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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日上三竿我才起床。可能是昨天那根未知灵草的关系,我的身体机能没我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说不上充沛,但也不至于有气无力。
我走进办公室,发现只有尼玛在。
“你终于起来了。怎么样,还好吧?”
“还好,还好。对了,所长呢?”
“哦,他一早去县里了。”
难怪早上没人叫我起来长跑,原来如此。但愿他在县城可以待久一点。
我来到我的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单反照相机,摆弄起相机来。当看到查亚那几张时,我本想略过,但还是忍不住停了下来。查亚虽然不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模特,照出来的相片虽然谈不上气质出众,但别具一格,自然、清新、质朴,特别是她的笑容,浅浅的酒窝,白白的牙齿,再加上一双秋水眸,灵动自然,让人顿生美感。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男人就是要多看美女,那样才能长寿。因为美的东西总会带来心灵上的愉悦,而长寿的秘诀之一就是心情要愉悦。
我不是给自己好色找理由,而是就事论事。美女的确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特别是查亚这种,带着自然美的,那更是“奇货”,走在大街上绝对“养眼”。
“小羽,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我不知道尼玛什么时候凑过来的。我赶快关掉相机,说道: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看着我信誓旦旦的样子,尼玛笑了。
“对了,待会你去镇政府把这个相片导出来,交给端木。他明天去县里,让他把相片交给县局。”
由于所里没有电脑,而整个卡当镇就只有镇政府有一台电脑。平常我们要是需要处理文档,都得上镇政府去。
我离开所里,来到街上,向西走了约五十米的样子,就来到了镇政府。镇政府是一栋两层小楼,计算完也不过十几间房子。我来到二楼的民政办,敲了敲门。
“请进!”
办公室里只有端木一个人。端木是拉萨市人,是四川大学毕业的,只比我早到几天。听尼玛说他老爹是拉萨市的一个厅级干部,这次下地方来工作是为了锻炼一下。端木个子很高,身宽体壮,高耸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份英气。他是一个标准的帅哥,平时不但衣着整齐,而且谈吐举止都极具修养,让人一看就是出自名门世家。
我和他只见过一面,是尼玛介绍的。卡当镇实在太小,见一面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回味。所以,他对我也并不陌生。
可能是电脑的配置实在是太低,我估计就比586好那么一点点。导了半天,才把相片导在硬盘上。
“这是谁?”
“查亚梅朵,卡沙村的。对了,你去县城的时候能不能帮我把她的相片洗出来?”
“哦,没问题。”
端木脸上起了一阵波澜,但转瞬即逝。
回到所里,我放下相机,正准备坐下,就看到梁成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谯羽,你能不能帮个忙?”
“什么忙?”
“给孩子们上上课。”
“上课?”
“我没听错吧,叫我去上课,就我这水平?我……”
我还准备继续自嘲,却被梁成一把拉出了办公室。
“我们学校就两个老师。今天那个老师得了肠胃炎,去了县里。他负责文科,我是负责理科的。我们镇上会说汉语的本来就不多,我想你的汉语总比我说得好吧,算我求你了。”
我想挣脱梁成的双臂,但看梁成一脸诚恳,最终还是忍了。这里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卡当这个地方由于比较偏,老师的力量极不稳定。学历高一点的不会来,而学历低一点的,职称也很难上去,很多人教了一段时间就出去打工了,所以这里常年缺老师,老师变动也频繁,学生对这种情况也习以为常。
“同学们,这是我们临时请的代课老师,谯羽。大家欢迎!”
经过梁成简单的介绍后,我走上了讲台。放眼一看,底下一双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面还夹杂着好奇,我就感觉我的脚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脸上也火辣辣的。虽然以前我也遇到过被几百人注视的情况,还带有批判性质,但都没有今天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紧张。一堆小屁孩,我清了清嗓子,努力保持镇静。
“大家好,今天……我今天……”
在我集中精力准备下一句话的时候,无奈台下的一阵笑声将我打回了原形。
“老师的额头怎么有一个大包?”
说话的男孩叫小西。上次我在这里和他一起打过篮球,他个头有一米六,高出同龄人大半截,瘦瘦的脸庞,衣服明显有些不合身,半只胳膊都露在外面。我瞪了他一眼,当然是心里,表面上我还得装出笑脸。
“安静,安静!”
好不容易让吵闹的教室安静了下来,我拿出了小学语文书。我以前觉得老师不就是嚼点舌头,但现在我才知道,那哪是那么容易的事。首先就是要组织语言,然后还得分出轻重点,会解释,会扩散讲解。
“今天我们上的是七言古诗,李白的《早发白帝城》。我先给大家念一遍。”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学着以前小学老师的模样读了一遍诗。刚读完,小西又起哄了。
“老师,‘白帝’的‘白’字你念得不对!”
