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芝加哥说唱

齐可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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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计划的没计划的,沿途巡演宣传,车队在威斯康星州兜了个n字型的大弯,回到了伊利诺伊州,但没进芝加哥,而是在一个叫布卢明顿的小城外休整,他们将在这参加一个小音乐节,然后转而往东进入印第安纳州。

    宋亚捏着笔,一个人在房车内静静思考着,菲姬提到了小号,菲姬用小号把自己吵醒,菲姬当时也和歌词第一句一样……

    于是自己就得到了这首名为Trumpets(小号)的歌,也是自己得到的第七首天启歌曲。

    和之前的I feel it coming一样,这首歌也带点颜色,但怎么说呢,它比I feel it coming要‘油’很多,如果说I feel it coming还有点纯情的调调,那这首Trumpets就往‘欲’和‘闹’的方向偏更多一点。

    到底要不要把这首歌作为单曲发行,还是说像Feel?It?Still那样放进专辑里安静地做一首强单,他现在有些拿不准,毕竟十六岁唱这种歌似乎不太合适。

    “那位原唱的身材真好啊……”不知怎么的,他的思绪飘偏了,原唱是一位年轻的黑人男性,身材好得令宋亚有点嫉妒。

    他摸摸自己身上的肌肉块,因为长期的壁球锻炼,他的手臂和下肢还行,但腹肌方面就远远不如那位原唱了,看来要注意注意这方面的锻炼,有身漂亮的肌肉怎么也不是坏事。

    “还有那条裤子……”

    原唱的那条长裤他也很喜欢,黑色,略带点运动风,上面布满密密麻麻整齐的不知道是亮片还是水钻的东西,又闪又有型,比最近黑人里流行的夸张飞鼠裤,还有那种松松垮垮的肥腿裤强一万倍。

    他随手在五线谱上画起了裤子的版型。

    “对了,歌词里又提到了两个陌生的名字,坎耶韦斯特和凯蒂佩瑞……”他也仔细记下这两人的名字,一是为了到时候改掉,二是以备后用,或许他们都是未来的名人呢。

    这首歌修音的部分比I feel it coming和Feel?It?Still更多,回头也得抉择要不要全盘接受,这个时代对过度修音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基本上,就差不多了吧。”他把谱子仔细收好。

    “老板!”菲姬突然推开房车的门,“NAS和几个白人发生了冲突。”

    宋亚最怕这样的事,他赶忙出门,经过菲姬身边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烟味,“你抽烟了?”

    “我就试了一根。”她吐吐舌头。

    “下次不许了,对嗓子不好,如果你还想当歌星的话。”

    宋亚说了一句就不再管了,菲姬正处于摆脱家人的监管后什么都想试试的时候,上次轻松地被自己推倒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不想过于严厉,毕竟这个年纪正处于叛逆期。

    “知道了,你快去看看吧。”菲姬把他推往NAS他们那边。

    休整的地方是一个房车营地,基本全是一个房车旅行车队的车子,他们属于碰巧遇到,得到允许后也把车停了进来,由于没有相邻的停车位,两辆车距离有点远。

    宋亚本来很担心是一起歧视事件,NAS怎么也不像能忍气吞声的人,过去一看才放下了一半的心,NAS的确很气愤地在跟几个白人老头老太说着什么,不过是普通的纠纷,对方嫌他们太吵了。

    怎么说呢,随着迪莱和艾尔跟着自己走红,还有大A这个善于拉皮条的在身边,从威斯康星州开始,车队里就陆陆续续出现年轻女孩的身影,没错,就是被称为骨肉皮的那种,她们玩得很开,大房车里从此趴体不断,男男女女们很快搞到了一起,乱的很。

    这事宋亚不准备管,一来大A和NAS毕竟不算真的小弟,二来迪莱和艾尔估计也憋坏了,总不能自己在小房车里夜夜笙歌,而让他们干看着吧。再说乐队里这种事属于正常现象,那些白人摇滚乐队经常传出被一个骨肉皮睡遍乐队,往往就是在类似房车这种环境下达成的。

    不过说真的,摇滚乐手的眼光确实很好,他们找的骨肉皮个顶个地比女明星漂亮。

    而这个房车营地里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白人老年夫妻,他们拿到退休金,然后相约开着房车来场浪漫的全米自驾行,这要算米国风行的一个传统了,房车隔音又差,自己这边过于吵闹,老头老太们肯定受不了。

    “那我们开去音乐节场地附近过夜吧,反正明天也要在那边表演。”宋亚朝呆在旁边看戏的两位司机打个手势。

    “嘿,他们这是歧视!”NAS气愤地嚷道。

    “得了吧。”宋亚最怕黑人的这种什么事都往歧视上找,有时候有点道理,有些时候纯属想占便宜,比如现在,连带自己丢人。

    他没理NAS,直接回到自己的房车,拿起半道上添置的无线电对讲机,说道:“准备好了就出发吧,我们去音乐节场地找地方。”

    这时候海登的电话打了过来,“APLUS,我已经代你发了声明,表示你是芝加哥人,是公牛和乔丹的球迷,将在公牛对尼克斯季后赛第一场中献唱。”

    这是早沟通过的,宋亚当然没有意见,“你跟对方说过我不唱国歌吗?”

    “没问题,都沟通好了。”海登挂电话之前提醒他,“多买点音乐杂志看看,上面有很多关于remember the name的评论。”

    “好话还是坏话?”宋亚问。

    “都快把你吹上天了。”海登笑道。

    车队开到音乐节场地附近,这种小音乐节除了个光溜溜的简易舞台就没别的了,一些小摊贩在外围买点吃的,小城附近是平原,以农牧业为主,白人居多,自然到场的大部分是乡村乐队。

    简单安顿好,迪莱开着F150采购回来一大堆酒水、牛排还有烤肉架,他们打算办一场烤肉趴体。一半也是为了正事,他们借这个机会邀请了当地的许多DJ和音乐节的组织者参加,是个建立人脉的好机会,宋亚也不会阻拦。

    “你要的杂志。”迪莱又把好几本音乐杂志丢到宋亚手里。

    宋亚先挑出滚石杂志,翻开,又是费城的那位菲尔比,‘从创作二手店开始,再到现在的remember the name,APLUS那强烈的个人风格渐趋成熟,这位来自芝加哥的年轻人似乎开启了一种全新的说唱风格,为了省事,或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芝加哥说唱。对了,我还通过特殊渠道听到了他的一首新歌,与某位当红女星合作,这首歌曲完美地融合了饶舌与灵魂音乐元素,简直是一件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