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在景爷的地盘

跃之妖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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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斗兽宴”三个字,陆宸差点跪了,他满目惊恐地望着霍寒景,都快要哭了:“景爷,小的知道错了,斗兽宴那可不是小事儿,您也知道:小的,胆儿又瘦又小。三年前的那场斗兽宴,我到现在还没回过魂呢,你怎么忍心……”

    “说!!!”霍寒景没有闲情逸致听陆宸废话。

    立在旁边的楚易和徐泽,被霍寒景的那一呵,吓得皆是一抖。

    这么多年来,腥风血雨,什么样惊心动魄的场面没见过?!哪怕暗杀者拿枪对准他们的脑袋,他们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可是,在发怒的霍寒景面前,他们却是连灵魂都哆嗦颤栗。

    他们一脸懵逼。

    完全不知道,陆宸哪里言辞不到,激怒了霍寒景。

    自然,他们许久没有见过霍寒景发怒了。

    在接收到陆宸求救的目光时,楚易和徐则只能回以冷漠脸。他们又不是蠢货,才不会傻到引火烧身。

    瞅着他们见死不救,陆宸的脸都黑了,他愤愤地咬牙:“一群忘恩负义的东西。”

    难得看见平日里总是高高在上的陆宸吃瘪,徐则毫不犹豫插刀:“阁下,陆将军已经耽搁一分零三秒的时间。”

    霍寒景只是微微抬了下,魂飞魄散的陆宸立刻嚎叫:“总统陛下,饶命……”

    最终,陆宸还是没能逃过一劫。

    去盛家的路上,车厢里,霍寒景突然出声:“徐则,调派三十名暗卫,秘密监视盛青霖的一举一动。”

    坐在副座的徐则颔首:“是!”

    开车的楚易问:“阁下,你觉得囯务爵大人,有猫腻?!”

    霍寒景并不多言。怎会没猫腻?!收到消息的时候,盛青霖在场。他自然不会愚蠢,向宫梵玥传递消息,以此暴露自己。可是,缴获毒品,实在太过顺利。

    **

    顾南笙找到时念卿的时候,是她大婚第二天的黄昏。

    原时家大院的门口,时念卿蜷在那里,还穿着新婚当天的敬酒服,发丝凌乱,一动不动。

    晴朗的傍晚,绯色的夕阳,旖旎缱绻,然而落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映着满院的枯枝杂草,竟然落寞荒凉,毫无生机。

    顾南笙定定地站在三米之外,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而,最让他触目惊心、呼吸凝固的是:时念卿手臂与腿上,全是早已干掉的发黑血渍……

    **

    盛家。

    盛青霖有事外出。

    盛雅在房间里休息。

    盛夫人在得知霍寒景来的时候,吓了好大一跳。

    她连忙向管家使了个眼神,管家会意,立刻疾步上楼。

    而霍寒景去到盛雅的房间,进门的那一刻,浓郁的空气清新剂,扑面而来,异常刺鼻。

    “阁下,你怎么来了?!”盛雅满脸的惊喜,瞧见霍寒景剑眉紧蹙,她赶紧说道,“早晨佣人打扫房间,一时疏忽,打翻了消毒水,味道聚在房间内散不去,我就让管家喷了很多清新剂遮掩。你不喜欢这味道吗?!那我们去书房。”

    说着,盛雅作势就要下床。

    霍寒景制止:“无碍,你躺着别动。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盛雅乖巧摇头。

    霍寒景随便跟她闲聊了一会儿,在沙发上坐了坐,最后楚易上楼来,说有要事,需要霍寒景回第二帝宫处理。

    霍寒景离开之时,随意扫了眼窗台的位置,只是一眼,便瞧见:盛雅最心爱的兰花盆栽里,隐藏着一支燃烧到尽头的烟蒂……时靳岩曾经是霍渠译的警卫,宁苒则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