小西说的可能是实话,因为我在成都待的时间比较久,再加上浙江的方言习惯,导致“白”字读错音也是可能的。其实我以前也挑过老师的毛病,那时是好玩,我现在才明白作为老师是多么的被动。看着台下齐刷刷的眼睛,我顿时有些无措,这课该怎么上下去?但我已经站到了讲台上,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这位同学说得对,这个‘白’字刚才我是读错了。不过我是故意的,我是想测试一下大家的文字水平。现在看来,大家的水平还是可以的,下面跟着我再念一遍。”
我不知道小西看没看出我的心思,但表面上我是糊弄过去了,可到了解读的时候,我难住了。“朝辞白帝彩云间”好解释,可“千里江陵一日还”,我就有些迷糊了。“江陵”,是不是指长江?还是指的地名?我是一点谱都没有,小学的知识我早都还给老师了。
“嗯……嗯……”
由于害怕又出糗,我只有不停地清着嗓子,在大脑中搜寻能解答的词语。
时间往前面走着,下面开始窃窃私语了。我发现我已经是热汗直流。
“‘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意思是虽然江陵远在千里,但船行只需要一日的时间。‘江陵’在这里指地名,而不是长江。李白是我国唐朝的大诗人,他的诗潇洒俊逸,豪迈大方,被誉为‘诗仙’……”
是查亚。她背着手,缓缓走进了教室。学生的注意力顿时就被她吸引了过去。我是轻松大于失落,赶紧溜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师上课时都要提前备课,原来是有道理的。
查亚不愧是香港大学的高才生,语言组织能力明显高出我一大截。孩子们都贪婪地从她那里吸收着知识。小西也规矩了很多,再没有多说一句话。
终于下课了,我刚走出教室,查亚就追了上来。
“怎么样,我帮你解围了,你是不是该感谢我?”
“感谢你?你先看看我的额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查亚这个时候才注意到我的额头,顿时就笑弯了腰。
“哈哈,东海龙王!”
看着查亚那个得意样,我真想骂两句,可那不是我的作风。我无奈地龇了龇牙,瞪了查亚一眼,撒开腿就准备离开学校,却被小西拦住了。
“大哥哥,你教我们打篮球吧!”
我正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捣蛋鬼居然还送上门来了。
“打球?哥哥没时间!”
我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然后侧身走了出去。刚走两步,就听见查亚在后面得意扬扬地说道:“某人是不会打吧?”
“你说我不会打?”
我转过身,看了查亚一眼,然后夺过小西手上的篮球。
“今天我俩单挑,谁输了谁滚蛋。”
“好啊,单挑。同学们,过来,让警察叔叔单挑我们大家。”
“好哦,好哦……”
小西一阵起哄,一大群孩子就聚集在了查亚的周围。而我这边就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看来美女定律在哪里都适用,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我不得不说女人天生就有一种男人所没有的资本。
场边这个时候热闹了起来,一大群小孩坐在石台上等着看好戏。梁成也走了出来,饶有兴致地挽着双手,注意力放在了篮球场上。我走到场边将外套脱了下来,虽然对面人数占绝对优势,但我要高出他们一个头,我上篮他们能拦住我?查亚你就等着看好戏,待会儿……我脑中出现了猛喷查亚口水的那一刻。
运球、过人、三步上篮,我的第一个球一气呵成,紧接着又是两个三分,8:0。查亚急了,一边瞪着我,一边叽叽咕咕给身边的小西交代着什么。
接下来的形势就急转直下了。不管我在哪里,不管我在干什么,总有三个学生围着我,堵在我面前。我撞也不是,不撞也不是,这明显是以小欺大嘛。查亚就是看准了我会顾及自己的形象,才出了这么一招。就这样,局面完全倒向了查亚一方,小西趁机投进了五个球。8:10,我落后了。
“抗议,抗议!”
“抗议无效!”
查亚干脆地打断了我的申诉。
“我们又没犯规,你有什么好抗议的?”
面对着一个女人与一群小孩,我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我看了看梁成,希望他主持公道。但梁成却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结果不用说,我输了。和我的落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查亚俨然成为了明星。一大群小孩围在她身边,嬉闹个不停。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来到场边,刚拿起衣服,就看见梁成走了过来。我知道他来干什么,所以我没等他说话,就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梁哥,我不会教书,你饶了我好吗?”
“我不是来喊你回去上课的。”
“那你来干吗?”
