天不禁失笑:“一万买个猫你搞笑吧!”
高老头不动声色,透过眼镜上缘瞅着谭天,嘴角朝下摇了摇头:“缘尽,送客。”
“哎……哎哎!”谭天倒是不动了,这买个猫还有这么玄幻的么:“我没说不买啊!”
谭天刚想说:“那我买了”一旁的少女拉住了他的手,冷笑一声对高老头道:“625,卖不卖!?”
谭天简直要惊掉了牙,这是什么数字,凭着谭天理科生对数字的天然敏感,他一下算出,这是10000除以16的后经过四舍五入的结果,只听过人家讨价还价砍一半的,没见过砍成16分之一的。
“谢小北,你是砸场子。”老头面露不悦,眼光中透着杀气。
谢小北微扬唇角,露出一脸胜券在握:“老爷子,你考虑下,是要保我这个财路,还是宰这外乡人一笔?”
高老头一拍桌:“谢小北,胡闹!规矩不是这样的!”
“规矩什么样还不是人定的……”这叫谢小北的姑娘说着就拉着谭天往外走,谭天也懵懵的有点舍不得,只听谢小北低头压着声倒数:“三……二……一……”
“好好好!鸢尾归你了!”老头就像掉了十斤肉一样哀嚎着,末了,咬着牙骂道:“谢小北!算你狠!”
“客气客气,先走了啊!”谢小北拽着塑料袋,提着猫就走了。
谭天跟在谢小北身后,觉得这个一米六的少女瞬间高大,路灯从她头顶洒下,洒在她墨绿的头发上,显得神秘而迷人。
一辆车开过,谭天看了眼疾驰而过的出租车,再回头,只剩下地上的可爱猫咪,谢小北已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