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谯金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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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后,我出院了。因为舍身救人,我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但英雄没当多久,分配的命令就下来了。我被分到了那曲,彭杰到了昌都,他到底也没留在拉萨。

    教室里,看着彭杰的一副苦瓜脸,我拍了拍彭杰的肩膀。

    “你小子总比我好吧,起码也是藏南,我可是藏北,无人大草原。所以,你应该庆幸才对。”

    “唉,刘海那坨粪,干啥啥不行的,居然留在了拉萨。我们比他强多了吧,怎么就分那么远呢?”

    “那是因为,昌都需要你,那曲需要我啊!”我的自嘲终于换来了彭杰心情的好转。彭杰也推了我一把,笑着说道:

    “是啊,祖国需要我们,我们是祖国的建设者嘛!”

    “这就对了,做人要有信心。也许你到昌都就被领导赏识了呢,毕竟你可是我们这一届的才子,人又长得这么讨人喜欢。”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安慰别人时一套一套的,但我却不会安慰自己。

    “但愿如此吧,唉!有时候,我真不知道当初我们是不是来对了,也许当村官比现在要好。”彭杰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他应该是在想象村官的生活。

    “反正分也分了,说什么都没用了。走,出去哥请你吃好的。我们隔那么远,以后天南地北的,下次想让我请你都不知啥时候了。”

    我拍了拍彭杰。彭杰反应过来,脸上出现了笑容。

    “好,不醉不归,咱们走!”

    “谯羽,你等等。”

    我和彭杰正准备往外走,却看到了中队长陈豪。

    “队长,有什么事吗?”

    一个月的时间,和陈豪的不快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眼看要走了,陈豪也变得可亲很多。人就是这样,想来想去就那么回事,有些事不能太认真,能一笑了之就一笑了之。我们毕竟不是垃圾填埋场,什么东西都可以放。

    “走之前送你一句话吧,干一行爱一行,把警察这份工作当成事业来做,你会发现它值得你去奉献。”

    我虽然不完全懂陈豪的话,但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临走的那天,拉萨的天空下起了小雨,这有点像电视剧里面的分别场面。

    “羽哥,这一别不知什么时候能见了,我还真舍不得你。”

    “别肉麻了,到了那边别忘了给我电话就行。”

    “嗯,一定。”

    彭杰拿起自己的行李,走进了大巴车。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他,他的憨傻是那么可爱。但人生就是这样,一路走下去,不缺的就是离别。

    “谯羽,你们的车来了。”

    卓玛还是一如既往的忙。在车上放好了行李,卓玛意外地上了我的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马上就走了。”

    “是的,马上就走了。”我重复道。

    “那曲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你会喜欢上的。”

    “是嘛。那毕竟是你的家乡。”

    “谯羽……”

    “什么事?”

    卓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什么也没说,一转身,走下了汽车。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在成都招聘的那一幕。从陌生到熟悉,现在仿佛又陌生了。

    “天上秃鹰飞,地上石头跑。莽莽三千里,浩瀚无烟树。”

    这就是那曲,真实的那曲。秋日的那曲就只有一种颜色,要不是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我还以为到了土星。土星表面和那曲的颜色很像,土黄色。

    “到了。”面包车师傅说了一声。

    我是先坐汽车到的那曲,和其他几个同学在那曲分道扬镳,后来我在那曲找了一辆面包车,用了一天时间,到了我的目的地:卡当镇。不是路程远,实在是那“路”根本就不是路,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临出门的一刹那,要不是扶住了汽车的门,我猜我肯定要摔倒(有一半是风吹的原因)。这哪是一个镇,连一个村都算不上。一眼看去,就能数清楚有几栋房子。从东到西,依次是:小学、卫生所、派出所、镇政府,再就是几家商铺。每栋房子都不超过三楼,和周围的颜色一样,全是土黄色。

    这就是我以后工作的地方?这就是我曾经憧憬的地方?这就是老师说我能发光的地方?金子发光的地方?

    我惨然一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他的归宿。

    卡当镇,也许就是我的归宿吧。

    提溜着简单的行李,我走进了卡当镇派出所。值班室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坐在书桌前正看着什么东西。他腰挺得笔直,国字形脸上满是暗红色斑点,那是长期受紫外线辐射的结果。他的头发不多,鹰鼻大眼,双颊的高原红非常明显。

    “你好!”