“要不你以后兼职当同学们的体育老师吧。我们这里从来都没有过体育老师,我看你这方面还不错。”
梁成这建议还靠谱。但刚经历失败的我,明显没这个兴致。
“这个还真不行,你知道我还得上班。”
我随便敷衍了一句,就准备离开,却被查亚挡住了。
“怎么,输了不服气。你就这点气量,还男人!”
查亚毫不客气地朝我一顿鄙视。我本来心里就不顺,这下火更大了。
“怎么的吧,我就喜欢。拜拜!”
我将衣服耷拉在肩上,然后转身就走了。只听见后面查亚不停地在重复道:
“小警察,臭警察……”
“有事找民警!”
标语贴出去有一阵日子了,可派出所还是门可罗雀。卡当这个地方,村民还不习惯找警察讨公道,他们更喜欢找村长、长者,或者找活佛仲裁。没办法,为了树立派出所的权威,所长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到处贴标语,可效果好像不是很好。
有时候,我真羡慕彭杰,他那里还有出枪的机会。而我,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我都快忘了我还是一名神枪手。
秋日的卡当一如既往的闲散。我望着窗外的白云,哼起了歌曲。
“西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鬼子的末日就要到来了……”
没事情干的时候,我喜欢唱革命歌曲,其实也说不上很喜欢,只是尼玛喜欢听。每次我一开口,他就屁颠屁颠地坐到我身边,撑着脸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顿时就让我感觉到了我存在的价值,所以我乐此不疲。按他的说法是红色歌曲很有味道,我倒没感觉到。
今天尼玛不在,但养成习惯的我,还是在办公室哼上了一曲,但才开始,就被门外的吵闹声盖下去了。我正纳闷,两个女人就走了进来。这两个女人我知道,是卡沙村的乃琼和达娃。让人惊奇的是,她们后面还牵着一头牛,白色的牛。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发现自己没有做梦啊。可两个女人搞什么,把牛牵进派出所干吗?就算是要卖,也得先打个招呼啊!不会是标语起作用了吧!
“警察同志……”
乃琼先开口了,可能她正处在气头上,说起话来就像机关枪。我的藏语本来就不是很好,这下完全处在云里雾中,后面的话硬是没听懂。偏偏达娃也不消停,声音更大,语速更快,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清楚。
乃琼和达娃年纪相仿,都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年纪的女人火气最大,两人你来我往,猛喷口水,刚才还寂寥的办公室这下热闹了。我赶紧堵在两人中间,将两人分开,示意她们冷静,再冷静。
在我的百般阻拦下,激动的两人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给两人递上了椅子,给每人倒了一杯茶,然后侧身对着乃琼说道:
“阿佳,你看能不能把牛牵出办公室,它在这里不合适。”
“不行,这是证据!”
乃琼不容置疑地拒绝了我。无奈,我瞟了白牛一眼,然后回过头对着两个女人问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看,哪个先说说?”
“我说。”
“我说。”
“我说,就我说。”
“先别急,阿佳,你先说。”
眼看又要吵了起来,我赶忙打断了她们,示意乃琼先说。
乃琼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自我陈述。但由于语言组织能力不好,再加上达娃时不时地插上两句,以至于她说了将近半小时,我才听出眉目。后来又经过达娃的补充、强调,我才搞清楚情况。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达娃家的牛吃了乃琼家的草,乃琼要找达娃评理,达娃死活不认,两人就吵了起来。最后僵持不下,就想到了派出所。
“有事找警察”,她们还真听话。但我却高兴不起来,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来一件案子,却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大大打击了我的雄心壮志。我多么希望来一件刺激的案子,比如案中案,或者是连环案之类的。但现实是,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头牛。牛吃草,天经地义,这事我管得过来吗?可无奈的是,我还必须管。要不然,“有事找警察”这块招牌就被我砸了,以后更没人上我们这来了。
我站起身,来到白牛的前面。它的个头很大,整个身躯几乎占了办公室的四分之一,它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看我,那眼神,更多的是漠然,显然它对我并不感兴趣。
“大牛,张嘴,张嘴。”
我想活体取证,但白牛一点也不配合,就是不张嘴。这把我急的,我恨不得过去一掌刮晕它,但碍于它的块头,我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牛,配合一点,张嘴。”
我叉着手,在白牛身边晃了一圈,紧接着第二圈……五圈过后,大牛低下了头。它已经懒得看我了,我同它的沟通宣告失败。我从小都缺乏与动物沟通的天赋,所以,小时候没少被狗咬。“你是不是想看它的牙齿?”
