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14.com,最快更新伴妻如伴虎最新章节!
第一百零三章
话说泰祥博对父母提起了自己的婚事,不想母亲却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只听孟岚琥憋着坏地讲道:“我当初可是说过,你要是在二十岁前想娶亲,就得过我孟家三关。如今还没过关就惦记着娶亲,你可别想得太美哦?”
泰祥博嘿嘿笑道:“娘亲说说,是要过哪三关?不过舅舅成亲的时候我可是盯着的,您可别说他这个孟家家主成亲就不用过什么三关哦……”
“你这臭小子还贼精得很啊,放心,你舅舅也过了,只是我没说出来罢了。来,笔墨伺候!”孟大王一挥手,让儿子忙乎去了。
“听好了,因这婚事是你主动求的,而不是父母给你安排的,所以为了避免你是一时冲动做下的决定,我们在提亲前,就要与你约法三章。”孟岚琥解释了下,这三关的来由。
“第一呢,你自己求来的婚姻,就要保证不是因为贪图新鲜和美色,因此必须写下今后不得纳妾的承诺。你舅舅当年的承诺是,宁可无子也绝不纳妾。至于你呢,就自己考虑下,这无子的情况下该如何办吧。”孟岚琥说完,就看泰祥博真的开始考虑起,今后万一无子,该如何取舍。
“第二呢,则是要你在我们去提亲前就想好,成婚后,希望妻子能做到的事情,以及保证自己能做到的事情。给你个建议,对钱财和管家权之类的问题,最好要说清楚。我这里也给你交个底,只要儿媳妇是懂事明理的好孩子,这管家权我肯定痛快地交给她,这个你不用担心。”孟岚琥说完,就看泰祥博刷刷刷地下笔记录着什么。
“至于最后一条,则是一个惩罚条款。就是你觉得如果你自己违背了前两条时,应该受到何种处罚。当然,你也可以写下,如果女方做不到你希望的那些事情时,你会有什么反应。”说完这些,孟岚琥拍拍手,道:“好了,就这么多了,你且自己回去好好想想。想好了之后,就白纸黑字地写下来。我们看过,如果没问题,就给你想办法提亲去,嘿嘿。”
晚上,泰祥博在屋中陷入了沉思。而他爹则有点忐忑地抱着孟岚琥道:“娘子,我当初娶你时,也没过这三关。不过我今天已经想好了,现在就给你补上。”说着就从枕头下摸出一张纸来。
孟岚琥接过来一看,脸上就渐渐涌起了笑意来。
原来,在这份夫妻契约上,泰大人表示,如今他已经子女绕膝了,所以今生绝不会再纳妾了。至于家中钱财,那都归娘子所有,他每个月领零花钱就可以了。而管家权这玩意和他根本就没关系。最后如果违背了上述条款,那肯定是有人造谣!如果娘子为此生气了,可酌情考虑剥夺他的业余爱好一段时间……
看到这里,孟岚琥就想起了,泰大人偶尔晚上没数到钱就被她催着上床睡觉时,那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终于乐出了声。
“娘子,我这三关过得不错吧?看我这诚意是不是很足?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泰大人一见娘子乐得花枝乱颤,也嘿嘿笑着伸出了自己的狗爪。
这个夜晚,夫妻两人似乎又回到了十三年前,那是他们俩第一次知道,阴阳相济的真正滋味。
而这些年来的体贴关怀与互相扶持,让二人此时更多了份灵魂上的共鸣。
虽然不像当初那般梅花三弄,可这一次的灵肉交融,让两口子次日起床时,都觉得精神焕发,仿佛一夜间年轻了好几岁一般。
次日,整个伯府的下人都觉得府中两位大佬的心情很不错,回事时都轻松了许多。
而思考了两天后,泰祥博也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不得不说,这人呐,心还是偏的。孟岚琥看到泰蔼鑫的那份答卷时,心情是很欢喜的。可她也想过,若是儿子也给出同样的答案,她恐怕还真难如此欢快。
好在泰祥博的答卷可比他爹的要复杂多了。
除了第一条不纳妾,无子则过继妹妹的儿子外,后面可就罗列出了许多条来。
在对自己与女方的期待上,泰祥博提到了,希望二人都能做到孝敬长辈,善待亲人,教养子女。
除此外,还要求双方都不得做违法恶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要多行善事。
看完了下面林林总总写了快三十条的要求,孟岚琥深深体会到,虽然儿子心中有了喜欢的人,可毕竟时间太短,他们之间的信任还远不能与自己和泰蔼鑫这样的老夫老妻相比。
当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惩罚条款时,孟岚琥微微扬了扬眉。
原来,泰祥博在里面写明了,但凡夫妻二人中,有一人违反了律法或是出现重大不孝不慈的行为时,另一人都有权直接休弃犯错者。如果已经有了子女,则子女也归无错方,犯错者不得纠缠。
孟岚琥没想到,儿子会考虑的如此细致,虽然严格来说,这对泰家不太有利,可她与泰蔼鑫都没有反对。如果做为一个成人,连遵纪守法这种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还有什么资格教养孩子?
