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浑身抽搐

一马平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趣阁 www.biquge14.com,最快更新女总裁的终极兵王最新章节!

    “该往哪跑?该怎么跑?”

    陈朗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几条道路,他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哪一条路才能逃脱那个小老头的追杀,更不知道这附近除了那个小老头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杀手。

    身后那道气息越来越近,陈朗回头看了一眼,大概两人之间的距离还有一千米左右。

    看起来,那个小老头的速度并不是很快,甚至用闲庭信步来形容,就好像是公园里慢悠悠散步的老大爷一样。

    然而,就是这一千米的距离,无论陈朗如何加快速度,都无法将这一千米的距离在拉远一点。

    就好像,这个一千米的距离,就是身后那个小老头故意保持的距离,他在故意这样做,就是为了戏谑陈朗,就好像是猫抓到老鼠的时候,都会戏耍一番才会咬死吃进肚子。

    “呼……呼……”

    才跑了半个小时,陈朗便开始大口大口喘气了起来,身体毕竟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从上到下的虚弱让陈朗已经感觉到自己快要筋疲力尽了。

    而后面那个小老头,依然是不紧不慢的跟着。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陈朗渐渐地感觉到有些乏力了,两条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很难再抬起来。

    “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元力不能用,玉佛更不能用,怎么办……”

    因为已经有些脱力了,所以陈朗眼前的画面已经有些模糊,与此同时他的大脑在飞速转动着,然而想了半天却依然想不出任何一个好办法来。

    照这样跑下去,无非就只有一种结果,等自己筋疲力尽实在是跑不动后,那个小老头再用他的藤木将自己捆绑起来。

    体内的三股元力依然是对峙着,属于陈朗的那股元力,根本无法动用,因为一旦稍稍挪动一些,只要偏离了玉佛的掌控区域,那两颗金丹的元力便会扑上来。

    可是,就现在的形势来看,除了动用元力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任何好的办法了。

    如果不用元力,自己最多再跑个几公里就会彻底歇菜;动用体内的元力,那两颗金丹的元力便会扑上来将其吞噬,暂时还不知道后果,就算是死,死在自己手里,也总好过死在别人手里强得多吧!

    与其再跑个几公里等死,还不如选择第二种死法!

    最起码,第二种死法比第一种要体面一些,而且说不定还会有些转机,谁知道属于那两颗金丹的元力吞噬之后,自己会不会死呢!

    想通了这些,陈朗狠狠地一咬牙,调动身体里所有属于自己的元力,全部倾注进了双腿中,整个人奔跑的速度一瞬间提升了数倍。

    “恩?”

    跟在后面的刘余华,察觉到陈朗身上的气息变化,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随之操控着脚下的藤木也加快了速度。

    从两个小时前发现陈朗的时候,刘余华便一直打定主意要戏弄他,因为上一次见面,刘余华被陈朗的虚张声势给吓到了,这让他感到非常得丢人。

    所以他打算用这种猫捉老鼠的戏谑来找回一些面子。

    “有点意思,他竟然真的吞吃了那两颗金丹。”感受到陈朗身上有三股气息波动,甚至都不用拿灵识去探查,单单是用肉眼就已经可以看到,有三种颜色出现在了陈朗的身上。

    “筑基后期的身体,吞吃了两颗金丹竟然还能活到现在。”小老头刘余华突然想到了什么,顿时间眼前一亮:“果然,看来我猜的没错,他身上一定是有什么宝贝!”

    想明白了这件事情,刘余华眼中的兴奋之意便更浓了一些,相比拿陈朗去换的那笔钱,他更加感兴趣的还是陈朗身上的那件宝贝。

    刘余华简单分析了一下,陈朗身上的那件宝物,首先可以虚张声势,其次可以保住陈朗在吞吃了两颗金丹后,直至今日还没有死去。

    真正的用处,暂时还不知道。

    “躲进城市里?以为我在繁华市区里会忌惮一些,不敢下杀手?”远远地,刘余华看到陈朗改变了路线,转而朝南方的城市跑去,刘余华忍不住冷笑出声:“幼稚的可爱。”

    陈朗在发动体内的元力之后,脚下的速度的确是提升了很多,甚至可以说相比之前的速度,绝对是快了数倍之多。

    但很显然并没有什么用,陈朗的速度越快,身后的刘余华速度也跟着提升,这么十几分钟过去后,两人之间的距离不但没有拉开,反而在快速拉进着。

    从刚才突然拉开的三公里,慢慢的到现在只剩下一公里,而且这个距离还在快速拉进着。

    陈朗知道,就这还是因为身后这个小老头的能力是操控藤木,在奔跑前行的速度上并不是很擅长,要不然的话,以两人之间的实力差距,自己恐怕早就被追上了。

    两人之间的实力差距很大,这一点陈朗从上一次见面时就已经知道了,对方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瞬间将自己制服,足以可知差距有多大。

    之所以打算跑进城市,除了想让刘余华有所忌惮之外,陈朗还有一些临时想出来的计划。

    修炼的大门,说白了陈朗也只是十几天前才刚刚打开,如果不是郑苏的话,估计到现在为止,陈朗对于修炼二字还是一头雾水,更别说是可以做到操控体内的元力了。

    所以,想要从元力这方面战胜身后的那个弯腰驼背的小老头,那很显然是一件比登天还要难的事情。

    而陈朗最擅长的是什么?

    在国外漂泊了八年,陈朗最擅长的不就是近身格斗和枪械武器吗?

    所以,陈朗打算进城之后先找把枪,然后在找个地方藏起来,打一波伏击战,就算不能杀了那个小老头,也最起码能伤到他。

    华夏是禁枪的,别说是大街上了,就算是一般的县镇级派出所里,都很难见到一把手枪,即便是有,也是很多年没有上过膛的,还能不能打响都是一个未知数。

    可是埃及就不一样了,在持枪这方面,埃及甚至要比美国做的还要宽松。

    在埃及,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持枪证,至于枪从哪来,大街上随便瞅一眼就能看到卖枪的店铺。

    陈朗刚进程,远远地便已经看到了一家枪店,距离快速拉近的同时,陈朗甚至都已经可以看清那家店铺的窗户上,挂着一把半自动的步枪。

    “只要拿到枪就有希望,甚至是手榴弹之类的……”陈朗眼中渐渐露出了兴奋的目光。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多年的猎人和拳击手打架的时候,猎人打不过拳击手,就在他被拳击手追杀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可以拿到自己用了很多年的那把猎枪,以及捕猎架之类的东西时,心中的兴奋感和一丝丝对反败为胜的期待感。

    然而,就在陈朗距离那家枪店只剩下几百米的距离时,陈朗忽然停下了脚步,就像是一辆开了几百码的跑车,突然一瞬间毫无征兆的停了下来。

    然后,陈朗整个人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周围响起一声女人的尖叫,很快陈朗便被人围了起来,当他们看到陈朗的脸时,忽然有人惊叫出声,甚至有人都喊出了恶魔等字眼。

    因为是脸先着地的,所以陈朗的额头和脸颊上全是血,但这却并不是让旁边围观的人感到害怕的原因。

    他们看到陈朗脸上的五官扭曲着,满嘴全是血,也不知道是咬破了舌头还是崩掉了牙齿,再加上他浑身抽搐着,看起来还真有点鬼上身那个意思。

    估摸着,在国外撒旦恶魔之类的字眼,在国内也就是鬼上身那么简单。