“嗯。”
达娃仿佛是明白了我的用意,站了起来。她走到白牛边,手搭在白牛的背上,嘀嘀咕咕说了句话。白牛就把嘴张开了,而且张得很大。我愣了愣神,不得不甘拜下风。看来动物是能听懂人话的,但关键是你得是它的主人。
我走近白牛,瞅了瞅白牛的嘴,发现牙齿上面的确有绿渍,应该就是牛吃草留下的。
证明了牛吃过草,但接下来就把我难倒了。法律上讲人证和物证,现在人证没有,当事人不算,物证也没有公正性,因为牙齿上的绿渍没有写明,是哪一家的草。也可能白牛吃的是自家的,也可能是别家的。它不能证明吃的草就是乃琼家的。
接下来,我分别对两人进行盘问,但两人均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事情无法调节。
我在办公室左走走,右走走,走了不下十圈,脑细胞恐怕死了几亿个。我以为当警察是件很简单的事,现在才发现,一件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把脑袋搞大。我真为我的未来担忧,就这水平,以后还能破大案、要案?
乃琼和达娃在屋里僵持了一会儿,见我没什么表示,立起身就准备走,她们肯定又会去找活佛评理,我赶紧拦住了她们。
“你干吗,你给不了说法,我们还在你这里耽搁什么时间,我们还要回家看牛呢。待会儿牛跑了,你负责吗?”
“就是,别拦着我们!”
达娃也附和道。显然两人对于走,是一点也不含糊。
眼看两人快要走出门,我猛拍了脑袋几下。忽然,一个念头跑进了我脑海里,有了!
我耐心地将两人劝回到椅子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张白纸,将两人陈述的事实分别写在上面,然后将两张字条握在手里,一本正经地对着两人说道:“这是你两人的原话。现在我祈祷佛祖,说假话的那张字条就会出现一个‘X’。到时候,我们就知道谁说假话了。”
我说完,就把字条放在桌子上,然后口里念着一些从尼玛那里听到的经文,具体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十几秒后,我松开了右手,右手的字条上写的是乃琼的原话。将字条摊开,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X”。乃琼看到眼前的事实,嘴巴张得很大,愣了一会儿,然后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佛祖,我错了。我撒谎,我错了,请你原谅我的过错。”
事实很快搞清楚了。乃琼本来就和达娃有矛盾,这次冤枉达娃家的牛偷吃草,本来就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哪知达娃就是不服。两人才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派出所。
看着白牛一扭一晃地走出了派出所,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我把这不是案子的案子破了,到底凭的是智慧还是骗术?乃琼和达娃对佛祖都是很虔诚的,她们可以说假话,但面对佛祖却不会说假话。我只是利用了这个心理,用了障眼法。其实两张字条都有“X”,我之所以拿出右手那一张,是因为我从两人的瞳孔里看出了端倪。一般来说,说谎人的瞳孔会变大,特别是内心不定的时候,瞳孔的变化最为明显,再加上其他一些习惯的紧张动作,例如揪衣服、绕手指,就很好判断了。当然,这些的前提是对方是一个不懂得掩饰自己的人。乃琼是就属于那种很少撒谎的人。我一边念经文,一边瞥她。她眼睛出卖她的同时,她的手指也在不停地揪着衣服。所以,我才断定是她说谎。
当然,靠“蒙骗”是不能维护一个社会的秩序的。法律讲究科学,讲究证据,但在卡当这个地方,传统的“神佛”观念更深入人心。他们更相信“天道”,这一方面是传统习俗使然,另一方面也是教育的落后。西藏和平解放前,处于下层的农奴,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接受教育,科学显然离他们很远。不过可喜的是,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现在西藏的教育提上了最高的高度,读书对于孩子们不再是一件难事。在卡当,只有学校修得最好,设施也最完备,这就是明证。
我的第一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它的灵感来源于以前糊弄过我的电视剧。我以为以后类似这样的案子不会很多,但我错了。自从这件事过后,派出所的人就开始多了起来,哪家的羊不见了、马跑了,或者是狗生病了,都会跑到派出所来寻求解决。我是新手,这类芝麻小事当然由我负责。于是慢慢地,我就成了卡当最忙的闲人。我只能把自己当成调解员了。我真后悔自己的破主意,“有事找警察”,它应该写成“有案子找警察”。但现实就是现实,卡当这个地方一年难得见一件案子,民事纠纷就成了派出所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无论事情的大小,所长的原则就是“让群众满意”。
“让群众满意”,虽然只有简单的五个字,但对于我来说就等于东奔西跑。于是,广阔的草原上出现了一个不分昼夜的骑马人,草原也仿佛喧闹了起来,我的草原生活就此拉开了序幕。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
“嗯,不错,挺好听的。”
草原上正陶醉的我,一回头,发现了查亚。她骑着“小白龙”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后面。黑子这个时候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两只蹄子变慢了,头还时不时地向后看,真是不折不扣的“色狼”,我鄙视它。
“小警察,继续。我正听着呢。”
我瞪了查亚一眼,紧闭着双唇,没有理她。
“怎么?还怕羞?不会吧?”