    可能是太专注的缘故,他没有注意到我。

    “你好!”

    我加大了音量。

    “声音那么大干吗,我又不是听不见。”

    中年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慢吞吞地说道。

    “你是谯羽吧,我们所里新来的?”

    “是。”我点了点头。

    “后面一楼第二间是你的寝室,你自己先过去把东西放了吧。”

    “哦。”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我的第一份工作会是怎么样?我的同事会是什么样?他们是不是很热心?但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人生不要期望太高。

    我不满地看了中年人一眼,走出值班室,来到了后面的两层小楼。小楼可能是20世纪80年代的建筑,白色的墙灰早就掉得差不多了,露出了灰色的土砖,玻璃成了稀奇货,偶尔在窗棱上能看到一块。

    打开属于我的那个房间,房间里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垃圾满地、蜘蛛网横行。相反,还比较干净,二十平米的房间里就一张床,一个木柜,一副桌椅。墙壁的四周还被白纸敷过,虽然有些发黄,但和外面的土黄色比较起来,还是顺眼很多。

    放下行李,我在外面的井里打了桶水,然后简简单单地将脸冲洗了一遍。正要回到寝室时,中年人走了过来,手里拿了两床被子,然后塞给了我。

    “我们这地方条件艰苦,你就先忍着吧。”

    “哦。”

    我点了点头,接过了被子。

    “我叫窦天德,是这里的所长。我们所里就三个人,尼玛、我和你。到了这边,我希望你能尽快适应。”

    所长说完,就往回走,走到墙边,又回头说道:

    “对了,晚上到我那里吃饭。”

    其实我还是有很多话想和所长说,但他压根就没给我机会,好像多一个我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就纳闷了,那曲这个地方就这么人情冷漠吗?虽然我不在乎,但好多事我还是想知道,比如平时都干些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还需要些什么?我话已经够少的,今天却遇到一个更少的。

    将寝室收拾完毕后,我就摸出了电话,准备给彭杰送去慰问。但很快我就发现一个事实:居然没信号!

    我拿着手机从屋里走到屋外,从屋外走到街上,再从街上走到草原,但结果是恒定的,手机永远处在搜索状态,我彻底陷入了绝望。作为一个被数字时代引领的现代人,居然不能用手机,郁闷的心情可想而知。

    从草原回来后,我走进了厕所。当我蹲下身子时,电话这个时候响了。

    “奶奶的,不会吧,厕所居然有信号,真他妈邪门了。”

    我骂骂咧咧地掏出了手机,一看是彭胖子。

    “羽哥,你到了没?”

    “到了,你呢?”

    “我也到了,中午到的。你那边怎么样,条件还可以吧?”

    我不知道我是该说真话还是假话,假话对不起人,真话又太丢面子了。所以我只有选择敷衍。

    “将就吧,你呢?”

    “我啊,差啊!这个镇上只有三十多户人家,人太少了,连个网吧都没有。所里面也才六个人,连车都没有一台。这里的条件太苦了。”

    “是吗?”

    所里有六个人,彭杰的条件要比我好。因为人多就意味着舒服,这就是官场的定律,谁不往舒服的地方挤啊。

    “羽哥,你们所长怎么样,对人还行吧?”

    “还行。”

    “那你们的同事呢?”

    ……

    彭杰的啰唆是队里出名的。我不得不一边穿裤子,一边打电话。可我刚走出厕所,就听不见彭胖子的声音了。

    “喂!喂!”

    “喂!”

    无奈,我又回到了厕所,手机信号恢复了正常。

    “喂,胖子,我不和你说了。所长找我有事,我挂了。”

    “哦,那以后常联系!”

    “好!”

    “搞什么啊!打电话还得上厕所,中国移动什么时候变成联通了!”

    走出厕所时,我踹了一脚门板,郁闷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

    天快黑的时候,尼玛回来了。他没回宿舍,直接就奔我这里来了。

    “你就是谯羽吧,今天早上出去的时候,就听所长说我们这里要分来一个大学生,没想到还是真的。我叫尼玛,在这里工作已经五年了,很高兴认识你。”

    尼玛热情地伸出了手。

    “你好!”