夫妻俩看了一遍后,就在泰祥博的签名下,盖上了伯府的公印。也就是说,这份契约是受伯府承认的。承诺者也不再是泰祥博一个人,而是整个伯府。
于是,备了正常的礼后,夫妻二人就奔徒侯府去了。
他们还不知道,徒锦雯自打那次路遇歹人后,就常在她娘面前念叨泰祥博,而本来就有所心动的傅瑛珂也很快被女儿给拉拢了过去。
不过当泰蔼鑫递上了他儿子自制的婚姻契约书后,就连还微微有些犹豫的徒世子都惊呆了。
他实在想不到,泰伯府会如此诚心诚意的求娶自己闺女。而徒侯爷看完后,更是乐地一拍手道:“好小子,够上道。我看就这样吧,这条件再难挑了,啊哈哈哈,痛快痛快!”老爷子大笑着,拍板定了案。
而晚了一步看到那份契约书的傅瑛珂,更是为女儿感到开心。这年头,能找到如此郎君,女儿真是有福之人。
不过,徒锦雯看过后,有点不满地嘟嘴道:“娘啊,你不觉得这小子有点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想得这么细,好像很不看好这亲事一般……哼!”
“傻丫头,这才是认真想要成亲的态度啊。他把所有不好的情况都列出来该如何办,且都是对女方更有利的,这才是实心实意啊。这可比那些光嘴里说说漂亮话的人来得实在多了。你啊,等年纪大了再回头来看这东西,就知道难能可贵了。泰伯爷和伯夫人真是会教孩子啊!”傅瑛珂想着自家这几个都略有点天真的孩子,带着点遗憾地叹了一句。
就这样,泰、徒两家的婚事很顺利地定了下来,双方请人算好了日子,婚事就定在嘉和二十五年三月六日。留给他们的准备时间足有一年半多,这让两家都很满意。
消息传来,不少人都吃了一惊。在普通权贵看来,徒侯府那比泰伯府是要高好多层的。如今他们两家却成了姻亲,可见,这日后啊,泰伯府怕是要很快就升起来了。
泰、徒两家倒是欢欢喜喜地开始筹备起婚事来了,而那丁侯府此时却是阴云密布、人心浮动。
不为别的,就因为当初那次混混当街绑架徒锦雯的事情终于把他们也给拉下水了。
那天孟岚重出手后,混混的几个主要成员都被迅速地抓了回来。而这些混混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就把绑架的主谋推到了丁府嫡长子丁伯戎身上。
办案的还恰好就是徒锦雯的表哥,傅逸一。这下可好,口供出来的当天,丁伯戎就被这位表哥给带走问话了。
丁伯戎是个窝里横的家伙,先是色厉内荏地威胁傅逸一,让他赶紧滚出丁府。可傅逸一是专门来抓人的,凭着那些混混的口供,他理直气壮地用锁链套了丁伯戎就走。
丁府的家丁也想上前阻拦,傅逸一就大声说道:“本来只是带走问话,若是发展成袭击官差,阻拦办案,那对不起,再来丁府的人可就不是我们这些人了。那些穿飞鱼服的大人们可是最爱一抓抓一窝的……”
这话一出,丁家上下都不敢乱动了,就连丁伯戎都老实起来了。
他想着自己不过是雇了几个混混去揍一顿徒锦雯罢了,最多罚点银子,若是为这点事招来了那些煞星,可就太不划算了。
不过他没想到,落到傅逸一手里,也强不到哪儿去。
只不过稍微吃了点苦头,丁大少爷就把混混们黑他的罪名都认了下来。
因此,当丁侯爷得了信,赶来京都衙门询问时,他儿子已经在认罪状上签字画押了……
绑架侯府嫡孙女,按彤朝的律法,就算没成功,也是要蹲三年大牢的。成功的话,就是杀头的罪了。
而做为有侯爵的人家,丁府被允许以爵位保人。也就是以削去爵位为代价,抵掉相应的罪名。
当然,肯这么做的人家并不多,因为爵位的存在就像一把保护伞。哪怕后代中没人能当官从政,只要爵位还在,他们就不会被人当作平头百姓那样随意对待。
还在娘家呆着的丁夫人知道这事后,倒是觉得,如果儿子进了监牢,那爵位恐怕也不会再落到他头上了。而排在丁伯戎后面的都是些庶子,尤其是那个兰姨娘的儿子就排行老二,爵位恐怕多半是要落到他的头上。
与其便宜了那对贱人母子,还不如干脆用爵位顶替了丁伯戎的罪名呢。
正当她在发愁要如何去劝服丁侯爷时,却被朱家下人告知,丁侯爷来朱家找她了!