“谁怕羞了?”
“那你怎么不唱了?”
“我,我……”
看到我的狼狈样,查亚笑了。
“这样吧,小警察。我们比比看,那前面是央松错,我们谁先到央松错,谁就算赢。赢了就可以让对方做一件事。你怎么要求我不管。我嘛,只要你唱半天的歌!”
“半天?”
“怎么,不敢?”
我掐指算了算,虽然我没有取胜的把握,但赌注对我却是有利的。因为我的条件由我自己开,这选择就多了,可发挥的空间大,我不由得开始臆想了……
天当被、地当床,风吹草地现……
我心里先美美了一番,然后将赌注接了下来。
“有什么不敢的,到时别反悔就行!”
“反悔?谁反悔谁小狗!”
“好,我喜欢!驾!”
“驾!”
两声清脆的鞭声,敲破了草原的宁静。
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速度是个什么玩意儿,完完全全就是享受,享受速度带来的激情。这次赛马不但是我和查亚的比试,也是黑子和白龙的比试。雄性天生爱征服,就像黑子一样,我明显感觉到了它滚烫的胸膛,我又怎么可能例外!
烈风萧萧
旌旗阵阵
八尺男儿
纵马弯弓长亭外
独斩万千奴头
只为红颜妒
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我也不例外。
半小时过去了,央松错旁边,我看着查亚,她看着我。
空气暖暖的,却又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味道。
“我输了。”
听了这句话,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我实际上只比她早到一个马头,本来按上天赋予女性的权利,她完全可以耍赖,这样老实,倒有点不像女生了。说实话,我都有点不敢相信我能胜过查亚。但没办法,谁叫黑子是个色狼,正叫春呢,那还不得在“美女”白龙面前显摆显摆自己的强壮,我只是在这个当口中占了个便宜。
“可我怎么会输呢?”
查亚仔细咬着嘴唇,耷拉着脑袋,跟脚下的枯草较上了劲。完全就是一副不甘心的小女生表情。
“是啊,怎么会输呢?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某人可是骑马高手啊,却被我这初学者打败了,这到底是我长得太帅,还是某人运气太衰!”
我看了看碧蓝的天空,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查亚。
“要不我给你个机会,让你耍耍赖?”
“我查亚可不是耍赖的主,输就是输!说吧你想怎么样?”查亚抬起了头,完全换了一种表情,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是准备任由我宰割。
“那个……那个……”看着查亚一脸纯真,我一时主意全无,比赛前那些猥琐的念头全都不见了踪影。我不知道这是担心她以后报复还是真害怕损坏自己的形象,又或者是根本就不想去亵渎这卡当的圣女。
“要不,我跳舞吧。”看着我吞吞吐吐,查亚给出了主意。
“行,按你说的办,跳舞就跳舞!”我一时倒轻松很多,坐在草地上,当起了观众。
“哦,美丽的央松错,我来了……”
查亚蹦蹦跳跳地到了央松错旁边。夕阳下的央松错静若处子,一汪秋水如少女的眼眸,淡雅纯净。查亚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藏袍,颈边的红色丝带就像风的精灵,曳动不止。她让我仿佛看到了天使,坠入凡间的天使。
舞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有的人可能说是舞蹈中融入了生命,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音乐的完美结合,还有的可能说是舞蹈与心灵的交契。看到查亚跳舞,我则知道了当舞蹈与天地成一体时,舞蹈的所有本质就变了。它不是一种震撼,一种美,更不是一种艺术。它不需要人们去评价是非,更不需要去顶礼膜拜。它是大自然与生俱来的东西。上天赋予高原明亮的雪山、纯净的湖水的时候,就已经把舞蹈的所有本质给予了这苍茫的大地,给予了世世代代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人,那就是自然。而查亚就是对这一本质最好的诠释者。
“高高的喜马拉雅雪山,你带来了白度母给予我的情郎。他有昆仑一样的坚毅,有羊卓雍错一样的胸怀。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臂膀是那么的强壮。我多么渴望就这样依偎在他的身边,在这央松错边海誓山盟,去天荒地老……”
我的思绪顺着查亚的歌声飘远了。我想到了卓玛,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八廓街。那天的歌声依然悠扬,让人心动,少了那份自然,却多了那份悸动!
或许是情歌绵绵的原因,黑子和小白不知什么时候碰在了一块,那个亲热啊!我很想鄙视它,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又羡慕它!
