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浩浩大秦

阎ZK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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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风看了看那只被砸晕过去的鸟儿,再低头看看自己握在手中的那个氤氲着药物香气的瓷瓶,整个人都有些茫然,几乎是依靠本能浑浑噩噩地走下了山去,连柴火都没有给村子里几家大户送去,便一脚轻一脚重地回到了自家村口柳树边儿上的小破宅子里头。

    把背后那捆柴禾一扔,坐在屋子里面呆愣愣地看着桌上放着那瓷瓶,看着看着,嘴角便止不住地浮现出了一抹傻呵呵的笑容,只觉得心中一阵敞亮,一边偷笑,一边却要捂着自己的嘴巴,便像是吃到了鱼肉的小奶猫,整个人合身一翻,直接落在了硬床板上,抱着被子偷偷乐了半天。

    一个翻身,突然感觉手腕上有些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手上还有着山上捡到的那个古怪护腕,还没有等到它的主人,还有馆主家的猪还没有喂,更不用替去代替父母看顾独自一人居住生活的离老伯,当下有许多事情直接就涌上了心头。

    虽然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是夜里,转眼便又成了上午,但是却并不妨碍他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师父那一句四个多时辰犹在耳边,一想到这误了的许多事情,便感觉心下一突,猛地翻身坐起,顺手便去取手中的护腕,可是入手却不是那个银白色的护腕,而是一串温冰凉凉的珠子,摸上去是金属的色泽,看去却如老木一般温润,心中着急,不由得低低呼喊出声来。

    “护腕呢?怎么不见了?”

    “嘀——少侠已经选择了自己的门派,服务器采用液体金属变形技术,更改外观为少林寺弟子装饰·定心佛珠,为防止丢失,已经与少侠绑定。”

    清脆悦耳的女声再度在耳边响起,王安风愣了愣,看着这串佛珠,片刻后才开口问道:

    “少林……意思是,这个东西是我的?”

    “难道说是师父给我的……看样子确实和师父手上的珠子很像……”

    “安风,安风,你在不在?刚刚有人说你回来了……”

    正在王安风有些茫然的时候,一道粗重有力的男性声音在门外响起,少年认出这道声音的主人,当下也没时间去关心这串‘定心佛珠’是不是属于自己,直接翻身落地,整了整衣着,按下心神,快步走去打开了大门,果然看到一个穿着一领蓝色衣袍的青年男子,在门外正举手敲门的姿势,看他出来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笑道:

    “你小子,让我好等。”

    “真的很不好意思,王大哥,我昨天遇到些事情,所以没有去馆主家里……”

    王安风看到青年,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便抢着开口道歉,脸庞上面挂满了歉意,却让门外的高大青年愣了下,抬手摸向王安风的额头,调笑道:“也不曾患了风寒,怎的就白日里说开胡话哩?”

    “说胡话?”

    少年愣了愣,那蓝衫青年失笑道:“你昨儿个把我家里的猪喂得肥壮,才过一天不见,就全忘了个干净?”目光越过少年落在了刚刚被弄得凌乱的床铺,只一扫脸上浮现出了了然之色,揶揄道:

    “看来安风你今儿个也偷了个闲,睡迷糊了,不过也是,每日里忙来忙去,就是多睡些也不打紧。”

    少年张了张嘴,想要开口解释,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口,而早在他思考的时候,青年就已经提起了手上的一大块猪肉,自顾自笑道:

    “不提这个,我家今天杀了个猪,爹他让我给你送一块五花过来,这些天太阳毒地很,你早些煮好吃完,省得大热天生了臭。”

    “给你,家里还有事,我便不跟你多说,先走一步,若有闲工夫,你我再细聊。”

    容不得少年推辞,那王姓青年一把将肉塞到了王安风的手里,寒暄两句,便大步转身走了去,少年拎了拎手中的猪肉,颇有些无奈地看着青年风风火火的模样,不过心里却有些熟悉的安慰——

    一切都没有变化,还是熟悉的村子熟悉的人,若说有变化的话,恐怕只有自己手上的佛珠,和体内温暖流淌的气流。

    只是时间却又是怎么回事?

    明明已经过去了一天时间,但是王大哥却说昨日已经去过了……难道说时间都没有怎么变的吗?

    王安风挠了挠头,目光转而落在了手中满是油光的猪肉上,不再想这个事情,笑了笑低声道:

    “算了,先不去管这个,好久没有吃肉,也该给离伯送些去了。”

    因为圆慈对少林派禁荤腥这件事并没有多提,所以少年根本就毫无概念,反倒因为能够吃些肉食而心中雀跃不止,转身回了屋子,取了案板菜刀将这肉七三分成了两份,现将那小些的一份放入碗中,又拿张油纸把那大些的肉小心收好,洗净了手,才关好门窗抱着这份猪肉出了家门,朝离伯家里走去。

    离伯姓甚名谁他根本不晓得,只是记得父亲还在的时候,家里和离伯的关系就很好,常来走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让他送一份给离伯那里,他也总毫不客气地收下,五官长得威严吓人地很,但是人却是很好的,似乎在外面当过说书人,肚子里总有说不完的好故事,勾地村里孩童总忍不住想要往那个地方跑。