    时家大院,是时靳岩的爷爷留下来的。

    位于帝城最中心的位置。

    虽然建筑古老陈旧,但却是寸土寸金。

    在顾南笙的记忆里,时家虽谈不上大富大贵,却是小康舒适,在那大片的老房子里,时家的院子里,永远都盛开着鲜花,无论春夏,还是秋冬,院子里都是香味扑鼻。

    哪怕时靳岩去世之后,宁苒再精神颓废,依旧每天花大把的时间去摆弄她最心爱的花草。

    她曾经说过:她的丈夫,天气好的时候,最喜欢坐在院子里泡一壶茶,听听鸟鸣,闻闻花香,享受难得的简单惬意生活,他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等他老了,退了休,便与她坐在院子里,欣赏每天的日出日落,慢慢白首到老。

    她说: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灵魂回来,却无花可看、无香可闻。

    后来,宁苒生病,时念卿被送去美国服刑,宁苒想趁着生命最后的时光,去美国陪伴时念卿。

    为了支付巨额的医药费,宁苒卖掉了这院子。

    顾南笙站在院外,望着曾经繁花滕绕的院子,如今却荒草丛生,只觉心脏阵阵地刺痛。

    火红的夕阳,将他挺拔的身影,拉得又长又细。

    那纤长的影子,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时念卿的一侧,顾南笙看着:孤零零的时念卿,映着他的那抹影,可怜到极点。

    顾南笙不知道自己定定站在那里多久,直到四肢僵麻,直到夕阳陨落,直到黑夜升腾,直到路灯朦胧……

    许久许久,他才迈步,缓慢走了过去。

    脱下外套,顾南笙蹲下身去,温柔地想要裹住她。

    谁知,他的目光,却落在她死死拽在手里,断成好几截的链子,那一刻,他黑白分明的眸子,冷森又犀利。

    时念卿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瞧见顾南笙的时候,黯淡的眸光当即一闪。

    顾南笙却沉着磁性的嗓音,问:“是谁弄断的?!”

    时靳岩曾经花了十万元,买下珠宝城最贵的一颗珍珠,将其做成吊坠项链,送给自己的女儿作为生日礼物。

    订做礼物时,需要给作品取个名。

    他将这条项链,命名为:掌上明珠。

    时念卿听见顾南笙的询问,并不说话。

    顾南笙当即愤怒地继续问:“霍寒景,还是盛雅?!”

    知晓这条链子的由来,并且对于时念卿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几人。

    时靳岩的尸体被抬回来,霍寒景亲自将链子递在她面前。

    那天,他和盛雅都在场。

    在所有人都以为时念卿得知父亲死亡,会大哭大闹的时候,她只是用手指卷着衣袖,小心又仔细将上面的血渍,一点又一点擦拭干净。

    那天,她是笑着将链子戴上脖子的,还转身去询问宁苒她带着项链好不好看。

    从头至尾,未流一滴眼泪。

    几年后,顾南笙曾经问过时念卿这个问题。她说:“我父亲肯定是希望,我收到这条链子的时候,是高兴欢乐的,我怎会悲伤,让他失望。”

    那一晚,在天台上,映着楼底照上来的灯光,他清晰瞧见她眼底闪烁着的悲伤眼泪……

    这般贵重的东西,竟然还故意毁坏,那些人,实在太狠,宛若诛心。

    面对顾南笙的询问,时念卿只是缩了缩自己,将自己蜷得更小。

    她咬着嘴唇,声线沙哑地喃喃道:“南笙,我再也闻不到我妈妈种的栀子花香了,真的闻不到了。”

    帝城的栀子花,总是比其他国家要早一月。

    那是时念卿记忆里,最美好,最甜蜜,最幸福的味道。每到四月,只要不关窗,她连梦里都是栀子花的馨香。

    可是,帝城已经到了栀子花盛放的季节,她在院子外躺了一夜,却再也闻不到了。

    而,顾南笙听见时念卿的话,只觉自己的心脏突然被一根根密密麻麻的针,刺扎得血肉模糊,他疼得都快要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