“怎么样?我跳得还可以吧,”查亚满满地吸了一口洁净的空气,走到了我的身边。
“还行吧!”
“什么还行,你这什么欣赏水平,我可是圣女唉。我们学校好多人想看我跳舞,可没那个福分。你有机会独享,居然只说我还行,什么眼神啊!”
查亚越走越近,居然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她完全不考虑安全距离是什么概念。我的心这个时候居然不甘平庸,“怦怦”地跳了起来,我的屁股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挪。
“你干吗,怕我啊?”查亚也跟着挪了挪。
“谁怕你?怎么可能?”
“那你在干什么,屁股上有草虫啊?”
“对,屁股上有草虫。”
我站了起来,假装在草地上找了起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怎么可能找得到!我倒是找到了一个扁形的小石头,这也是青藏高原的特点。草地下面并不是单一的泥土,小石头是很常见的。2.8亿年前,青藏高原是一片汪洋。后来的喜马拉雅造山运动,才形成了现在的青藏高原。
我来到湖边,弯着腰,歪着脑袋把石头扔了出去。石头在平静的湖面上,翻了几个跟头,最终消失在了湖水里。
“这是什么啊,怎么石头还会跳舞?”查亚也站了起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湖面荡起的涟漪。
“嘿嘿,技术,纯技术操作。”我骄傲地扬起了头。其实没什么可骄傲的,在内地是个男孩子都会玩。
“怎么操作的?说来听听。”
“不会啊,那我教你啊!”
“好哦,那快点,快点。”查亚显得很激动,抓住我的手不放。
“记住,身子要低,就这样。”我扶住查亚的腰。她的腰很细,我又不自觉地想歪了。
“然后把石头水平扔出去。记住,扔石头的时候,一定要让石头旋转起来,你试试。”
“怎么才跳两下?”
“再来,熟练了就好了。”
“好,再来?给我石头。”
“快点啊,杵着干吗!”
我又屁颠屁颠地开始捡石头了!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规矩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嘛。
我以为我会一直纠结于牛、马、狗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凌晨,我被一阵“哐当,哐当”的敲门声惊醒了。
“谁啊?”
“尼玛!”
“什么事?”
我看了看手机,才凌晨四点多。跑步还早啊!
“急事,马上出警!”
“出警!”
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一阵震荡,混沌的脑子一下就来了精神。这可是一件不能再好的好事,成天和牛羊打交道,实在是憋屈。
我将被子一掀,下了床,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起床速度完全可以上吉尼斯纪录。当我急匆匆地来到外面的时候,所长已经整装完毕,一旁的尼玛正把青稞往口袋里装。黑子和则旦还有另外一匹黄骠马在院子转着圈,“嘶嘶”地叫个不停,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
“所长,什么事?”
“先拿着!”
所长的脸色很严肃。他递给我一把手枪。虽然好久没有摸枪,但手指和冰冷的枪把接触的瞬间,我就感觉到了我可以掌握一切,这就是Power!
“据可靠消息,我们镇来了一伙盗猎者。我们必须在他们实施捕杀之前,将他们抓获。我们的草原再也经不起这群人的破坏了!”
“盗猎者?盗什么猎?”
刚才我在屋里以为是哪里发生谋杀案了,心里那个温度,腾腾地往上蹿。结果是盗猎,可这关我警察什么事啊?
看到我一脸疑惑,所长的眼神似曾相识,不解中带着鄙视。
“盗猎者就是那些捕杀藏羚羊的人。”一旁的尼玛这个时候装好了粮草,过来解释道。
“那什么是藏羚羊?”
这就是大学四年和课本绝缘的结果,导致我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一次比一次有新意。没办法,我确实不知道藏羚羊是个什么玩意,牦牛和藏獒还是巴罗跟我说过的,而且我都见过。可巴罗没说过藏羚羊啊,这藏羚羊难道是山羊的变种?
尼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脸上明显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浓眉成了八字形,嘴巴也不自觉张大了。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我们高原特有的珍稀动物。因为绒毛可以用来制作高级皮衣,在黑市上价格很高,所以……”
“现在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出发了!”
所长打断了尼玛的解释,翻身就上了马。我赶紧也上了马,跟着所长冲了出去。
“夜黑风高”,这句话出自哪里无从考证,或者是古龙,或者是梁羽生,或者是金庸,但用来形容现在的环境再合适不过。讨厌的电筒也吝啬它的光亮,快跟这黑漆漆的夜连成一体了,搞得我瞪大了眼睛也看不清周围的景色,仿佛全身被黑暗吞没了,激动的心慢慢变得平静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我只知道紧紧跟在尼玛的屁股后面,一更一更地向前跑。至于跑到哪里,什么时候会停,我完全无法求证。所长在前面一句话都没交代下来,他可能是觉得我无法沟通,或者是觉得我没必要知道。虽然我表面不在乎,但是那种被晾起来的感觉还是光顾了我,我开始感觉悲哀了。也许当初真该多学点知识,我第一次开始后悔大学学的知识太少了。
昏沉沉地也不知奔了多久,我隐约听到尼玛的声音:
“天亮了!”