    我握着尼玛的手。他的手很大,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同志的温暖。尼玛长得高高大大,身体很壮实,圆圆的脸给人的感觉就是平易近人。他的汉话说得不是很标准,我也是大致能听得出来他话里的意思。

    “我们这地方条件很艰苦,你们大学生来这里可不容易啊。不过去年也来了一个警校毕业的大学生,但不到一个月就调走了。”

    “一个月?”

    “是啊,可能条件太艰苦了,不适应,后来我听说他花了不少钱才调走的。我们所长对他可好了,什么难事都不让他做,但最后还是没把他留住。对了,你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他以前住的,那白纸还是所长亲自糊上去的。”

    我看了看白色的墙壁,有点明白了所长为什么对我有些冷淡。原来是我的前任影响了我。

    后来尼玛带我去外面的商店买了些日常用的东西。和商店老板交流的时候,他们说的全是藏语。我虽然学了几个月的基本用语,但他们说得太快,我基本上没听懂。

    回来的时候,我听见后院有什么动物在叫。我好奇地走了过去,看到了两匹马,一匹黑色,一匹黄色。可能是难得看到陌生人,两匹马“嗷嗷”地叫个不停。

    “这匹叫黑子,那匹叫则旦。”尼玛指着两匹马说道。

    “这是我们的交通工具。去县里,或者下乡办事全靠它们了。”

    我以前曾无数次地憧憬过背着长剑,在草原骑马狂奔。这主要是受翁美玲、黄日华版的《射雕英雄传》的影响,可惜翁美玲红颜薄命,要不然我……当然也不会怎样,也不能怎样,顶多就是成为一个粉丝,签个名什么的。

    “能不能让我骑一骑?”

    “当然,以后你就要和它们天天打交道了。”

    我把那匹黑色的马牵了出来,和尼玛走出镇外,来到了外边枯黄的草地上。

    “马大哥,让我试试?”

    我拍了拍黑子的后颈。黑子用它那铜铃大的眼睛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你待会儿可千万别把我摔下来啊!”

    我在尼玛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背。虽然从小我的胆子就大,但坐在马背上我还是有些发怵,生怕这黑子不配合,一个扬蹄,就把我摔下来。好在黑子还算配合,我坐上去后,没有什么反应。

    “要不我牵着马吧?”

    “不用,小菜一碟。”

    在尼玛面前我也想当一回爷们。

    “小菜一碟?”

    尼玛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很简单,不会出什么事的。”

    “但这匹马比较烈。”

    “驾!”

    尼玛的话还没说完,黑子就吃了我一鞭。可能是用力过猛,黑子头一抬,不由分说就扬蹄向前跑去,身后的尼玛大声喊道:

    “慢点,慢点!”

    虽然这个时候我也想慢下来,打出那一鞭时我就后悔了,因为我不会骑马。但我发现让黑子停下来根本做不到,我完全没法和黑子交流。它使劲往前跑,我就只能是使劲叫,缰绳握在手里根本没起作用,成了摆设。

    “我的妈呀,救命啊!”

    这是我第一次喊救命。以前在大学那会儿,被几十号人追,我都没喊过救命。但这次不同,我除了寄望于求救,没其他路可循。黑子就像一匹受惊的野马,视我的性命如草芥,在草原上狂奔。天边的流云在像身后快速退去,风灌得我耳朵都在发颤。我只得死死地抱住黑子的脖子,伏在马背上,祈求神灵的帮助。

    “驾!”