朱氏想着这肯定是侯爷来找她商量如何救儿子了,于是赶紧去了正堂。
谁知,等着她的不是好商好量,而是丁侯爷的一纸休书!
那本应为她撑腰的大哥和嫂子却因为丁侯爷之前已经应承下的某些条件而对此事装聋作哑、一言不发。
除此外,丁侯爷临走前还说了一句话:“伯戎被我除族了。”
这对朱氏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甚至都超过了刚才接过休书时的惊恐。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当初不过是不想儿子娶个恶媳妇罢了。没想到,这卖弄了下小聪明的结果竟然如此可怕……
当她在朱家哭天喊地、寻死觅活时,泰、徒两家正在忙碌地筹备着两家的婚事。
与此同时,洪翰林家也因为孩子的婚事而发生了些骚乱。
原来,前日不知为何,鹏王妃突然给洪家下了请帖,邀请他们家的所有小姐,六月初八,去王府赏花。
对此,杨氏与洪沛雅都认为是当初寿宴时,两人的表现获得了王妃的欣赏。鉴于上次洪沛茵的吹捧工作还算成功,所以这次继续带着她同去,也还能勉强接受。
只有洪沛茵心里明白,这是她等了许久的第二步,终于到来了。
于是,到了六月初八,心思各异的三人,精心打扮了一番后,就前往鹏王府了。
洪沛茵在见到鹏王妃魏青旋时,明显感到了她眼中一闪而逝的敌意。
对此,她心中非但不紧张,反倒松了口气。
她不害怕魏青旋刁难,只怕自己之前做的准备并没起作用。
如今看来,虽然拖得久了点,但事情还算顺利。
然而事情似乎顺利得有点跑偏了,魏青旋并没有开口认她做妹妹,而是转头对杨氏道:“夫人,前些时,我祖母过寿时,无意间捡到了你家小姐的一方帕子。”说到这里,就示意身边的丫鬟取来个托盘。
托盘中放着的正是洪太后那时特意丢下去的手帕。上面那个“茵”字此时正显露在众人眼前。
杨氏一见这手帕,眼睛就眯了起来。
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一直乖巧无害的庶女竟是个心机深沉的角色。
洪沛茵已经做好被人刁难的准备了,因此倒没露出什么惊慌的神色。
可她这十三岁的年纪配上如此淡定沉稳的性子,倒让正透过隔间的百叶纱窥视她们的鹏王吃了一惊。
没多久,一个丫鬟就从隔间出来,凑到王妃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魏青旋有点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就对杨氏说道:“夫人,我看你这二女儿娇憨可爱,冒昧想把她留在我们王府住上几日,不知……”
听了这话,一旁的洪沛雅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好在她还记得不能在皇家面前失礼,因此死死攥着双手,面上的神色却有些扭曲。
洪沛茵倒是放松下来,她相信只要给她时间在王府中折腾折腾,鹏王妃一定会想出认她做个干妹妹,再送进宫去的好主意!
就这样,在嫡母嫡姐仇恨的目光中,洪沛茵安然留在了鹏王府。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事情却越跑越偏,再也没回到正轨上去了。
洪沛茵虽然确实有心勾引陈鹏,做出一副两人彼此倾心的样子。可那是为了刺激王妃,好让她赶紧为洪太后的归位大业建功立业哇。
然而,也不知是不是洪沛茵的魅力实在太大,那陈鹏夫妻俩竟都对她非常不错。不错到,某天在与陈鹏闲聊了几句,喝了壶茶后,她就糊里糊涂地滚到了王爷的床上去了。
而当洪沛茵再醒过来时,还来不及感受身上的不适,就被王妃一脸被背叛的痛苦表情给吓到了。
“妹妹,你为何如此对我?我本想着认你做个义妹,给你找门好亲的,可你,可你,可你竟然背着我爬上了王爷的床!!你对得起我吗?”魏青旋有点夸张地嘶吼着,而她身边则围了一大圈的丫鬟仆妇。此时,这些下人都用鄙夷、厌恶甚至是憎恨地表情盯着洪沛茵。
太后此时也明白,自己是被这王爷夫妇给算计了。但她搞不清楚的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这二位下如此大的本钱来算计呢?