我抬起头,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从马背上直起了身子,才发现东边出现了一丝亮色,长长的夜终于结束了。我呼了一口气,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抽了黑子一鞭子,跑到了所长旁边,兴致勃勃地问道:“所长,我们现在在哪里?”
“刚巴黎。”所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前面。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晚上的奔波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精神。
我本来想问“刚巴黎”是哪里,但还是咬牙忍住了,我不是小学生,没有权力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将马掉头,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这个时候所长却下了马,在草地上仔细寻找着什么。
“所长在干吗?”我向尼玛问道。
“他在寻找盗猎者留下的痕迹。”
“这能找得到?”我不解,草地上还能留下蛛丝马迹?
“能。只要你用心,你也能的。”
“盗猎者就在前面不远处了。待会一切听我命令行事,知道吗?”
“是!”
我和尼玛点了点头。
所长果然没料错。大约走了二百米,我们就看见了四只藏羚羊的尸体。藏羚羊的皮毛已经被剥掉了,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肉躯。从它们眼睛里我看到了惊恐,那是一种处于绝对弱势的惊恐,这就是人类带给动物的“礼遇”。
“他们有两个人,三匹马。应该才走。”
所长很快得出了结论。
“所长,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也顾不上所长会不会鄙视我,问出了我想问的问题。所长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不屑,反而指着藏羚羊的尸体,很认真地给我解释起来:
“这四只藏羚羊的用刀手法是不一样的。你看,这只羊起刀是从头部,而这只是尾部。四只羊有两种刀法,所以我判断盗猎者是两个人。”
“哦,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车呢?”
“这几年对盗猎者的打击,使他们已经不敢明目张胆了,用车毕竟太招摇,也很容易被查到。而且我们这边的草原高低起伏,并不是一马平川,乘汽车没有骑马来得方便。再说了,最原始的盗猎方法也是最简单适用的盗猎方法。”
“你要记住,查案的关键在于多观察,多推敲,从细小处去寻找蛛丝马迹。”
所长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话,然后立起身,一纵身,就上了马。
“快点,我们要尽快抓到他们。要不然又不知道有多少藏羚羊死在他们手上了。”
我曾经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所长就有点福尔摩斯的味道。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卡当当一个所长,这我就不明白了。但这个时候由不得我多想。我快速上了马,继续跟着所长向前奔去。
翻过一座小山丘,我们就看到了盗猎者。距离我们也就二百米左右,果然是两人。手上端着枪,正在追逐一群为数不多的藏羚羊。
“砰!”
“砰!”
又是两声枪响,两只藏羚羊躺在了血泊中。
可能是心底的“大侠”情节,我听见两名盗猎者残忍的笑声,就没法控制住自己。我拿出手枪,一抖缰绳,黑子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等等……”
所长的话还在嘴里,我已经冲下了小山丘。
两名盗猎者听到马蹄声,回头一望,两只眼睛里全是惊骇。继而,转身就跑,也顾不上地上的藏羚羊了。
“马上下马,要不然就开枪了。”
我学着电影里的腔调吼道。但迎来的是两颗子弹,“嗖”的一下就从我耳边飞了过去。
“奶奶个熊,这胆子也太大了吧。敢袭击警察。”
奔跑中,我不忘自言自语,这两名盗猎者的疯狂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干这行的都不是吃素的。
稳定了一下心神,我扳开了手枪的保险。但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个事实,以前得心应手的感觉现在彻底消失了,在奔跑中瞄准,我根本办不到,盗猎者的身体总是游离在准星之外,我慌慌张张开了两枪,连盗猎者的衣服都没碰到,反而是盗猎者的还击,将我头顶的帽子打飞了。我的心不禁凉了半截,赶紧俯下身子,再也没有冲下土丘时的潇洒了。
“砰!”
我身后传来了枪声,我左前面的盗猎者应声而倒。我回头一看,开枪的是所长,他和尼玛已经跟了上来。
“谯羽,你别追了。交给我!”