    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尼玛出现在了我的身边,我第一次发现祈求神灵还是有效的。他骑着黄色的则旦,宛若天神,用打好结的绳子准确地套到了黑子的头上。黑子长啸一声,脚步终于慢了下来。

    从马背上下来,我眼前是无数个金星,胃里一阵翻腾,一股难闻的液体倾口而出。我只得趴在地上,将胃里的东西一一倒出。

    “我说我牵着马,你还不相让。黑子的性格烈着呢,一般人是降不下来的,何况你还不会骑。”

    从这次后,我对马就有了恐惧。那种心被吊起来的滋味我想起来就哆嗦。

    从草场回来,在门口碰见了所长。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

    “吃饭了。”

    我和尼玛简单洗了洗,来到了所长家里,一坐下来,我就犯了难,虽然以前说过我对吃的不讲究,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但眼前我的眼里看不到一丝绿色,我还是有点不相信。我多么渴望所长能从锅里打碗香喷喷的白米饭,但失望的是,我连高压锅都没看见。

    “这是糌粑、酥油茶,由于好久没去县里了,就只有这个了。”

    酥油茶我喝过,以前经常和巴罗几个喝。虽然开始觉得味道不行,但喝多了,就感觉还不错,喝了挺舒服的。但糌粑我连见都没见过。糌粑是以青稞磨成粉为原料,炒熟后,以酥油为黏合剂制作而成,是藏族人最重要的两种食品之一。另一种当然就是酥油茶了,客人如到藏家做客,这两样东西是缺一不可的。

    “你肯定没吃过,我教你怎么吃。”

    尼玛往自己面前的碗里放上一些酥油,冲入茶水,从旁边的面盘里抓了一把糌粑面,放到碗里,然后用手不断搅匀。

    “你记住,搅拌时,先用中指将炒面向碗底轻捣,以免茶水溢出碗外;然后转动碗,并用手指紧贴碗边把炒面压入茶水中。就像这样。”

    尼玛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做一件艺术品。这种做法对于我来说还是太陌生。

    “待炒面、茶水和酥油拌匀后,用手捏成团,就可以吃了。”

    尼玛的示范,让我想到一个词:“自助餐”。这是真正的自助餐,自己加工,自己食用,最后食物的质量全看自己的手艺。

    “知道怎么吃了吗?”

    我点了点头,喝了一口酥油茶,开始了晚餐的制作。但很不幸,我的手艺一团糟,做出来的糌粑很像小时候喜欢玩的稀泥巴,黏黏糊糊的,但我也只能咬着牙吃了下去。没办法,肚子是不会讲究的,只要空了,绝对会毫不含糊地闹革命!

    吃过晚饭后,尼玛在我寝室里待了一会儿,大致介绍了一下卡当镇的情况,后来我们又聊起所长。所长是军人转业,老婆在那曲上班。所长从2002年就来到了这个地方。由于常年在高原待着,使他三十三岁的身体看起来有四十三岁,他实际只大我十岁。

    “所长这人很好。你别看他外表冷漠,但心肠可热了。我们这的人都叫他,阿米贡夏(上天派下来的好人)。但他要求很严格,你以后可要注意了。”

    “他怎么个严法?”

    尼玛笑了笑,故作神秘地说道: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了。”

    不用期待以后,第二天我就发现了。

    “所长,这么早起来干吗啊?”

    我看过手机,现在是七点半。外面的天才亮。

    “出操。”

    “出操?”

    听到这两个词,我一阵哆嗦。深秋的那曲本来就冷,这下我彻底冷到骨子里了,我仿佛能闻到外面战栗的寒气。我就搞不懂了,这天高皇帝远的,还出什么操嘛,这是典型的自讨苦吃。我在怀疑,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从疯人院走出来的所长。

    带着两千个不情愿,我穿上厚厚的衣服,来到了外面。

    “懒惰永远是沉沦的温床。”

    所长见我半天才出来,对着我冷冷地甩了一句,然后跑了出去。尼玛则在一旁憨憨地笑道:

    “跑吧,谁叫我们所长是军人出身呢。他改不了这习惯,我们也就……”

    我知道尼玛下句话的意思,原来他也不喜欢跑步。我想到一句话,生活就像是强奸,反抗不了就只能享受,我现在好像只能享受。去反抗老板,我没那个胆量,我以后还要跟他混饭吃。这个因素还是需要掂量的,我不能跟生活过不去。

    卡当镇的东面是连绵起伏的草原,而我现在就是面朝东边。所长在最前面,尼玛居中,我则当仁不让地负责殿后。

    由于是带着不满跑操,我的姿势有点像《举起手来》里的潘长江:两条腿跑步时成罗圈状;双手死死揣在兜里,生怕露出了点皮肉;黑色的毛线帽将自己打扮成了恐怖分子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上肢则是无规则摆动,像在扭秧歌,又像是在蹦迪。还好这个时候,道路上没人,要不然,肯定会认为我是喝醉酒的恐怖分子。