    孩童总是吵个不停的,但是对于这件事情离伯他也毫不在意,虽然说是一个人生活,但是吵闹的顽童似乎也别有乐趣,听众越多,他讲得越是起劲,王安风抱着猪肉一路走过了主道,在一个远离村民屋子的小院落前面停下,还没有进去就听得一把熟悉的嗓音:

    “天下之大,几无边际,这天下的小国小王之类的,那根本就是数都数不清楚啊小崽子们,比你们想的还要多得多,而那些国主里头数得上的也就那么几个,突厥,当年的突厥王蠢地跟头肉猪似的,把地和人都分给自己的兄弟儿子,结果自己老了被饿死在了帐篷里头,外面打得那是一个不可开交。”

    “一打就是快一百年,直到这个世代,原本北突厥那一支的小王子,持拿弯刀逼迫自己的父亲退位,然后当场把一个纨绔勋贵的脑袋砍了下来,整理军马,短短十年时间横扫一方,非但是慑服了全部那些突厥王,更是激将自己的领地又朝外头扩张了许多,励精图治,武可比拟一方宗师,文采亦是飞扬,堪称一时俊彦!”

    “哇哦哦!”

    那些听得聚精会神的孩童发出了一阵阵赞叹的惊呼,王安风悄声进了门,也不打扰那满头白发的老者,只含笑站在一旁,后者抬手吞了一口劣酒,白发如狂狮乱舞,手里头的葫芦当作惊堂木,在桌子上重重一拍,口水乱飞,又道:

    “而另一个,百济之地汇聚了各种小族百姓,各有各的规矩,也各有各的功夫,再加上毒虫遍布,百姓民风剽悍,那叫一个乱的啊,可当年那王子登基的时候,硬生生穿着一件破麻衣,持着双拳,说要靠着双拳打穿百族,再行登基,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可在登基之前,就真的去了。”

    一个小男生听得双目发亮,热血沸腾,连连问道:“那他成功了吗?”

    “当然没有,百族出手的都是些老混子,贼精贼精,贱兮兮的,他败得很惨。”

    老者咽了一口酒,看着那些孩子焉下去的眼神,嘿嘿一笑,不再卖弄,道:“可是,他并不曾放弃。”

    “花了三年时间,一拳一拳,从最弱的一族打到望族,最终将当时候百济王室最强的一人打到在地,浑身满是伤痕,一步一步踏上了他的王座,之后更是将百族武技融会贯通,创出独属于自己的绝学,更是没有丝毫的藏私,将其尽数公布于百济各族,心胸开阔,天下难得一见!”

    “他不怕别人比他更强吗?”

    老者看了一眼发问的少年,抬起手指摇了摇,道:

    “他只怕百济之中,无人比他更强。”

    只此一句,就算没有见过,那种坦坦荡荡之气也扑面而来,似乎能通过老者的描述,看得到那位百济之王,一时间都有些向往,院中寂静,便在此时,一个小女孩抬了下手,嗫嗫嚅嚅地问道:

    “他们这么厉害,那我们大秦呢?”

    “是啊,我们大秦呢?!”

    一个个小男孩双目微亮,看向了老者,可他现在偏生像是没有听得到一样,懒懒散散地靠在藤椅上面,手里晃着酒壶,呲牙笑道:“哎呀,讲了这许多东西,有些倦了,不讲了不讲了……”

    一众孩子脸上的期冀直接一呆,年纪最大的那个男孩眼珠子转了转,直接扑上前去,笑呵呵地给老者揉肩敲背,孩子们反应过来,为了满足对于故事的渴望,一个个或是捏腿,或是敲肩,老者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道:

    “舒服舒服……”

    “离老伯,舒服点了吧……继续讲吧……我大秦如何?”

    老头子抬眼看了下孩童赔笑的脸庞,又眯了眯眼,抚摸着自己的肚皮叹道:“讲了这许多,肚子里的虫儿也开始乱叫了,这个可如何是好?”

    “……”

    那男孩子神色一呆,随即咬了咬牙,颤颤巍巍探手朝着怀里的零嘴摸去,满脸的挣扎和渴望,旁边的老头子斜眯着的眼睛张开一条缝儿,闻着那猪油渣子的味道深深吸了一口气,咽了口口水。

    “上登基七年十二月甲寅,上幸芙蓉园,太上皇置酒未央宫……”

    正在此时,一道温醇的声音响起,孩子们都下意识地回头去看,就看到了村子里那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小些的脸上浮现出了不屑和轻蔑,而那些稍大的孩子则是尴尬和不好意思地移开了目光,王安风无奈看着想要骗孩子零嘴的离伯,强行无视了后者挤眉弄眼,以及做出了分你一半的隐蔽手势,温和道:

    “是时有贵人不可计数,冠盖如林,酒入酣时,上皇隐有醉意,笑令突厥王起舞助兴,百济王咏诗相合。”

    少年抬眸看着那些脸上的不屑已经其它的神情全部变成了呆滞,轻轻笑了下,道:

    “无敢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