我知道所长是担心我,但这个时候的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想把前面的盗猎者击倒。我狠夹马腹,黑子像被激怒了一样,玩命地向前跑去。我又把所长和尼玛甩下了一大截,离前面的盗猎者越来越近了。
“砰,砰,砰……”
又是连续的枪声。我和盗猎者又互射了几枪,但都是有惊无险。
由于子弹有限,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我就没有再开枪。盗猎者仿佛也有默契似的,也没再开枪。我猜他子弹也不多,就这样,我和盗猎者在草原上开始了长途的追逐。好在我和查亚预演过这一出,所以骑术不精的我,还能咬住前面的盗猎者。
在草原上奔驰了十几里地,前面的盗猎者终于慢了下来。黑子的耐力到底要好一些,我抓住机会,在离盗猎者大约十米的时候,开枪了。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有了希望。
果不其然,盗猎者一个激灵,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我兴冲冲地奔到盗猎者旁边,然后下了马,取出带来的手铐,正准备好好享受胜利果实时,后面传来了所长的声音。
“谯羽,小心点!”
但为时已晚,盗猎者一个翻身,就把枪抵在了我的胸膛。我到底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盗猎者只是手臂上被子弹擦伤,根本就不算被击倒。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姜是老的辣”,我还是太嫩了。
“你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
盗猎者将我的枪缴下后,换掉了长枪,然后用手枪抵住了我的脑袋。这样更利于他掌控局面。
所长无奈,只得在离我二十米处的地方勒马停了下来。他的手枪一直瞄着盗猎者的脑袋,但我发现他的手在抖。
“你不要伤害他!你现在放手还来得及!我保证在法官那里为你求情,争取宽大处理!”
“宽大处理?!真是笑话,我自己犯下的事我不知道,够杀好几次头了,你就死了那份心吧。你赶快把枪放下,要不然我打死他!”
盗猎者泛红的脸上,眼睛血红。他身材很瘦小,几乎矮我一个头,但力量却很大。他将我挡在他的前面,以躲避来自所长的威胁。我想反抗,却有心无力,那圆圆的枪口逼迫我卸下了反抗的外衣。
“听见没,要不然我马上打死他!”
所长最终还是弯腰把枪放在了地上。我想阻止他这么做,却发现开不了口,这个时候的我,脑袋已经乱了。我并不是怕死,而是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乱了方寸,我没想到我的冲动会把形势搞得这么糟糕。
“你想怎么样?”所长立起身平淡地说道。他在努力保持镇静。
“怎么样?让我离开这里,你必须答应我不要跟过来。翻过那片山丘,我自会放过他。否则,我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现在只有相信我,别无他法。”盗猎者的话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口气。
所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后面的盗猎者,然后说道:
“那这样,你让我和他交换,我就答应你的条件,放你走。”
“不,所长,我不同意。”
为了自己的生命而让所长处于险地,是我无论如何不原谅自己的。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本来就是我冲动的结果,所以理应由我自己负责。但两人明显没有顾及我的意见,最终达成了一致。
“好,我答应你,你过来换他。”
“不,所长!”
尽管我的呐喊声音很大,却起不了作用,所长还是走了过来。他在离我约三米的时候,略略点了一下头。慌乱的我勉强镇静了下来。
和所长进行了交换后,我退到了所长放枪的位置。而盗猎者逼着所长牵着马一步步向后退去。
我想往前移,却被盗猎者凶狠的眼神逼退了。
“你别往前走,要不然我打死他!”
我正思索下面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所长递给了我一个眼神,把目光瞄在了我脚下的枪。他的意思我明白,就是让我准备捡枪。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情不自禁地为他担心起来。同时,集中了十二分精神,在考量手和枪的距离,时刻准备捡枪。
忽然,所长头迅速后仰,右手以闪电的速度抓住了盗猎者的手腕。
“砰!”
一声枪响,子弹从所长的额前飞过,两人立刻陷入了肉搏。我赶紧捡起枪,瞄准了盗猎者。虽然我很自信能一枪命中盗猎者,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敢开枪。我害怕失手,害怕会打中所长。
“开枪啊!”
所长一再催促,但我还是犹豫不决。握着枪的手开始哆嗦,准星在一个劲地乱晃。我的心越来越慌,根本做不到心如止水。
“砰!”
又是一声枪响,所长倒了下去。
“砰!”
这个时候我的枪虽然也响了,但我知道我失去了最好的机会,所长怕是凶多吉少。
“所长!”
当我冲到所长身边时,所长已经奄奄一息。他左腋处赫然一个血洞,汩汩地往外冒着血。
“所长,你要撑住,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我脱下厚厚的外衣,将内衣扯了下来,简单地对所长的伤口进行了包扎。我毕竟是医科专业毕业,虽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对包扎还是略知一二。包扎完毕后,我也顾不上地上的盗猎者了,将所长托上黑子的背,然后上马扬鞭,朝来路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