    所长瞅了瞅我,看到我穿那么多,红黑脸上满是鄙视。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我是不会和我的身体过不去的。

    就这样,大约跑了两公里后,我的步伐开始有了变化。那种流氓式的跑法毕竟伤元气,草原上蹦迪是需要不少精力的。我开始跟上所长他们的节奏,有规律地跑起来。虽然我很不想,但我的意志明显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往回跑的时候,我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就那一眼,我愣住了。那浮在玄天之下,厚土之上的绝景一下就涌进了我的眼帘:云彩浮动,流光乍泄,东边的天际间呈现出像佛光一样的色彩,无数道光柱虽然独立却又连成一片,从容地从云彩间的空隙投射下来,在低空形成一幕巨大的光墙,幻化不定;静静的草原上不再苍茫,高低不平的草甸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袈裟,那袈裟变幻莫测,时而紧绷,时而舒展,和天上淡金色的流云遥相呼应。

    这不是一幅绝美的图画,因为画家无法勾勒出它的动态美,文字更不能描其万一。它是大自然对藏北高原的馈赠,是上天在这块神奇土地上的一次杰作,更是神在这片土地上的特殊恩赐。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毫无瑕疵、超尘脱俗、不加修饰、不需要付诸情感的美。它就实实在在地在那里,不希望被印刻,不希望被定格,短暂停留后,消失于无形,下次到来时又是毫无征兆。

    我开始留恋,留恋卡当的早晨。清爽的空气下,仿佛寒冷已经变得遥远,这也许就是美的本质,可以让你忘却很多困难。就像爱情的力量之所以强大一样,因为爱情也是一种美。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头有点不对劲,昏沉沉的,尼玛说可能是高原反应。我就纳闷了,我在拉萨都没有高原反应,怎么到那曲会有高原反应?后来我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我们卡当镇的海拔在4800米左右,比拉萨要高1000米,有高原反应很正常,这样的海拔接近无人区的海拔了。

    早饭同样是糌粑加酥油茶,我几乎没吃就回到了自己的寝室,钻进了被窝。但此时的被窝不知为什么,任凭我把被子怎么裹紧,还是和冰窟差不多。我的头越来越重,偶尔还会打哆嗦。尼玛给了我拿了好几床被都不管用。

    “你感冒了。”

    所长走进来,摸了摸我的头,又号了一下脉,然后下了结论。

    早上穿了那么多,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脱感冒的命运。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曲的老天在耍我,才给我一颗糖吃,又给了我一巴掌。

    “先吃点感冒药,休息一下。”

    “不过,你这身体还是差了点,以后得加强锻炼。在我们这里,身体差可不行。”

    我以为所长见我感冒了,以后会网开一面,不会要求我跑步了。没想到恰恰相反,看来以后有的跑了。被窝里的我恨不得马上从床上爬起来,以证明自己的身体还能折腾,但是很无奈,此刻我的身体就像是棉花做的,哪里还有力气。

    中午的时候,我的病情有了变化,一次又一次地裹着被子出现在厕所。连续的折腾,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奄奄一息。后来我干脆就坐在厕所边的水泥台上,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等着下一次风暴的到来。我实在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听见了尼玛的声音。

    “来了,来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来了,更没心思去打听。

    “谯羽,你怎么在外面,进屋里去啊。”

    我没有搭话。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尼玛摇了摇头,将我扛了起来。他身边好像跟着一个女生,我已经没有心思去看长得如何了。

    “他这是药物中毒,又加上感冒,所以才这么严重。”

    “药物中毒?”

    听了这个词,我就知道是所长的感冒药害了我。当时看到所长把药给我的时候,我就带些害怕,上面写的保质期是2004年12月,现在都过去三年了。但当时的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不是假的就成。

    “不过没什么大事,我给他开点药,他按时服用,就可以了。”

    ……

    尼玛和那个女生后来又继续交流着什么,但我已经听不清楚了,沉沉地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