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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飞机,来不及休息,白一尘和董咚咚带着团队,就马上和果心集团的老总,以及营销团队见面开会。
这家旅游集团已经上市,是最早经营莫干山民宿的企业之一。如今他们已经有了一整套成熟体系,若非白一尘亲自驾临,恐怕很难和他们的核心团队沟通,毕竟果心已经太火了。
热聊了一个上午,又共进过午餐,尽量用最有效的时间取得更多的经验。双方谈得透彻而顺畅,果心的沈总聊得高兴,在酒桌上答应会支援两个有经验项目经理,尽快前往帝都助力KING的创意民宿。工作狂魔白大老虎的节奏,才稍稍肯放缓下来。
田媺离安排一行十几人,都住进了玫瑰微甜的民宿。这家店地处半山腰,被层层叠叠的翠绿竹林紧紧包裹,而山庄里则种满了玫瑰花,拥有超过20个品种,逾18000 株的玫瑰。
此时此刻,山坡万株玫瑰一起盛开,馥郁芬芳,令人迷醉。桌几、路引、甚至客房的每个角落里,都放满了迷人的小束新鲜玫瑰,甚为浪漫。轻轻浅浅的一点风情,刚刚好,不多也不少。
山庄的主体建筑,由树顶别墅和夯土小屋组成,是莫干山众多高端酒店和民宿需之仰望的鼻祖。站在树顶别墅的宽敞露台上,或夯土小屋超大落地窗前肆意瞭望,总让人心生遐想。
这莫干山,绝对不负“江南第一山”的美誉。看栏杆之外,山峦连绵起伏,碧空清澈如洗,绿荫如海的修竹,涌动着一波又一波的碧色轻浪,流淌着哗哗的竹叶纠缠声。看风景的人,心中淤积的烦恼与压力,就会随风消逝了大多半。
接下来的下午,是白一尘恩许给大家,唯一的自由活动时间。因为明天一早,团队又要集结出发,在当地导游的带领下,连续不断考察完几十家特色民宿。然后,当晚他们就会乘机飞回,迅速开展工作。这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
其他人,都相约着出去玩耍了。董咚咚不爱热闹,她洗了澡,换了件米白的麻质衬衫,搭配驼色相同质地的高腰阔腿裤。
她要了一杯薄荷茶,就躺在露台的秋千藤椅上,吹着清凉的风,伸着雪白的小脚丫,晒着微醺的太阳,惬意非凡。
当然,白一尘说他们住一个房间,那不过戏弄之言。但他们的树顶别墅确实毗邻而居,两个巨大的平台,也只有一步之遥。
“小妞儿,在飞机上你睡了一路,坐车又睡了一路,这时候你还在打瞌睡啊?你不会是猪头转世吧……”白一尘的声音,从旁边的露台传过来,充满了调戏的意味。
董咚咚戴着硕大的黑超墨镜,她微微撇撇嘴,懒得理他。然后,一个小孩拳头大的青李,被他扔了过来,正好砸中了她的额头。紧接着,是第二个和第三个。
“我去,忍不了了。你怎么这么讨人嫌!”她愤怒的扔掉墨镜,捡起野果子,迅速回击过去。可惜准头太差,一个也没打中。
她光着脚,踩在清亮的石地板上,叉着腰,怒视着站在那边笑眯眯的男人。左右寻找着趁手的兵器。
难得,他没穿什么西装三件套了,一件白衬衫搭配着原色牛仔裤,然后是一双特别耀眼的小白鞋。自然卷曲的黑发,被清风吹得洋洋洒洒的,再加上红艳艳的唇瓣,旋着调皮的笑意,完全和杀伐决断的大魔王形象大相径庭了。
“既然醒了,不如咱们出去逛逛,听说山顶上有野草莓和山莓,正在好吃的时候。”白一尘跃跃欲试。
话音未落,这厮竟然迈开大长腿,助跑了几步后,直接从那边的露台跃到这边的。他潇洒落地,姿势漂亮。虽然两个露台很近,但这可是二层的复式建筑啊。
董咚咚看得目瞪口呆,她倒吸冷气,结结巴巴道:“白一尘,我觉得在这地上……得撒点儿花生油吧?不然,如果大半夜的你这头老色狼,一跃而进,我岂非要晚节不保!”