其实,这不能怪别人。谁让她当初在寿宴时,一日三换衣,虽然她自己明白不过是因为勾引陈鹏的事情比较顺利,而引发了点虚荣心膨胀,才费劲给自己打扮了三次。然而,她的这个行为,却直接让疑心病挺重的陈鹏,怀疑她是个非常善于在光天化日下隐藏行踪的老手。
而后来到王府赏花时,洪沛茵那八风不动的太后气质更是一下子让陈鹏确定了,这个少女绝不简单。
有了这样的定论后,他们夫妻俩商议了一番,决定不管洪沛茵抱着怎样的目的,他们都要把人留在眼皮底下,死死看着。
虽然要留下洪沛茵,但王妃可不准备让她在王府里过得有多舒坦,对此陈鹏也没有异议,说不定刺激下,还能让这诡异的少女更快地暴露出她的真实目的。
因此,这才有了一出庶女背叛王妃,迫不及待爬上王爷龙床的好戏。
而意识到事情不对的洪太后,此刻是真的懵圈了。她不知道在失了清白的情况下,还能如何重回太后宝座……
就在她木木呆呆的时候,洪家也得到了王府下人的通知。
杨氏气得在家里摔了无数杯盘后骂道:“小贱货,和她娘一个骚样!这才多大啊,她葵水都没来吧,就知道勾引男人了!我呸!”
洪沛雅听着母亲的粗鄙言语,虽然觉得不雅,但心中的愤恨倒因此缓解了一些,于是开口道:“这事,要告知爹爹,他平日最重声名,妹妹做下如此丑事,爹爹必然会想法子挽回一下的。”
杨氏眼珠一转,说道:“你的意思是……你爹会不会想法子,让你进王府做个侧妃,以此来掩盖你妹妹的丑事?”
洪沛雅虽然觉得爹爹恐怕很难做到这一步,但多少也还是抱了点希望的。
谁知道,洪翰林一听此事后,竟然兴奋地搓手道:“娘子,赶紧备好礼仪,沛茵这孩子打小就聪明。虽然她现在身份不高,但谁知道几年后,她会不会爬上去?我听说鹏王爷可是个最喜欢宠妾灭妻的人了,咳咳,说不定啊,咱家以后就要靠沛茵这小机灵鬼了,哈哈哈!”
杨氏险些被自家夫君暴露出来的这幅无耻嘴脸给恶心吐了。
她皱眉道:“家中女儿跑到王府做客时,爬了王爷的床,这可不是什么好听的事情。老爷啊,咱们不应该想点法子吗?”
“想什么法子?再说了,难听怕什么,那都是他们嫉妒眼红罢了!”洪翰林以己度人,斩钉截铁地说道。
然而当杨氏提出了女儿所说的那个意思后,洪翰林嫌弃地“啧”了一声,道:“你们妇道人家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我们家拢共也就两个姑娘,小的那个如今进了鹏王府,你竟还想着把大的也送进去。你是不是傻啊?!”
看杨氏一脸迷糊的表情,洪蕴汉摇摇头道:“咱家嫡女这身份,送到皇宫里都可以,现在送进鹏王府,太亏了!!”
杨氏这才恍然大悟过来,想着自己闺女今后当个娘娘什么的,脸上渐渐露出些小人得志的猖狂来。
而,被拘在王府中的洪沛茵,此时才意识到,上辈子她的运气其实很好。进宫后没几天就遇到了她的虎嬷嬷,从那以后,那些低级的害人招数再没让她碰上,不是她招人爱,而是统统都被拿她当亲妹妹看待的虎嬷嬷给挡下了……
此时,她也忘记了上辈子虎嬷嬷到底是怎么死的,倒是开始真切地怀念起,这位曾经带给她强有力保护与支持的帮手了。
就在洪沛茵从太后的美梦中惊醒,变成了鹏王府的一位低等侍妾时,孟岚重在侍卫队中的卧底工作也有了第一个成果。
暗卫们通过跟踪企图拉拢交好孟岚重的那位吕侍卫后,终于发现了隐藏在百花楼中的一股势力。
这股势力目前看来是由七位花娘组成,且这七位的地位还高低不同。基本上她们能与京城里,上中下三等官员都有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