“什么节?蝴蝶结吗?”他拽了拽她发髻上,顺便用碧色丝带绑住散发的蝴蝶结,鄙视道:“这么丑的蝴蝶结,只有你这个笨手笨脚的东西,能绑出来。”
她哎呦一声,还在呼痛,头发已经被他揪住了。他颀长的手指灵活,松开难看的蝴蝶结,迅速打了个更好看的,果然更精致。
“走,上山!”他顺势薅住她细长的脖颈,就往房间里走:“鞋呢?”
她微微蹙眉,伸手擒住他手腕,狠狠往后一下力。后者始料未及,蓦然就中了招,闷哼一声松了手。
他露出了老母亲一般的微笑,得意道:“可以啊,小妞儿,不过刚教了你两招制敌之法,你就能活学活用,拿叔叔来试手。看来,一般的男人,和凶悍的女人,恐怕都打不过你。”
她掸了掸手,冷哼了一声,弯腰穿上了扔在一旁的Timberland黄靴。那靴子已经穿得有些旧了,却旧得十分好看。
“谁让你动手动脚,活该。”她呲牙讥笑着。
说时迟,那时快,矫健的男人再次欺身近前,轻而易举拧住了她手臂,别在她自己背后。他稍微用力,她愁眉苦脸的弯下身体,忍不住龇牙咧嘴:“疼疼疼,放手啊。”
“服不服?”他笑的得意,言语之间满满的控制欲:“说话,快点儿。”
“服服服,服了!松手松手白大爷,手要断了!”她倒吸冷气,哂笑着。
他长眉一挑,手中泄了力量,有感而发:“小妞儿啊,你果真长大了,知道审时度势。放在以前,手断了都不会认错吧。”
他话音未落,雪白的小白鞋上,已经被脱身的她,毫不客气狠狠踩了两脚,他一边换着脚呼痛,一边痛惜的望着,鞋面上错综复杂的花纹,悔不当初,自己又一次中招了。
“你……”他堵心的捂住胸口,一言难尽。
她聪明的倒退几步,在两人之间留出了安全距离,似笑非笑:“叔叔,你老了,心软了。”
他叹口气,摇摇头,无可奈何。这回得意之人换位,她歪着头,挑着眉,呲着牙,好不得意:“好了,我心里痛快多了,走吧,上山去捉竹鼠,晚上烤着吃。”
他不忍心的看着自己花里胡哨的小白鞋,郁闷道:“你楼下等我,我去换鞋。这样子,怎么出门?”
“矫情!”她来回踱了踱步,不客气道:“你还带了别的鞋子,除了您那意大利手工皮鞋,就只有拖鞋了吧。”
“那也总比这样,看着顺心。”他为自己瞬间就被毁掉的小白鞋,扼腕不已。
“其实……我有个办法。”她似乎灵机一动,慢条斯理走进房间,打开了行李箱,拿出一个崭新的鞋盒,递到他面前。
“送你的。我猜您这种土豪加贵公子,平常很少登山吧。没有一双趁脚的踢不烂,也敢出门?不但防蚊子苍蝇和小咬儿,还能踩蛇踩蜈蚣和老色狼的狗腿子,是出门防身必备的利器啊。作为一个爷们,你居然不懂,有一颗踢不烂的心,多重要!”她冷哼了一声。
他狐疑接过鞋盒,打开之后,一双碧绿碧绿的高腰款Timberland短靴,赫然入目。
“你什么时候带过来的?”他哭笑不得,看着这鲜艳的鞋子。
“在机场,看见Timberland打折,就买了一双呗。看准机会,贿赂下白先生,好多给我们拨些宣传推广的银子。”她表情多少有些不自然道:“我也记不住,你穿多大号码了,不一定合适,凑合穿吧。”
他笑望着她,俯着身子,慢悠悠换上了短靴,居然十分舒服与合脚。就是这颜色,实在过于璀璨和浮夸了。
“为什么是绿的?”他舔舔红唇,费解道。
“废话,因为只有绿的打折,还有你穿的号儿。行了,又不是帽子,绿不绿的无所谓吧?”她翻了翻眼睛,不客气道:“上不上山?太阳可都要下山了!你不去,我自己去。”
“走!”他叹口气,追上她的步伐。
忽然之间,他展臂,从后面围住了她的脖颈与肩膀,把她温柔的揽入了怀抱。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略微有些快的心跳,和清浅的雪松气息。
“谢谢……”他轻轻说了一句,她还来得及挣扎,他便松手了。
他的步子又大又快,几步就走到了她前面。她望着那家伙的背影,嗯……真的很养眼啊。
分开这么多年后,他变了,她也变了……或许,时间,刚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